说到包青天,真是太棒了。蓝天!皇帝是天子,官是天。说到这里,我认为“蓝天”这个词真的有点不敬的味道。不是明摆着比皇帝还大吗?当然,这只是我们不成熟的想法。你可以一笑置之。
在迪徐人杰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之前,实际上,福尔摩斯比迪徐人杰晚了一千多年。诚然,相互比较,福尔摩斯应该被称为英国的迪徐人杰,但包拯几乎是最受欢迎的法官。从包青天到十几岁的包青天,他会占卜和算命,而且非常牛。那时候,甘龙的电影被加上了一个笑话。包青天的,让出来,被人们视为官方的。
当然,正史往往比小说更离奇。正史不能记载一切,所以野史不一定比正史更不可靠。只是我们今天说的包拯是正史。
据包拯传0755年至79000年,他做官。他的正直无私不是假的;他还派了一个特使去契丹,并智取了其他官员。但是,几千字的传记中,只有一处是他破案的地方,是他刚出道时发生的事情。
加上标题,就五十四个字:若有人偷或割下一个人的舌头,主必告。郑月:先回去,杀了再杀。找来告私屠牛的人,郑说:“割了牛的舌头,有什么道理讲?”很惊讶。
你在说什么?人家牛被割了舌头,跑到知县那里告状。告诉他,包拯,回去,杀了卖了。很快,就有人来告这个家具自杀。牛牛是当时重要的生产资料。想杀就杀的包拯说,你干嘛割了人家牛舌头再告他?这个家伙很震惊,很惊讶,然后马上认罪了。司农周
这句话,多么机智。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推理和获取口供就可以定罪。如果那个人稍微强硬一点,老子就否定。去找证据!这一定需要很大的能量。
这么简单的破案,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并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包拯知道500后才知道500。他为什么能被写进历史书?
我知道,史书写的很重要,很多时候就是几句话,杀几十万人,整个宗族就完了。更多结果,更少细节。而包拯割下牛舌头的案子可以作为一个细节,说明他老人家破的案子也就那么几个,仅此而已。
至于他成了青天白日,成了神一样的案子,甚至被提升为神,那都是中国善良的人们在得不到正义,不敢反抗的时候,为了缓解内心的痛苦而编造的笑话。只是现实中有很多不公平。我们在台上算个总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