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台湾属于三权分立,类似于美国 1 总统掌行政权,统帅三军,任免行政院长(类似于总理)。总统选举实行多党制,现任总统是陈水扁,3.22后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当选,将在今年5月分上任 2 立法院,即台湾的议会,掌握立法权。原来设225个席位,今年新一届立法院改选后席位减半,国民党掌握了2/3以上的席位,取得压倒性优势。现任立法院长是国民党人王金平。 3 司法院,为台湾当局的“最高司法机关”。自2000年4月“国民大会”走向虚级化后,“立法院”不仅成为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成为唯一的最高民意代表机关。 “司法院” “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掌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有“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司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之。“院长”、“副院长”外,另置“秘书长”一人,特任;“副秘书长”一人,简任;“秘书长”承“院长”之命处理“本院”事务。“司法院”为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令,设“大法官会议”,以“大法官”十七人组织之。“司法院”的直属机关有:“各级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