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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孝贤电影《恋恋风尘》哪些情节使你印象深刻?

夜啤酒

剧本:阿雄要去当兵了,明天先回侯硐,大家约了在这里喝酒吃饭,有些人有钱或物品托阿雄带回家。喝得酒酣耳热,有感叹,有牢骚,有豪言。他们家都是做矿的,下一代,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侯硐车站搭上火车,到台北来,做事。竞争激烈的大城市,他们一群人自然鱼集在一块,相濡以沫。

唯阿云是女孩子,静巧的坐在阿远身边,让人常常忘记她的存在,想起来时,她又是坐在那里的,仿佛阿远的老婆。

影片:影片中这段,恰恰又形成了对剧本完全的反转。阿雄笑着向阿云劝酒:“阿云,我敬你。”阿云犹豫。阿雄:“喝一点啦,我就要做兵了!”镜头里,嬉笑颜开的阿雄身边,阿远已喝得满脸酒红,他两眼大大地看着阿云。阿云笑笑,跃跃欲试,却看看阿远。阿雄满不在乎的说:“这个人不用看,不用看他。要做兵的人最大!”阿云端起杯子,慢慢喝下。喝完整杯啤酒,她的脸上浮出快乐。是那种由内到外的通体快乐。这种光灿,在她与阿远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从没有。  剧本中写“唯阿云是女孩子,静巧的坐在阿远身边,让人常常忘记她的存在”,影片中这段,最没存在感的一个人,却成了最刷存在的全场焦点。原来,她不是生来就要做附庸的。在阿远身边,她永远是低着头看着脚尖。她总是不行。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原来,在阿远满脸通红满眼通红瞪着他的大大两眼两侧,是几双看着她,里面发出光来的眼。别人看我的眼是平视的。甚至略为仰视。而你,永远是俯视。

画衣服

剧本:恒春画画告一段落,见他们两人只管讲不完的话似的,说阿云穿的那件衬衫太素了,如果让他在上面画两笔一定不错。没想到阿云就把衬衫从头上脱下来,交给他,让他画。

两个男生都傻了。阿云穿着背心式的内衣,清薄白晰的身体,竟只可以是思无邪。他们为阿云的这种单纯,完全不设防的青春的恣意,却又是那样洁净的,而深深感动了。他们自己也正是年轻的男孩。

影片:影片中的阿云和阿远,不,阿远和阿云,从来没有,永远没有,“讲不完的话似的”。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永远是阿远沉默,阿云更沉默。剧本中有一段儿,阿云被油烫坏了手,片中由于阿云的工作地点由餐馆改为了裁缝铺,故而这里相应处理为熨斗烫坏了手。剧本里写“阿远心痛极了,阿云却只管傻傻的笑”,片中则把这段跟阿雄要去当兵、阿云竟然喝酒挪到了一起,前后相接,阿远又是责怪:“自己搽药?你要让手烂掉!”(阿云表示台北看医生太贵,她自己买点药搽搽就好。)阿远继续,是借题发挥、秋后算账的责备:“女孩子也跟人喝酒!”瞪着大眼直着眼神看着阿云的额头——因为阿云按惯例,一定是低眉垂首恭听训诫的,正对阿远眼神的可不只有额头……

——正因为影片把搽药巧妙地跟阿远责怪阿云喝酒连起来了,接下来才更见出恒春画画的妙处。剧本里写的是恒春几乎是个电灯泡,而且是个不合时宜的电灯泡,生生地横插一杠子,打搅俩人“只管讲不完的话似的”,提出“阿云穿的那件衬衫太素了,如果让他在上面画两笔一定不错”。影片中则恒春扭头看到桌子对坐的两人气氛不对,连忙过来圆场,这场还圆得不见痕迹——恒春走过来,看看阿远,又看看阿云,对阿云道:“你看我这件画的怎样?”抻抻身上背心正面,“我自己画的呢!”然后表示你身上这件太素了,我帮你画一只孔雀。其实上边儿喝酒一场戏就看得出来,阿云内心深处被阿远遮蔽着一种活泼的性格,人家叫她喝酒,她开心就喝了(她首先倒不见得是女孩子的虚荣心,听到人家叫好就灿烂什么的。她是顺遂内心~)。这里面对同样活泼欢乐性格的恒春仔,她又是非常天真可爱地弯弯嘴角一笑,站起来,“好啊,给你画。”恒春仔:“你要脱下来,我才能画。”阿云竟然马上解扣子脱下来!里面只有亵衣!她扔给恒春仔:“给你画!”语带略微的娇嗔。不惟恒春仔略不自然,阿远都看呆了。阿云这一举动,并无轻浮放荡女子的不知羞耻,她其实不过是天性淳朴,一片天趣,自自然然便脱掉外衫,正如《伊豆的舞女》里最美一幕,丝毫不解羞耻淫秽、一派天真淳朴的小舞女从温泉池子里站起来,张开双臂朝着不远处挥舞,“大叔,大叔!”大叔和她哥哥看过来——一个天使精灵般的少女,浑身赤裸在眼前。影片中这段儿保留了剧本中“两个男生都傻了。阿云穿着背心式的内衣,清薄白晰的身体,竟只可以是思无邪。他们为阿云的这种单纯,完全不设防的青春的恣意,却又是那样洁净的,而深深感动了”的意境,更多了一层我认为不妨理解为的阿云的潜意识:我不再要做那个对你听令进止的阿云了。在阿远威压目光下的竟然跟人喝酒,和在阿远同样威压目光下的竟然当人脱衫,前后一贯,同一机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