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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财政收入为什么比地方可支配收入小?

近几天,本人偶然发现,不管在那个网站,比如东湖、汉网、新华、人民、新浪、搜狐等等众多网站论坛,都看见过某地人发出的一组关于某地和武汉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相关帖子。起初,还不以为然,但越看越多,越看越感到不可思议。本人确信,不断发这些数据的帖子,是某地看上去一些显得十分可怜的人时刻在想着攀比武汉的相关数据,无非是想说明武汉不行了,现在该轮到他们出头了。如此而已!尽管本人不可能看遍所有的网站信息,但还是能够想象得到,但凡他们能够登录的几乎所有网站(当然也包括他们自己的网站),这组数据也应该是处处存在的。因为10000万人几乎遍布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他们流浪的踪迹,就会不停的YY这样不可多见的“好消息”。本来,也没有任何兴趣来跟这样的地方谈任何话题,只不过看见某地如此滑稽的整天拉着武汉比较,蒙骗很多不知情的人,危害也很大,再不就自己知道的相关事实站出来说几句以正视听的话,就显得有点不应该了。就为了纠正某些有失偏颇的看法,仅就本人所知,想简单谈谈关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这个话题。

发在各网站上的那组数据是这样的(2007年1-5月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同比增幅):

×州:89.7亿元,增长33.3%;

武汉:88.03亿元,增长17.7%。

就为了这个1.67亿元的差距,很多人疯疯癫癫,魂不守舍,寝食难安,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某某地的某某省会城市,就要超越武汉了。还有的说,终于看到超越武汉的希望了,当然还有更多的幻想之词无法一一表述,其亢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甚是滑稽、殊为搞笑!其实,这样一组数据,如果想要表述完整,应该是这样的:

全口径财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州:全口径财政无;110.0亿元,增长43.0%;89.7亿元,增长33.3%;

武汉:262.61亿元,增长24.7%;116.06亿元,增长23.1%;88.03亿元,增长17.7%。

当然,他们对前面的数据提不起兴趣,也不愿意搞清楚那些数据意味着什么。

财政收入是国家(或地区)为实现其职能,根据法令和法规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是国家(或地方)各级财政的资金来源;财政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入、资金调拨收入和财政周转金收入等。可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些概念,分别简述如下:

1、一般预算收入: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由国家或地方支配,纳入到政府预算内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项目的具体划分和内容,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办理。也就是说,这是一项政府各部门日常的预算内收入,是一项可能天天会发生的经常性预算内收入,是政府相对固定的一块收入。

2、基金预算收入:是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等。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险基金、社会福利彩票基金等,都是属于通过特定的财政预算安排、划拨、转付、分成、比例配套转入、分利等方式完成地方收入,用于地方特定的方向的资金收入。

3、专用基金收入:是指总预算会计管理的各项专用基金,如粮食风险基金、国家级开发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级产业基地扶持基金、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基金、教育扶持和重点大学教育(建设)基金、交通建设基金、水电产业建设基金等,都属于这个范畴。专用基金收入以总预算会计实际收到数额为准。这些基金,多用于国家级战略项目或国家鼓励发展项目。

4、资金调拨收入:是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在各级财政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财政各项资金之间的调剂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补助收入、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这项收入,对于很多地方来说,差异很大。比如,上解这一项,很多企业都是预先按比例上缴,次年预算或决算审计完毕后再逐级返还或次年再逐级核算分成,央企较多的地方明显受到很大影响。最明显的是,出口退税这一项,往往在一年后才实施,而且退税收入归于地方财政收入而不是一般预算收入。因为这样的收入多是一次性的或者几次性的,属于定向专项划拨收入,不是日常的、预算内的、经常发生的收入。类似的,像西藏,这样的收入应该是一般预算收入的几十倍甚至更高。可见,各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现状不同,差异会十分大,不能一概而论。

5、财政周转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在办理财政周转金借出或放款业务中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资金绝对数额大、善于理财、管理严密的地方,这一块收入十分惊人。

总之,一个地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是该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收入。而地方的一般预算收入是指该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日常收入,主要区别在于他们的核算范围不同。显然,前者才是衡量一个地区财政可支配总收入状况的基本判断标准。

有的人,觉得武汉比某地大很多,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应该比他们多很多才正常。殊不知,在财政负担人口大体相当的情况下,预算内日常收入差距是不大的,这也正是两地该项指标相差不大的基本原因。实际上,两地总人口状况剔除不可比因素,实质性相差十分有限,后面还会谈及。这其中,还有经济的结构性差异和经济体的性质差异需要区分。比如,武汉的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81.54%,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4.23个百分点。这样的比例,在全国都是较好的。这说明,至少武汉的基本收入部分依赖于税收,不是临时性的“费”的概念或地方经常弄出的很多“莫须有”的收入。换个角度说,就是除了基本税收的主导收入,再没有更多的苛捐杂税。而这,恰恰是地方政府应该追求的。一般情况下,每个地方政府都应该追求地方基本日常收入的显性化、税收高比例化,而不是相反。然而,有些地方却不是这样,“税外费”的比例更高。其实,地方要强行增长一般预算收入这项指标,也很简单,多卖地、高价卖地、多收费、多罚款、多出地方收入项目和高标准收取相应资金就能做到,难就难在要在一般预算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基本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占比要高于别人。比如,刚刚披露的某地房价上涨20%,涨幅即将高居全国第一,是可以带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高增长的。只是,这样的增长,似乎不要也可以,甚至会更好一些。

还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像增值税这样的税种,经济结构越复杂,工业化程度越深入越高端,其流转环节也就越多,其本地完成增值税在单位产值(GDP)或销售总收入中的占比就相对较小。比如汽车产业,需要全国(甚至于全球)2000多家零部件供应商分工协作,需要全国均分总增值收益,在单位GDP中所占份额相对较小。而煤炭产业,只需要几个奴隶性质的黑民工挖出煤,就可在本地实现几乎全部“资源增加值”,实际是资源在增值而不是劳动或技术、管理在增值,这样的增值税占单位GDP的比重无疑比汽车产业大很多。出现这样的事,正是因为国家的税收结构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所以现在全国很多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尽快开征资源税,正是这个原因。国家的资源,不能被某些特定的有资源的地方滥用,还制造出造汽车不如挖煤的笑话!资源性收入应该属于国家、属于全民,不应该属于任何地区。

另外,这项相差不大的指标说明的是2007年1-5月的情况,也只是一个预计数,远不是最后的精确结果。这样看来,某地人显然YY的过于早了一点。2004年,某地市长也曾经这样带头YY过,最后自己也不得不闭上了那个有点大的嘴巴,不知道为何不长记性。当然,尽管有上述种种原因,武汉这项指标无论在哪个方面来说,都是显得有点低,这个正是武汉市政府需要认真对待的。低于某地,的确说不过去,也让人感到汗颜。

实际上,客观的说,某地与武汉经济结构和经济性质相差很大,断章取义单一的比较这样一项特定的指标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这不过说明某地人心态普遍浮躁,认识肤浅,不知天高和地厚,或者根本就是低级无聊、下作无能、懦弱无耻的表现。武汉,决不可能挑这样的单一指标比较任何地区,即使很多单一指标甚至高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很多一线地区,这样无疑太过于无知和愚蠢。即使某项单一指标高于上述地方,在整体上武汉也仍然远远的落后于这些地方,这是客观事实,每一个武汉人都知道,也有最起码的自知之明。然而,某地就是没有这样的自知之明,也是中国的悲哀。首先,前已述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只是经常项目下的收入口径,不包括上缴中央财政的返还、分成部分和定向的转移支付部分,地方的财政分成收入,也是集中归于地方财政收入口径而不是归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口径,这是常识问题。这一块,武汉每年高出×州数十亿,为何绝口不提?其次,从财政支出角度看,武汉至少有逾百万以上的人不需要地方政府用一般预算口径的收入来进行相应的财政支出,×州显然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或者没有这样的人口结构优势。一个武钢就十余万人,地方政府不需要为他们支出任何财政口径上的费用。这样的企业和机构很多,如中科院武汉分院、长航管理局、武大、华科大、葛洲坝集团、东风集团、华中电管局、武石化、中船武昌船厂、人行武汉分行、交通部二航局、大桥局、国土资源部武汉督察中心以及数十万到上百万以上的部属院校的来自全国的学生人口等等。也就是说,即使相同的财政可支配收入,武汉的人均地方可支配实际财政支出也会高于×州,就是×州需要用相同的地方财政可支配收入解决更多实际辖区人口的支出问题。第三,收入为了能够更好的支出,但×州每年的固投规模少于武汉数百亿,不仅比武汉少,甚至少于长沙,就很能说明问题。就是收入的实质可支配能力,不会高于武汉,而是远低于武汉。

比如武汉,中央企业的重大投资是不用地方支出的,也不进入地方预算管理,而×州没有这一块的收入分成(或者极少极少),也就没有能力做这一块的支出。再比如,武汉的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几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重点大学(211和985项目建设)、输油和输气管线建设、长江港口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等,需要地方政府配套建设的,都有国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收入,而且都是进入地方财政收入口径而不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口径。实际结果是,武汉的地方财政可支配实际收入和支出规模远高于×州。确切的讲,地方财政收入才是更好的比较标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口径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差异,特别是财政分成较多或转移支付较多的和基本没有这样的定向分成和支付的,基本没有可比性。

需要指出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截至2006年,武汉全地域8467.11平方公里,×州全地域7446.2平方公里;武汉总人口818.84万,×州总人口724.3万;武汉经济总量(GDP)2590亿,×州经济总量(GDP)2001亿;武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25.29亿元,×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1.9亿元;武汉全口径财政总收入502.3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31.85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8.60亿元),×州地方财政收入202.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76.0亿元)。地域面积×州是武汉的87.94%,人口总量×州是武汉的88.45%(武汉还比×州多出不创造产值的近百万或百万以上的外来学生人口,本地实际常驻人口总量应该相差不大),经济总量×州是武汉的77.26%,固定资产投资×州是武汉的77.86%,地方财政收入×州是武汉的87.30%(×州没有报告全口径财政总收入指标,很有意思,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是武汉的98.54%)。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人口倒是比较接近,考虑到武汉的学生人口总量,实际上两地总人口大体相等。这些指标中,差距有高有低,但是差距是全方位的不是局部的,也不是只差一点点!就不知道,还需要比较什么?

接下来,或许我们应该问几句:武汉有接近两百万人不用这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州有几人不需要用?武汉有大量央企分成收入和定向转移支付收入,×州有几元一般预算收入以外的地方财政收入?显然,一般预算收入是地方政府部门日常项目的收入,不包括任何非经常性项目的收入,支出也主要以政府部门预算范围内日常使用为主,很多很多的某地人故意装作不知道或者是真不知道。或者,也不知道财政分成和转移支付都是一次性的,一年一次或两次,不是天天可以收的项目,而故意混淆视听,进而以讹传讹。当然,也有很多很多某地人觉得×州财政收入强于武汉还是想说×州比武汉富有,也不得而知。

根据最新信息,×州今年前五个月房价大涨20%,涨幅已经名列全国第一(可喜可贺,终于搞定了一个全国第一)。下面,引用近两天全国最重大的这个新闻中一篇报道的原文,或许能解释很多现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私下告诉记者:今年×州房价的上涨20%,主要是地价飞速上涨所致。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2007年以来,×州地价几乎以50%的速度快速上扬,而地价几乎占到了房价成本的1/3,有些项目甚至高于这个数字。政府现在几乎完全把土地当作商品一样运作,导致地价疯狂上涨,进而导致房价飙升。多数开发商坦言,地价上涨对房价上涨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样,×州关于今年前五个月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高增长的好事,就有了完整的答案。可能这样的好事还将继续保持全年,也但愿你们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不断超越武汉。本人相信,武汉的每一个人,对此决不会有任何意见和想法。

其实,有人还是很清醒的。某地的省长大人对于自己的省会城市×州说过这样的原话:“作为近亿人口的省会,×州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6年来仅提高1.7个百分点,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仅居第24位,首位度低,龙头带动作用不够强;产业结构不合理,三产占GDP的比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仅居第21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2.7%,居全省第9位;经济外向度不高,外贸依存度在9个中部及周边省会城市中居最后一位,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全国处于落后地位;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全省生产要素的聚集和县域经济的支撑,城区经济相对薄弱。”既然这样,在省会城市里,很多指标你都位居末尾,应该有很多事可以做,也急需要去做,怎会有这么多人天天有兴趣关心一个你数十年内无法逾越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