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不是法定假日因为新中国成立之初,在1949年12月23日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规定春节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为“夏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
1999年9月18日,国家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订,明确“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所以,除夕不属于法定假日。
2013年12月11日,国家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至此,除夕作为法定节假日仅实行了六年,自2014年起,除夕不再属于法定假日。
除夕节日渊源
岁除,是岁末除旧布新的日子,除夕,即岁除之夜,它与岁首(新年)首尾相连,旧岁至此夕而除,第二天就换新岁了,故俗以为除夕。
除夕作为年尾的节日,源自上古时代岁末除旧布新、祭祀祖先风俗,岁除之日是传统的祭祖节。古籍中有讲到:“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意思就是说天地是生命的根本,祖先是我们人类的根本,祭祖就是一种传承孝道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