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科长,由于得不到下属的协助而深深地困扰着,他向前辈诉苦。前辈提醒他:“你在命令下属时,是否有明确地指示出命令的内容和目的呢?”
经前辈指点,这位科长突然醒悟,原本在这之前,他从未向下属说明命令的目的,于是他改正了这项缺点。请看:
“这项资料必须在下周举办的职员大会上提出,所以,你必须在会议举行的三天前完成它……”
“这则招聘启事除了登在报纸,还可以刊登在求职杂志上,你要将这点列入计划,并且尽快做好它……”
命令下达的十分清楚明确,下属的士气才会大为提升,并且精力充沛。
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工作怀有留恋之心与充满责任感。如果上司认同自己的能力,是件相当令人兴奋的事;而了解自己的职务在集体中占有的地位。了解这个事实亦会大大提升工作的意愿。
曾经有过这样的笑话,某位上司对新来的女职员说:“这个文件要让董事长过目,你将它漂亮地装订起来。”结果,当这位上司看到她拿过来的文件时大吃一惊。原来文件上面竟然别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封面上还用红笔写着“呈董事长阅。”
由此可知,上司在下达命令时有一些问题必须格外留意。
还有一个案例,某位主管对部属说:“你要做的这项工作,是要用来证明甲公司的产品比乙公司的产品优良。”部属忠实地遵守此项原则,在完成的资料中仅陈述甲公司产品的优良,而忽略了对两家公司做公平的比较。这虽然是部属顾虑太多而导致的结果,但是身为上司也应该在下达命令的同时,明确地表达“……要以公平的比较方式为前提”,才能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