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世纪席卷全国的拆城运动,中国古都城墙大多遭到了毁灭性拆除。
以前有城墙一是为了防止野兽侵扰居住地,二是为了防御敌人的进攻,三是为了控制人口,因为当时需要农村人口,进行生产。现在没有城墙,是因为古代城墙已经不能起到以上功能的作用了。
现存的就其范围而言,目前能列入全部保护的实例不多,仅江苏南京、山西平遥、山东蓬莱、陕西西安、安徽寿县、河南开封、商丘等十多处。
城墙的含义,根据的其功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城墙分为二类即一类为构成长城的主体,另一类属于城市(城)防御建筑,由墙体和附属设施构成封闭区域。狭义的城墙指由墙体和附属设施构成的城市封闭型区域。封闭区域内为城内,封闭区域外为城外。
城墙包括一切城市(京师、王城、郡、州、府、县)的内、外城垣。中国原始长度以及现存长度及规模最大的城墙为南京明城墙(京师),保存较为完整的城墙有西安城墙、平遥城墙、荆州城墙、兴城城墙、开封城墙等。
扩展资料:
城墙的历史价值:
城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古代中外皆是如此。但中国古代城墙的广泛应用与丰富内涵,则是世界其他各国与民族所远莫能及的。
就应用而言,除了上至帝都下及郡县的内城外郭的城墙外,若干属于王室建筑的坛庙、陵寝、苑囿和庙宇,也在不同程度上使用了这种围护构筑物,而此种情形在其他国度是十分罕见的。其次,又将城墙围护一个有限空间(例如城市)的职能,极大地扩展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这就是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边城。
从各诸侯国间的边防工事,发展到贯穿我国北疆并具有完整体系的万里长城。虽然古罗马也曾建筑过类似的城垣以抵御蛮族的进扰,但其规模和时间都不及中国之巨大与久远。因此可以说,古代中国在这方面的成就是十分突出和举世无匹的。
任何一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必然有其合理的内涵。一切城墙的出现,首先因为它能对所围护的空间提供防护。然而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引起的意识改变,使土石构筑的城墙具有了新的精神内涵。
例如周代严格的封建制度,对城垣圈围的面积、城垣本身的高度以及若干从属建筑物(城门、角台……)的规模,都有明确规定,而这些在世界其他各地的城墙建造与使用中,则未见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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