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邓小平又指出:“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
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有以下几点:
独立自主,就是坚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靠自己的力量,同任何国家友好相处,但不容许任何国家损害我国的尊严和主权。独立自主是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奋斗争取到的根本权利,是中国外交的根本原则,是发展我国对外关系的根本立场。
新形势下,中国同世界的联系空前紧密,同世界的相互影响日益加深,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维护国际秩序、推动世界发展、完善全球治理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以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做到独立自主、和平发展、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新中国外交的特色、优势、传统,凝聚着新中国成立70年来外交理论和实践探索成果,必须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鸦片战争以后,逐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的旧中国,经历了一段饱受欺凌、战火连绵、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黑暗历史,独立自主和和平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夙愿。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符合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有利于我们广交朋友、开放发展,维护延长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及中国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文化基因,是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