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干过的一件傻事,成了每次同学聚会必谈的笑料。事情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
大概是高三自习课的时候,因为课业繁重,所以大家的睡眠就不太够。每天一下课几乎全班人都趴在桌子上睡觉,当然上课也有睡觉的人。所以班主任就重点强调了上课睡觉这个问题,并提出了惩罚措施:被发现睡觉的人罚站一周并且是在上课期间站着,防止睡觉。
我特么的当时不知道哪里惹了周公不高兴,做着做着数学题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还特么的把脸对着班主任,没错,我就是坐在第一排的重点关注对象 ?于是我就这么“无辜”的被班主任给逮了。
班主任悄无声息的走到我桌子旁边并敲了两下我的桌子,可我特么的睡死了呀,居然没动继续睡,我也是异常佩服我自己的,于是,班主任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又继续敲了敲我的课桌,我从来没有觉得我的定力是如此的好。
后来没办法,还是同桌小心翼翼的把我推起来的(可自行脑补班主任站我旁边,同桌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来推我的画面 ?)我就真的被同桌给弄醒了,一睁眼就看见班主任站我旁边,吓得我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由此可见,我的行动力也是棒棒的,然后班主任也没废话,就一句话:站着吧,两周。
那一刻,心都凉了,为此,我做了第一个往枪口上撞的人,那两周的生活,不说了,都是泪啊,被同学笑还不够在所有老师中间都出名了,都知道我是为啥一站就是两周了。
这个事情每次同学聚会都会被拿出来当笑料,大家都叫我“两周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