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许多描写月亮的神话故事、诗句,以此来寄托人们美好的愿望,这都是因为月亮属于我们每个人,我们抬起头都可以看到它,无论我们人在何处,人处何时看到的月亮都是一样的。
然而美国一男子却宣称自己拥有了月亮的所属权和支配权。事实上,早就有规定明确表示恒星、行星等天体不属于任何国家和地区,但这条规定里却有一个巨大的漏洞,那就是没有禁止个人拥有这些天体的使用权和所属权,该男子显然就是钻了这个空子。于是在1980年美国人丹尼斯·霍普向美国政府申请了公证的相关证书,从此月亮归他个人所有。
让人好奇的是这个美国人是怎么想到的呢?答案很简单,源于他在某一天晚上的月圆之夜,他多看了一眼月亮,就觉得月亮是自己所有,于是便向美国政府递交了申请。拥有月亮之后,丹尼斯就想怎样通过月亮挣钱呢?
他最开始创办了月球观看公司,准备向每一个抬头看月亮的一次收取一美元,也就是7块钱人民币。显然他这个想法就是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打的,很快,他的这个计划就宣告了结束。
面临着快要破产的公司,丹尼斯又想出了另一个计划。他成立了月球土地管理公司和月球大使馆,自己来做月球上的国王,并将月球上的土地进行拍卖,想要从中获利。这次这个计划没有失败,有不少人积极响应,在美国他以20美元一英亩的价格拍卖,而且他还请明星拍广告,为他的公司做宣传,传言他都已经卖了数亿英亩的土地了。
后来他又把想法打到了中国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在这里的价格为298元一英亩,可能现在很多人会说傻子才会买,可在当时登月事业极速发展,人们对月亮还保持着神秘的面纱,丹尼斯打出的宣传口号称只要购买了他的土地,等到将来登月之时,他们就是月球上的地主,而且可以永久继承,这对传统观念土地是命的中国人来说简直就是无比诱人的。所以他的生意也顺利在中国开办了起来。
当然,最后丹尼斯的事业还是走到了尽头,他因为违反了中国法律,公司惨遭查封,大部分的收入更是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