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湖两广两河山顺口溜是:两湖两广两河山,五江云贵福吉安,四西二宁青甘陕,海内台北上重天,香港澳门和台湾,爱我祖国好河山。34个省级别分别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在我国的省级区划中,23个省包括两湖、两河、两山、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
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省的历史发展
元朝实行的行省制是现代省级行政区的开端,行省属于中央行政机构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全称“行中书省”。腹里地区(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东、内蒙古部分)则由中书省直辖。时全国共10个行省、1个中书省辖地、1个宣政院辖地。
明朝初沿元制,后以行省权力太大,将行省一分为三。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分别掌握行政、司法、军事权力。时全国共14个布政使司、2个直隶地区以及其他边疆行政区。
清朝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总督、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布政使成为巡抚属官。时全国共18个布政使司(省)等25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民国初年,行政区划沿袭清朝。后历经变动,又由于战乱或时局原因,区划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湾省,1946年外蒙古独立。至1949年全国依法共有35个省等50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88年设立海南省。全国共有23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