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厉打击开发商囤地居奇而不建房、捂盘惜售、伙同其他组织哄抬房价、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搞所谓的全款优先、暗中勾结炒房分子制造假银行流水单或收入证明而骗贷、勾结金融组织骗取消费贷而拼凑首付款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合理限购。针对房地产市场供应紧张的热点城市,采取严格的限购措施,对于手中已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取消购房资格;针对为骗取购房资格而假离婚、假分户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房地产市场供应严重过剩的城市,可适当采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等措施去库存,同时要适当减少当地住房土地供应。
3、合理限售。针对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的热点城市,严格采取限售措施,凡取得两证未满两年或更长年限的房屋不得交易过户。严厉打击组团抢购、勾结金融机构倒买倒卖、吸收社会存款集资炒作房地产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4、合理限价。针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急剧上涨的热点城市,可采取合理限价措施,严格实施房屋交易过户价格备案限制措施,即交易过户价格不得高于上次交易过户备案价格。严格筛查大额消费贷、信用贷的资金真实流向,禁止流向房地产市场,避免次贷风险产生。
5、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商改住以供应市场;加快建立健全还建房、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制度;加大加快热点城市土地供应,土地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增加租赁房土地供应(新建房屋面向市场只租不售)。
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措施保证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