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春香传》是朝鲜人民在长期口传中形成的一部古典文学名著。据说,故事最早产生于十四世纪高丽时代,直至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李朝英、正(注:英、正时期系指李明二十一代王英祖(1724-1776)和二十二代王正宗(1776-1800)统治时期。)时期才最后形成一部完整的作品。
剧情大意是:
朝鲜淑宗时代,前院副使的公子李梦龙,随父亲一起住在南原。整日在书房中苦读的李梦龙,心中十分苦闷。
一日,李梦龙心血来潮,带着下人去广汉楼游玩。这一天正值民间的端午节,到处是欢声笑语。男人们进行着摔跤比赛,女人们则悠闲地荡着秋千。李梦龙对其中一位特别美丽的姑娘一见锺情,她那闭月羞花的容貌使其失魂落魄。李梦龙立即派下人去打听那姑娘的下落,侍从悄悄的回报:「那是月梅的女儿春香。」李梦龙马上催促侍从去向春香表达自己的心意,但是春香只留下一句谜语就走了:“大雁随渝飞,蝴蝶随花舞,小蟹随贝居”。李梦龙经过苦苦的思考,终于悟出了其中的隐意,于是趁着夜色去拜见了春香。
几天前,春香的母亲曾梦见一条青龙在莲花池中,而此时见李梦龙来要和春香结为秦晋之好,认为这简直就是天意,是吉祥的象徵,也就爽快的答应下来。也就在那个晚上,李梦龙和春香两人本能似的相融了,在那一瞬间,两人精神与肉体都好像沉浸在梦境中。可好事多磨,幸福总是短暂的。李梦龙的父亲由于政绩显赫,被任命为进晋内职,必须立即去韩阳赴任,李梦龙也必须随同前往,一对相爱的人就这样分开了。
以好色而闻名的南原御使听说了春香的绝色后,放着别处的好职位不去却来到了南原。在他赴任的第三天,就想方设法要把春香占为己有。虽然春香的母亲已经从良,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中「妓女的女儿只能是妓女」的规定,他想尽办法要把春香留在自己的府中,但妓女的登记本上却根本没有春香的名字。春香宁死不屈,恼羞成怒的御使又给春香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处以重刑。而此时,去了韩阳的李梦龙发愤图强,年纪轻轻就作了状元,被委任为钦差大臣。在南原附近,李梦龙听到了民间广为流传的有关与春香崇高的气节和南原暴君的故事后,他乔装打扮混进监狱见到了春香,表示一定要严惩这个暴君。悲喜交集的春香向李梦龙表白了自己不变的爱。李梦龙隐瞒身份,出席了南原御使的生日宴会。正当气氛正热烈时,李梦龙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出现了,严惩了南原御使。大家用各种方式来表达对这对有情人的祝福。
“春香”在韩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她与李梦龙间纯真的爱情故事妇孺皆知。《春香传》是韩国人喜闻乐见的历史剧,曾被改编成电视剧,电影,歌剧,动画片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