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口阶段向母系氏族社会的过渡是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推动下完成的。从血亲内婚制到氏族外婚制的转变是社会性质变化的关键因素。原始人的血族经过几代繁衍,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必然会分裂成新的血族,造成食物来源的缺乏,影响生活。新的血亲家庭仍然实行内部血缘婚姻。虽然内婚制可以保持原始种群的相对稳定,但由于已婚男女的血缘关系过于密切,使得繁殖出来的后代容易患先天性疾病,或者体质差、智力低下,从而削弱了与自然竞争的能力。就像《左传》里说的“男女同姓,生活却并不少见”。内婚制在人类历史上延续了很长时间,是原始阶段生产力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
内婚制对人类进化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其严重后果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血缘家庭的分裂不断产生新的血缘家庭。这些血缘家庭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个血缘家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男女通婚。逐渐发现,各血族男女通婚所生的孩子,在体力和智力上,都比同血族男女通婚所生的孩子强。人们终于意识到,已婚男女的血缘关系越远,孩子就越强壮。由于传统观念的强烈影响,从内婚制到外婚制的过渡非常缓慢。起初只排除血缘关系最近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后来排除了血缘关系更近的旁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最后,血族中的男女,不论同辈,都是禁止结婚的。就这样,一个血缘群体——宗族诞生了。
族外婚姻是一个氏族的一群姐妹和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之间的互动群婚,形成以一个老祖母为核心的氏族制度。这个人嫁给了另一个氏族,死后葬在这个氏族的公共墓地里。虽然这种婚姻关系并不稳固,但却让宗族明显不同于过去的血缘家庭。在这种群婚形式下,子女仍然只认亲生母亲而不认父亲,氏族成员的血统只能根据母系血统来确定。同一个母亲的祖先所生的几个后代组成了一个氏族。因为探亲结婚,男女离婚无常,男人从黄昏到清晨归来,所以孩子一般不会确认亲生父亲。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无权抚养孩子。父子不是同宗,从血统上没有血缘关系,即使见面也像陌生人。母系血统是维系氏族存在的纽带。氏族扩大后,又分离出来,建立了新的氏族。互相通婚的氏族形成部落。
古代习俗中的母系氏族社会初期,氏族外仍有群婚的痕迹。这种群婚多以野交配的形式进行。《李周·地方官司徒下》:“仲春月使男女相会,故来时,跑者不可忍。”《贵州通志》卷七:“孟春岁时,苗华会遇男女于野,谓之跃月。选平壤为月场,花花绿绿的男人打芦笙,女人敲钟,载歌载舞,终日逗浪,黄昏私归,胜似肖骁。”
古代文献中关于亲属称谓系统的记载,也保留着母系氏族制度的痕迹。《尔雅·秦时》:“男人称姐妹的儿子为儿子,女人称兄弟的儿子为侄子,儿子为孙子,侄子的儿子为孙子”。母系氏族实行族外通婚,一个氏族可以与其他许多氏族通婚,也可以在两个氏族之间通婚。《尔雅》里说的就属于后者。因为一个姐妹的儿子必须离开自己的氏族才能嫁到另一个氏族,所以他这样说。生的儿子不是自己家生的,但论辈分是孙子,所以留下孙子。因为哥哥嫁给了对方氏族,对方氏族的女人所生的儿子会回到哥哥的氏族结婚,所以叫外甥。侄子的儿子生在自己家里,所以叫孙子。
氏族以外的群婚制度曾经广泛存在,使人们得以一窥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婚姻形式。这种婚姻的特点是以集体的方式进行,没有固定的配偶,对年龄和辈分的限制也不严格。然而,氏族成员之间的婚姻是严格禁止的。
异族通婚是人类婚姻关系史上的一大进步,与内婚制下的同辈婚姻相比,意义深远。自然界万物的进化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实行族外通婚的氏族,智商高,体格壮,整体实力明显优于仍实行内婚制的血缘家族。在当时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它起到了无可争议的主导作用。
“族外群婚”延伸到“夫妻婚姻”
母系氏族制度禁止内部通婚,氏族成员在氏族之外搞群婚。由于家族外通婚的习俗,子女跟随母亲,这是一个没有父亲和丈夫的国家。由于实行外婚制,夫妻在各自的母系氏族内分居,婚姻生活采取夫访妻的形式。子女住在母亲家,属于母系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以母系家族为基础。母系氏族繁荣时期,由于对偶婚的出现和逐渐巩固,丈夫迁到妻子氏族与妻子同住。“结婚”就是来回走。即男不娶,女不娶,男女双方都在各自的母系家族中生产生活终身。除了恋爱关系,没有必要的家庭经济关系,孩子随母亲生活,由家人抚养。男方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予帮助和照顾。女人和男人确立关系后,男人一般会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去女人家过夜,然后早上回到自己家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双方的关系建立在纯粹的感情基础上,自由度高,压力小,稳定性弱,垄断和从属的观念难以滋生。一旦感情破裂,离婚自由,子女跟随母亲,没有财产纠纷,一般不会产生敌意。
走婚的表现特征:
(1)不一定住在一起(大部分还是住在娘家)
(2)非经济同构
(3)它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住宅是)
(4)非专一。
(5)情欲不是排他性的
(6)无限期生母居住制度(妇女和男子生活在一起,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照顾他们的侄子和侄女)
(7)无合法合同(多为拒绝登记结婚)
注意走婚的隐私:
走婚文化中的隐私只有一种,那就是与血亲有关的性问题——可以在温泉里洗澡,但不能和家人提起任何与性有关的话题;和很多人发生性关系是可以接受的,没有处女、私生子、未婚妈妈的概念,但就连房子里提到的字眼都被认为是极其忌讳的。
害羞是为了防范乱伦的文化机制。母系氏族人对乱伦的控制特别严格,亲戚五代以内不准离婚。
害羞文化禁止近亲结婚,甚至禁止语言中的任何性话题。这种强大的防御机制使孩子从小就有很强的道德感,在血亲面前提起性就感到不安,从而使血亲之间的性关系难以发生。
害羞文化针对的不是性本身,而是乱伦禁忌,它避免的不是男女关系,而是血缘亲属之间的性关系。所以老公和已婚的女人和男孩之间不存在害羞文化的影响,普通朋友也不受其限制。母系家庭的成员一般由具有相同母系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其中女性成员的子女组成。比如从四世同堂的家庭中第三代男性来看,第一代是由他奶奶的母亲和她的姐妹兄弟组成,女性统称为“阿日”(奶奶),男性统称为“阿璞”(爷爷);第二代由他的母亲和兄弟姐妹组成。女性统称为“阿米”(母亲),男性统称为“阿武”(叔叔);第三代由他的兄弟姐妹以及他母亲和姐妹的孩子组成。几个孩子没有区别。年长的女性和男性被统称为“阿木”(姐姐和哥哥),年轻的被称为“格里”(弟弟)和“谷米”(妹妹)。第四代由他姐姐的孩子组成,他们被称为“任五”(侄子)和“任米”(侄女)。但实际上,家庭成员并不局限于血缘,还可以通过收养、回乡、结婚、领养等方式补充劳动力或继承。
母系家庭的父母通常是年龄最大、能力最强的女性。比如摩梭语中,母亲的名字是“艾米”,所有中年女性,无论未婚还是已婚,生育过还是单身,都叫艾米。本质上,它超越了男权主义的私有财产权观,不把女性的价值降低到薄薄的所谓“处女膜”,不认为必须结婚生子才能成为“真正的女人”,不认为女人的幸福在于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丈夫。母系家族没有生母、养母、后母、继母之分,不存在对私有财产权的排斥和嫉妒逻辑。在一个大家庭里,甚至没有妈妈和阿姨之分。女人把姐姐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付出和父母一样的关爱,以至于孩子往往不知道生母是谁。
女性起源和男性终结
生孩子完全是女人的事。女人怀孕了,男人就不能再嫁了,由艾米和姐姐们照顾。孩子出生后,有满月酒,只供妇女参加,孩子父亲的母亲和姐妹带礼物来祝贺。
死亡是男人的事,女人必须靠边站。所有的丧事都是男人做的,女人应该远离。
摩梭人的生活语言都是母系思维。摩梭人说汉语的时候,总是习惯先女后男的顺序,比如说“一夫一妻制”就是“一夫一妻制”。西方社会的俄狄浦斯和中国社会的母亲崇拜都是建立在贬低女性的基础上的:总是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去照顾别人是好女人,追求个人目标而不去照顾别人是坏女人。把女性美化成伟大的母亲,其实是一种控制女性的手段。只有扮演受害者和照顾者的角色,成为一个有苦难言的母亲,女性才能得到尊重。
与尊重母亲一样,母系女性的情欲空间和性别主体意识极其鲜明,根本不存在“母亲与女人”和“好女人与坏女人”的二元对立。关键在于重母家轻公的家族文化:母系文化和社会运行的基本单位不是独立的个体或小家庭,而是家庭。因此,在母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强调家族名誉而非个人名誉,强调家庭和睦而非个人成就。所以在母系社会,大众观念淡薄,解决问题主要靠家庭协商。
虽然母系族长以女性为主,但并不是以生物性别为基础的。当女人掌权时,她不会帮助女人,而是压制男人。有时候男人当家,就会顺着和谐家庭和房子的女性思维,不管你我。
母系文化的核心不是结婚,而是大家和睦,母系社会没有更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