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无约定的个人债务。
(2)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各自所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管理自己的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经营中发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集资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6)如果配偶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割财产而获得的财产归配偶一方所有,由此产生的债务是配偶双方的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扶养对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而发生的债务。未经另一方同意,配偶一方不能以同一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配偶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主要是日常家务代理范围以外的支出所发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十一)夫妻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同样,也可以约定债务的负担。然而,这一协议不得以避免债务为目的。(12)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所借的债务。(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赌博和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