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金在很小的时候就在战场上被时任禁卫军队长的XX收养。当时XX属于收入相对较好的中产阶级。金跟随XX当队长,很小就拿起了剑,在战场上过着当兵的生活。但在接下来的战斗中,XX上尉不幸在一次战斗中失去了一条腿,妻子也因为难产(生病)离开了人事。XX队长视全天津为不幸之源,于是前往军营准备杀死天津,天津在反抗中拿起剑,无意间杀死了XX队长。(具体情况其实是XX队长只有一只脚,拐杖滑了一下,不小心把脖子搭在了天津剑上。
从此,天津靠着自己从小被XX队长磨练出来的剑术和那种拼命的性格,成为了一名佣兵。他在佣兵界也很有名,但他从来不属于一个佣兵团。他只是收钱然后在战争结束后马上离开。在杀死了一个号称“完美防御”的装甲猪头人后,他在脱离战团的路上遇到了威利斯,这注定了他日后不平凡的一生。
当时双方约定:如果金输了,他就做威利斯的战士,直到金能打败他为止。
输给威利斯后成为队员,很快成为队长。杀人队长后来被赋予了类似的称号,因为他真的是疯狂杀人。
在一次与“不死零”的战斗中,零看到了威利斯胸前的吊坠,意味深长地对天津说,天津最好远离威利斯。然后就消失了。后来金问起威利斯的吊坠,威利斯只是说:他的名字叫“霸王之蛋”,听说拥有它的人就能拥有世界。我只是觉得这很有趣...
在团里的时候,我给威利斯打工,看不到的都是天津做的,暗杀,间谍之类的。那么桌上所有的荣誉都是威利斯的事。
在一次暗杀任务后,我无意中听到威利斯和XX公主在院子里的一段对话。那些不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只是那些能在事业上帮助我的人。一直视威利斯为挚友的金一下子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很快决定离开鹰派。
临走之前,大家都兑现了那个承诺,就是金和威利斯之战。天津毫不费力地让威利斯知道他不再是天津人了。
威利斯极度失落和迷茫,迷迷糊糊的来到XX公主的房间。公主对这个年轻人有些好感,所以自然大家都能猜到一男一女在房间里做了什么。
当然,当时的情况就算意气相投也不会被大众认可。一方是公主,另一方只是一个刚刚被授予自己名字的骑士团团长,所以结果自然不得而知。威利斯被关了起来,在一个黑暗的地方,每天遭受着无尽的毁灭...
团长被关,鹰团自然解散,但此时。金回来了,还是把威利斯当朋友。他和副团长共同营救了威利斯。但已经是一年半以后了,威利斯已经被折磨致死。威利斯憎恨他的无用。
当他们停下马车,在一片草坪上休息时,威利斯在夕阳的映衬下举起了霸王蛋。像天空一样读着血淋淋的碑文。
“只要你愿意奉贤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你就可以成为第五只神之手。
祈祷成功了,充满鲜血和魔力的大陆出现在他们面前。所有人都死了...天津赤手空拳与怪物搏斗,没有落下风,却在去找妻子,副团长的时候,被法宝咬了一口,为了救妻子。我完全把这只手活生生的拉了下来。
最后一片空白。我只知道骷髅骑士最后救了金和他的妻子。但我相信,我是靠天津自己的力量逃出了血腥的世界。只是他们的孩子没了,金夫妇被烙上了魔鬼的印记。黑暗恶魔会继续追杀他们,侵蚀他们。因为它们是威利斯最重要的东西。骷髅骑士带他们去精灵之地修身养性。那里是魔鬼唯一达不到的地方,金在那里不仅修炼了身体,还得到了唯一能与魔鬼战斗的武器,那就是长剑。
从此我开始用那把长剑追求我最好的朋友,却放弃了我的人类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