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对刺伤场面的描写,能充分突出那个聪明、健康、勇敢的年轻人的生动形象。同时还能如此细致的描述我的童年好友,也说明了作者与闰土的深厚感情。以及对童年乡村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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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作者鲁迅于1898第一次离开家乡绍兴,“想走一条不同的路,逃离一个不同的地方,寻求不同的人”(《自序》)。1919 65438+2月,他最后一次回绍兴老家接母亲等人去北京生活。
从鲁迅的日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回乡的过程:1965438+200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房子,加了点钱,买下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的八道湾公馆。11年6月装修完成,6月21日“早上和二哥一家搬进八道弯房子”。26日,鲁迅写了《请回本省》。
65438+2月1,我离开了北京,回了老家。4号晚上到了绍兴市区,也就是坐轿子回家。我在我的家乡呆了大约二十天。65438+2月24日“下午送了两条船,带着母亲、三个兄弟和他们的家人,带着行李去绍兴”。
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到家”。往返大概29天。《故乡》的故事就是基于这样的生活经历。然而这只是触发故事的点,但作品真正反映的是更广泛更深刻的社会背景。
家乡写在1921 1。最早发表在《新青年》杂志第9卷第1期,后被作者收入小说集《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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