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妖魔化”业主委员会,丑化其功能,买通部分业主传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混乱等负面信息。
2.诋毁攻击维权领导和维权积极分子,甚至暴力恐吓维权业主,业主就会变得支离破碎,没有领导,业主的权利就会丧失。
3.诋毁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是有个人目的的,会打击业主的士气。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却没有一个组织,那就办不下去。
4.暴力抢票,阻止业主投票,甚至公然破坏业主大会现场,导致业主大会无法召开。
5.阻止积极分子进入业委会,安排买通听话的“业主”进入业委会,以控制业委会。
6.安排不法分子冒充业主,在小区内张贴无签名无印章的假文件,在业主QQ群、微信群等公共社交平台发布谣言。
郑重声明:
谁恶意阻止业委会筹备,诋毁业委会及相关筹备业主,扰乱业主大会,拖延甚至公然阻止业委会成立,破坏业委会正常运行,都是与现有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违法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