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梅穿过走廊的时候,就像皇帝游街,后面跟着一群哥们,姑娘们挤在周围,夸张的方式声势浩大。他刚刚带领足球队在联赛中击败了外校,连掀球衣擦汗的动作都像少女漫画里的镜子一样帅气。
纪也去观看了比赛。观众席后,她踮起脚尖,为徐梅的投篮欢呼。她还去小卖部买了一瓶冰和刚刚好的可乐,想给他喝点水。但结束后,我一直被挡在人群之外,只能透过缝隙瞥见对方帅气的身影。
徐梅,来自二年级四班,体育优秀,多才多艺,温柔大方,彬彬有礼。在她平凡的眼里,她就像山顶的月亮。她能从远处感受到世界瞬间的寂静。
四班的女生都涌向他,把他准备了很久的毛巾和运动饮料递给他,祝贺他两次破门,帮助我们学校赢回冠军奖金。就算完全不需要那么多,他也会微笑着接受所有善意的女生,一个个的感谢,羞涩的承受着旁边队友的肘击,没有风云人物的臭屁架子。
我欣赏的对象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温柔有绅士风度的男生。
此时此刻,似乎还没有轮到魏昱出场。人群是一座花园,把她和徐梅分开了。女孩只好拨弄着自己的头发,默默地看着他消失在班级门后。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散去,留下她站在原地,心不在焉地拧开手中的可乐瓶,往喉咙里灌。
碳酸气泡在口中跳跃,层层刺激味蕾。
第八次试图与他交谈仍以失败告终。如果可以,我很想为他做点什么...
但愿我们能成为朋友。
怎么会这么顺利?
魏昱摇摇头,为刚才的想法害羞了1秒?快点振作起来,跳回你的班。
他不是那种只看到帅哥的花痴女生。起初,她只是略微听说过徐梅,偶尔在同学的指导下远远地看一看。她并没有特别在意半个月前的全年级统考打乱了班级重划考场。她碰巧坐在他旁边。男生们只带了必要的文具轻装上阵,信誓旦旦地写字,左手撑着下巴卷起袖口,露出关节分明的白皙手腕,衬托着乌黑的头发,令人印象深刻。
前一天晚上,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学习来临时抱佛脚。纪余伟的状态不太好,太阳穴不停地跳。交卷前10分钟的时候,一股鼻血开始一滴滴流下来。监考老师坐在后排专心看报纸,完全没有意识到前排的异常情况。如果你现在举手向医务室申请,你就没有时间完成剩下的作文了。她急得不得不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鼻梁,争分夺秒地继续回答。
第一个发现她流血的人是邻居徐梅。男生答完卷子,刚检查到一半,突然从裤兜里掏出手帕,离开了座位。
"用这个止血。"他把一条蓝白相间的棉布手帕放在魏昱的鼻子下,声音柔和,手指干净纤细,手帕上弥漫着淡淡的肥皂味。抬头的时候不经意的看了他一眼,年轻人清澈的眼神都传递到了我的眼里。女孩的心几乎漏了一拍,笔尖在作文纸上颤抖,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整个考场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个动静,都停下笔,向他们投去疑惑的目光,监考老师突然站起来问他在干什么。
他低下头,冲她露出“别担心”的笑容。他放开手帕,转身去抓他的检查室。他淡淡地对老师说:“我已经写完了,我想提前交卷。”他匆忙离开了教室。
显然,他从未与任何人打过交道,但他对卑微的自己伸出了援助之手,无微不至...我以为徐梅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傲慢明星,但我没想到他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好人。美丽少年的关怀似乎有治愈的效果。鼻血慢慢止住了,心底长出了嫩嫩的新草。纪余伟用手绢紧紧地捂着鼻子,用笔尖在桌面上轻轻圈出一颗心,在别人发现之前迅速用手指擦掉。
沾了血的手绢已经被她小心翼翼地洗干净,挂在窗前明媚的阳光下,像一张载满暖风的小帆。她心里充满了郁郁葱葱的感激,总想找个机会郑重地感谢他。
两个人在不同的班级相遇并不容易,关系也没有那么熟,路过的时候自然能叫出对方的名字。但她开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来回穿梭。下课后,她爬了108级台阶往返教室、食堂、食堂。她没有假装扭伤脚踝或肚子疼,而是积极参加晨跑和课间锻炼。我只想尽力在人群中找出一个少年熟悉的身影,故意绕到他身边,装作若无其事地把手帕还给他,加上一句当初紧张得说不出口的“谢谢”。
纪一个人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曲线呈S形。还没还的手帕塞在最靠近她心脏的口袋里。她满脑子都是这几天许一件件路过却又尴尬的郁闷细节,也就是说慢慢煨的稠粥在冒泡。直到有人从背后冷眼相待,意识才落回现实。女孩的视线瞥向左边,突然一跳。一个短发男孩骑在自行车上,冲她按自行车铃。
少年不说话,但还是有几分温婉的文艺风。但是当魏昱面对他时,她准备用她的右直拳。
“哟,我一路看到一只企鹅在路边晃来晃去。我以为是外星人在学走路。放心吧,就算你不那么努力学习,你还是我们学校发呆的冠军。所以请你轻点走,免得我看到时撞到轮子。”
“叶毅城!多说一句你就死定了!”
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她还是被他连珠炮似的唾沫噎死了,魏昱也想不出怎么反击,只能哭笑不得。
这个说话像激光枪的家伙叫叶一诚,从幼儿园开始就一直跟纪过不去。他们家住的很近,父母也是很好的同事,但是孩子相处的不是很好。叶一城从小就喜欢把捉来的毛毛虫放在纪的铅笔盒里,让她三秒钟就哭出来。即使高中毕业后她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也没有缓和关系的余地。
她在2年级1班学习,叶一程被分到24年级,在学校足球队担任后卫。她是徐梅的好朋友。或许是被很多段光感动了,在班里也挺受欢迎的。魏昱一直认为自己除了个子高没有其他优点,包括自恋和爱管闲事。如果许是一朵闪闪发光的玫瑰,那么他就是衬托玫瑰的绿叶...不,考虑到它永远是一个恶毒的舌头和贫嘴,因为它应该是一个多刺的仙人掌。
刚想到仙人掌和玫瑰在走廊漫步的美妙画面,叶一诚又开始了:“反正你今天去看足球赛了?”
魏昱愣了一下,好像被人窥探了什么秘密,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你的体积如此巨大,一眼就能看出来。什么?什么,再看我一眼?你有没有被我精湛的步法震撼到?”
“谁会看你这样的傻瓜…”他无言以对,甚至像奉承他一样翻着白眼。魏昱想尽快摆脱困境,但当她听到下一句话时,她几乎被口水呛住了。
“那你是在看徐的棋子?盯着他一眨不眨,他散发出如此多的花痴气息。全球变暖是你造成的。真不明白那家伙有什么好的。女生很容易被清纯的面孔欺骗……”?当你不想听他胡说八道的时候,你就得强行阻止。相处了这么久,魏昱也想出了一套对付复读机光枪的方法,脱下她的书包,朝他头上甩去。
“你要管,徐梅不会这么没礼貌,对不认识的人也很温柔,比你好一千万倍!”
“就算你喜欢他,也没必要把他美化到那种程度。”叶毅城轻轻躲过了书包的攻击,伸出单手抓住了她的额头。她看着女孩,试图靠过去,但无论如何也够不到她滑稽的触感,勾起了她的嘴角。
“不喜欢!是敬佩!”
“好吧,好吧,就让我们欣赏一下吧......为了不让你像个游魂一样在街上乱逛,用花痴的表情破坏市容,影响我们学校的声誉…….”
男孩故意轻轻踢了一下踏板,让链条发出当啷声,拍拍空着的后座,嘲讽地问道。
“你想坐本叔叔的车回去吗?”
我以为骑车人是免费陪护,结果到家后被他勒索了一碗刨冰作为运费。坐在冷饮店里,叶一诚一直嘲笑她的(不是特别重)吨位。男生很快躲开了她的拳头,甚至趁她不备拿走了刨冰上的话梅,仿佛欺负她是一种无止境的娱乐。纪余伟打不过他,只好生气地捧着脸,默默哀叹: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朋友。她的气质和修养都没有。就像一只鹤和一只野鸭互动。
正漫无目的地想着,突然一个想法像柴火上的火花一样蹦了出来。纪余伟咬着下唇,从书包里拿出信纸,左手遮着匆匆写着什么。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我把它折成三折塞进信封,连同口袋里折好的手帕一起递给叶一诚,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男孩为她的突然举动停留了三秒钟,仿佛看到了炎炎夏日的雪花飘落,河水倒流。停顿了很久,他吐出了被刨冰染成蓝色的舌头。
“给我的?”
“帮我把它交给徐梅。”她不耐烦地捏了捏他的胳膊,但力道不粗。
叶一诚拿起那张油嘴滑舌的嘴,目光悄悄落在女孩的脸上。那双诡秘的眼睛经常让魏昱觉得他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还不错。但是少年的镇定并不能持续太久,很快她就扬起了嘴巴,突然伸出大拇指和中指,在她的眉心处狠狠一击。
“他要是能看上你,老虎就得改吃狗尾巴草了。别这么莽撞,亲爱的。”
“不是情书,是感谢信!”
他真的误会了什么!魏昱跳了起来,在空中挥舞着拳头,不知怎的,她有点生气了。
“没事,没事,就给你……”
叶一城收起了滑稽的笑容,把桌上的手帕和信扫进了书包。
“但你要做好难过的准备。”
最后是一句意义不明的正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