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古代笑话 - 难忘的上铺

难忘的上铺

我的未来不是梦。

万路

上世纪80年代末,在一所中学,五个学生关系很好。私下里,他们一起在荒野中游览关公,一起喝血酒,发誓要像影视剧中那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第五个值得一提,因为其他四个都是男同学,只有第五个是女同学。那时候,中学里的男孩和女孩见面时什么都没说,更不用说就结拜了。但第五个就是这样一个敢于与世俗抗争的“侠女”。那段时间他们五个总是一起出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也引来了同学们的各种非议。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的第三个,他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从他记事起,父母总是隔三差五就大吵一架,摔锅摔碗的事也时有发生。但老三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甚至在一次高中数学竞赛中获得了全市第一名。他的理想是考上清华大学!

学士成绩一般,在班里排名中下。所以,我总是让老三帮我解决问题。他们两个也以辅导作业为由,有很多接触。

高三,第三个孩子的父母最终选择了离婚!那天晚上,月黑风高,第三个孩子在黑暗中走了三英里路,来到第五个房子和第五个告别。他说他要和妈妈去另一个城市,离开这里和这所学校。临走前,老五送他出门。他们站在黑暗的街道上。第三个为第五个唱了最受欢迎的歌曲《我的未来不是梦》作为离别纪念品。

就这样,高考前夕,在父母离婚和高考的双重压力下,老三选择了离家出走,放弃了自己的清华梦!

几年后,老三回到了家乡。这时,第五年嫁给了第三年卖肉的邻居。每天杀猪宰羊,在市场卖肉,生活很平淡,很幸福。看不到老五敢于冲破世俗的“侠女”风范,是个邻家大嫂。见面时,他们只是点点头,再也没有谈起过过去。同学结拜这件事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很多年过去了,第三个带女朋友回家结婚,第五个的孩子已经上初中了。她以邻居的身份参加了老三的婚礼。老三和新娘敬酒,把老同学介绍给新娘。“老同学”二字刚出,老五却慌忙弃场而逃!

看着老五逃窜的背影,老三突然过了句歌词:“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和希望在动……”

我记得他。

泛蔡霞

住在一个学院旁边,离别的气氛好像蔓延到我的房间,随意听一首老歌,突然有怀旧的冲动。

一个清晰的影子浮现在脑海里。依然稚嫩的娃娃脸,沉默羞涩;好男中音,唱的全是阳光沙滩。另外,他在毕业纪念册上留下的唯一一句“保重”,优美的行书总让人想起表情的专注。将近二十年没见了,所以想象不出他现在的样子。在当年的篮球架下,那个慢慢走来的清爽少年,已经被定格成了一道永恒的风景,一张苍劲的脸,一个温柔的笑。每当我想起这件事,心里总是温暖如初。

相识的情景历历在目。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张爱攀。”他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这个光滑的小娃娃。"我心说。他爱吃牡丹皮,但他不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娃娃吗?虽然他比我大十天,但是我喜欢当姐姐的感觉。

年轻人总是鲁莽的,很快我就牵起了学校一个帅气学长的手。我在校园里遇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神看起来深邃而遥远。

接下来的路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走。我又一次孤独地走在林荫小道上。他来了,什么也没说,圆润低沉的声音轻轻哼唱着《八月花》:“路漫漫其修远兮,沉浮不由我。我在人海中漂泊,尝遍了冷漠,热情,热情,又冷又冷漠,带着真情孤独。人已随风而去,花开花落。再怎么世事沧桑,一座城都是风和相思,黑暗中只飘桂花香。”

没有故事,没有开始。青春霸气,成长洒脱,懵懂单纯,直到毕业我也没失去什么。

那天早上,温暖的阳光给操场镀上了一层金边。篮球架下,一个拿着留言簿的男生慢慢向我走来,我有一瞬间晕了过去。那个帅哥是他吗?白领衬衫和蓝色牛仔裤,很长一段时间,我内心都不肯承认他的装束俘获了我的感情。他是什么时候突然长大的?

他先离开了学校。我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小雨衬托出离别的伤感。我独自站在三楼教室的窗前,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消失在通往校门的林吟路上。脸颊上的泪* * *雨落在窗前,只是无声地落下,又落下...

一首歌留下两行泪,不知何处再相逢。

按照他留下的地址,我发了一封信,内容完全忘了。应该是含蓄表达的东西。那个暑假,我几乎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带着失望和失望。然而,不小心,我走了之后,他的信到了,信里说的那些被别人弄丢了而我没有看到的事,成了一个永恒的秘密。

十几年后,我们通过校友记录取得了联系。往事如云,清晰地倒映在清流中,而柔软的故事却成了遥远而渺茫的梦。年轻的故事,即使被抛弃,生命的绿色也不会褪色。那些心碎的人,那些被美丽迷住的人,无论岁月有多长,无论身在何处,回首往事,都是生命中郁郁葱葱的灿烂风景。

茫茫人海,有没有一种感觉与你擦肩而过?

教室空间

大学疯狂暴动◎李咏

毕业季,有人拍毕业照,出格或新颖或抢眼。一些人歇斯底里地、绝望地撕毁了所有教科书...

优酷首页有一个醒目的视频:华科最佳泼水节。从观点来看,是毕业季的疯狂暴动。浩浩荡荡的毕业生奔向一栋女生楼。楼上女生拿着脸盆泼水,楼下队伍庞大。密集的人群和嘈杂的声音,他们尽情享受疯狂的时刻。他们向弟弟妹妹们大喊:考试不及格...

毕业季,空气中充斥着燥热,阳光一天比一天恶毒,大学生血液中的躁动因子就那么一点点。像华中科技大学这样的名校,还有普通学校,都在上演着只属于青春的疯狂一幕。

我想起我的大学时代,我经历过两次这样的骚乱。

第一次的时候,我才大一。说实话,我去那所学校是因为我不是自愿填的,我一直对它不满意。

一天晚上,我的男生宿舍突然发生了一场大骚乱。那些疯狂的男生都一个个砸热水袋,噼里啪啦的声音犹如晴天霹雳。他们不在乎楼下是否有人走过。我差点冒着枪林弹雨安全回到宿舍。

那时候我没见过世面,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充满了恐惧和不满。这个学校真的很糟糕。我没必要对它挑剔。它招收的学生暴露了他们的素质。我觉得像他们这样的学生根本就不想好,所以才会无缘无故在楼下砸热水瓶!并且完全无视宿舍管理员的劝阻。

第二天早上,宿舍的地板上布满了闪亮的玻璃碎片,触目惊心。我得绕道走。

高二的时候,我想尽办法调回杭州一所满意的学校。

没想到,我在那个学校也经历了这样的暴乱。

为了保证学生的睡眠,学校规定11: 30断网。虽然学校对学生好,但那些学生不会买账。男生是不眠的动物。他们想通宵玩电脑游戏。大量精力无处投放,怎么可能步步为营?

在一个断网的闷热夜晚,零点半刚过,对面男生楼的男生就开始大喊抗议。然后,热水瓶破裂时发出一声巨响,有些出格的男生甚至买了鞭炮来放:砰,砰...

我们这边的男生也被鼓励一个个在走廊里加油。

经历了这次骚乱,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总会有疯狂的一面,不管是名校还是穷校。有机会的话,他们血液里的冲突因子会被释放出来。

当然,只要你不要走得太远,不要走得太远。

多年后

我们的后大学同居时代

王秋女

2000年7月,我大学毕业,刚进公司。职场新人,只干了半个多月。有一天,我下班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车撞了。幸运的是,伤势并不严重,但我仍然需要住院。医生说晚上最好留个人陪我。公司领导问我该联系谁。

我的父母都在外地,所以马上赶到这里有点困难。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受伤了。我一开始就想留在这个城市,但是他们强烈反对。一个女生一个人呆在这里,还不如回家找个稳定的工作,父母还能保护我。如果他们知道我在这里出事,我一出院他们肯定要把我接回去。

我父母都通知不了我,那还有谁?脑海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名字是韦唯。薇薇是我大学时的室友,也是睡了我四年下铺的姐姐。毕业后,薇薇和同宿舍的另外两个室友合租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大房子。我和薇薇合住一个大房间,另外两个舍友一个小房间。他们白天去各班上班,晚上回来。大家还是延续了之前大学宿舍的生活。每天上班前,我们约好一起找个地方吃饭、打牌、看电影,甚至穿混搭的衣服。刚进入职场的时候,我们需要很多新衣服,但是没有工资,手头也没钱,所以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交换衣服和配饰,然后下周一上班的时候就有了一个全新的美丽形象。

我给薇薇打了电话。半个小时后,跌跌撞撞走进病房的不是一个韦唯,而是三个。接到我的电话之前他们就吵着说很担心。为什么我这么晚才回来?我的手机不能工作。一接到电话,就听说自己出事了,脑子一片空白。我没时间问伤势。我冲出去打车,上了车就吓到了。万一我缺胳膊少腿,那就太可惜了。我说你很蠢。如果这么严重,怎么会有精神给你打电话?

在医院的两个星期,他们每天下班就直接来医院,给我带各种好吃的,给我带一个重要的东西,就是每天借一本书或者杂志。那段日子,没有丰富的手游,没有iPad,书籍杂志成了我打发孤独住院时光的好伴侣。每天傍晚,三个女生围在病床边,叽叽喳喳地给我讲今天公司的各种趣事。哪些同学让他们问候我,哪些同学打算来看我,安静的病房突然变得很热闹。我怕他们打扰到同病房的病人,可是病人、病人家属、进进出出的医生护士都用友好包容的眼神看着我们,笑而不语。

两周后,我出院了,回到了这个合租的大房子里。这就像是每个假期回家和久别的父母重逢的无限惊喜和幸福,我们又回到了同居的旧时光。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还是我青春回忆里最快乐的时光。大家一起吃火锅,一起唱K,连谁有男朋友都理直气壮地被敲竹杠...而更多的时候,我们一起交流工作经验,激发彼此的创作灵感,也让美兰这个服装设计师最热衷于和我们探讨下一季的流行趋势;画原创漫画的薇薇安,一不小心就成了她创作的原型我们的“同居生活”;在电视台做小编剧的小米是她剧本的第一个读者和评论家。她经常夸我们比制作人犀利。那时候我是广告文案,有时候在公司想不到的一句广告语被他们提起,立马就想到了!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梅兰第一次出国深造。其次是小米,和男友闪婚;最后只剩下我和薇薇,但是薇薇最后还是跟着她男朋友去了另一个城市发展...

“今天,我们离开了,在茫茫人海中,他们都老了,他们在哪里?所以我们分道扬镳……”花开遍天下,但后大学同居时代的舍友情愫却留在了彼此的心里。

那些年

难忘的礼物

优雅。

五十年前盛夏的一天,学生们正在教室里谈话,他们正要去上班。他们激动又兴奋,同学四年如一日,百感交集。我和另外三个同学被分配到外地工作,自然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送你一件小礼物留作纪念。”一个女生递给我一个包装整齐的纸袋,比烟盒略小。

收拾“行装”。准备出发去那个会“敬业”的单位。收拾起来其实很简单,一套床上用品,一些一年四季都要用的衣服,还有一些喜欢的书。打开我收拾日用品时她送我的礼物,有点惊喜。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男士美容产品”——剃须刀架。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盒子是铝压的,阳极氧化的表面软软的金黄色,凸出的Logo“飞影牌剃须刀”非常显眼。我画画课用的是“飞鹰刃”,知道“飞鹰”在当时是“名牌”。在我的印象中,她性格外向,热情开朗。真的没想到她会这么细心,送了这么实惠又实用的礼物。那时,普通人对电动剃须刀一无所知,更不用说拥有它们。这个小礼物成了我的最爱。

我带着它去了东北,十年后调回北京,它也跟着我回了北京。珍惜这份小小的礼物,因为它常常让我感受到纯洁的同学友谊和温暖。工作中遇到问题会给我鼓励。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它会给我勇气。它会在我孤独的时候给我无形的关怀。当我抑郁的时候,它会告诉我要热爱生活——字面上的。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份礼物,虽然又小又重。很便宜(当时可能只有几毛钱),包含了同学情谊,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它是“原始的”,它的温暖是任何现代先进物体都比不上的。

这个小礼物陪伴了我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生活好。虽然我有一个名牌电动剃须刀,但我一直对这个“原始”的剃须刀架情有独钟。直到2006年拆迁,我才匆匆失去了这份心爱的礼物。但是,在我心里,它的位置永远不会丢。

很遗憾我一直没有机会用这份礼物表达对同学的情谊,感谢她带给我的美好和快乐。我想用最真诚的语言真心祝福她:一切都好!

我的老师

后来,淘气的国王

也当了老师。

舒世明

我以前是个淘气的孩子。我和同学有矛盾,打架是常事。几乎每天,我都会制造一个“不光彩”的事件。用某些老师的话说,哪里有我,哪里就鸡飞狗跳。甚至在课堂上,我也不停地捣乱,在背后戳同学,把站起来回答问题的同学的板凳挪走,还悄悄给女生头上套毛毛虫...甚至有一次,我在课桌抽屉里放了一条刚死的蛇,然后上课故意低头“开小差”,好让刚从师范学校出来的女老师检查一下。她吓得大声尖叫,脸色发白,再也不敢理我了。在我的印象里,所有教我的老师都会很头疼,甚至想尽办法不上我的课。我的人缘在全校无人能及。校长经常在学生会上点名批评我。一提到我的名字,下面就一片笑声,以至于其他班的老师也经常把我当成反面教材。“淘气王”成了我的标签和称号,大家都知道。

我永远忘不了的是,每次新的班主任或老师来,手里都会拿着一份名单(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感觉是“死亡名单”),里面全是成绩不好、成绩不好的同学,每次我都会是第一名。我知道,是轮班老师为了引起新老师的注意而留下的。而且每次新来的老师要显摆我,要么让我站在教室里,要么让我写检讨,要么让我请家长等等。但就是不入油盐,比较叛逆。我会把“坏”进行到底,把调皮玩到极致。最后老师只好不管我,随它去了。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个新班主任,叫胡志刚,40岁左右,长得很帅。第一节课走进教室,我惊讶地发现,他手里没有“死亡名单”。胡老师介绍完自己后,让我们依次起立介绍自己,锻炼自己的口才和能力。轮到我的时候,就在我摇摇晃晃站起来的时候,有人“报告”:“老师,他就是淘气王!”全班哄堂大笑。没想到,胡老师大声说:“我喜欢调皮的学生!”此言一出,全班顿时鸦雀无声,我也很惊讶。在胡老师的鼓励下,我断断续续地做了自我介绍。随后,胡老师带头掌掴,同学们拍手叫好。当我坐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第一次被认可和肯定的喜悦,还有兴奋、激动和成功。那堂课是我这辈子听得最专心最专注的一堂课。我甚至没有任何调皮的举动,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下课后,胡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摸着我的头亲切地说:“我喜欢调皮的学生,因为调皮的孩子更聪明,发展潜力大。如果你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你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说实话,我以前也是个调皮的学生,跟你一样,有个‘淘气王’的称号。呵呵,看来我们俩都是‘淘气王’,一个大,一个小...”说完,胡老师还拿出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一篇文章:“我说淘气的孩子更聪明,更有出息,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我一看,报纸上写着:淘气的孩子脑子总是在工作,听话的孩子往往比较依赖,不愿意用脑子,但越用越聪明。这样看来,淘气的孩子往往更聪明也就不足为奇了...当我走出胡先生的办公室时,我的心豁然开朗,整个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轻松愉快,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

从那以后,胡老师的那句“我喜欢调皮的学生”一直震撼着我的心灵,产生了不竭的动力。在胡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处处以他为榜样,潜心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越学越有劲。后来我上了中学,很努力,成绩最好。后来和胡老师一样,考上了师范。他的那句“我最喜欢调皮的学生”居然救了一个孩子,我会珍惜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