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时,婚姻关系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时,婚姻关系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