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古代笑话 - 银行坏账是什么意思?

银行坏账是什么意思?

银行业务中的银行坏账是指银行通过催收无法收回的账款,是需要作为坏账处理的金额。在银行的相关业务中,银行坏账特指银行无法在期限内偿还的贷款,这些欠款通常逾期不超过三年。如果银行的欠款逾期三年还没有收回,这部分欠款不能算坏账,只能算坏账。

坏账是经济领域的一个术语,指已过还款期,经催收无法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坏账是未及时结算的结果,也指因对方不归还而无法收回的财产。

下列情况可以认定为坏账:

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被撤销,法人资格终止,金融企业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后无法收回的债权,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被宣告失踪、死亡,金融企业依法清偿其财产或者遗产,并追偿担保人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巨大损失,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或经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已清偿其财产,并向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4.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金融企业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后仍未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和保证人未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收回借款人和保证人后仍未收回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法,被依法制裁后,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债权,其财产不足以偿还所借债务,且无其他债务人的;

7.借款人、保证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债权;

8.法院对借款人、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后,因借款人、担保人丧失资格或消失等原因,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诉讼时效丧失或灭失,金融企业追偿后无法追偿的,法院不予受理或支持的债权;

9.因借款人因1至8的上述原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收回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10.在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方面取得预付款时。、信用证申请人、担保人因上述1至9的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的,金融企业收回后无法收回的垫款;

1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以及金融企业因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终止法人资格等原因,经清算、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股权;

12.金融企业经批准以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其债权或股权后,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确认为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