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古代笑话 - 对了,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案件

对了,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案件

材料1:中国某著名漫画家在20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创作了一个头大、鼻子圆、头上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形象,用于各种漫画集。另一本画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画作中使用了带有“三毛”形象的作品,并将其编辑成书出版,引起了著作权继承人的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判令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销售该画册,对销售者给予小恩小惠,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收缴侵权人报酬5000元。

材料二:1994年春天,13岁的中学生小枫创作了一首歌词,参加了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因其新颖性和情感性获得了特别奖。但小峰并没有收到获奖通知。经过调查,发现小学教师李和他的学生张确实做了错事。小峰于2006年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李、张侵犯其著作权。8月1997,10,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小峰获得赔偿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