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也是在这样的一个九月,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赵薇很傻很天真的《波浪鼓》和朴树泛滥忧郁的《白桦林》。
放学后,我和阿安习惯性地杀到宏达书店去蹭《灌篮高手》的漫画书看,门口柜台的电视里反复播放着世贸大厦气势恢宏的冒烟废墟、拉登大叔man到不行的大胡子通缉照和布什拉风狂飙的宣战演说,在轮到我买铅笔(那时,我和阿安决定用轮流在书店里消费一支铅笔的方法,来缓解我们因蹭书看而害怕面对老板哀怨眼神的尴尬感)结账的时候,我被老板身后的一幅红色海报给煞到了,海报里有个穿着红色套头衫的怪家伙,下面还有一行扎眼的白字——“周杰伦、范特西、Jay”。
“新到专辑,蛮不错,盗版卡带只要10块”老板搓着手一脸的善解人意:“买卡带,送铅笔一支。”人家识破了我们的诡计,还把话都说道这份儿上了,我只好乖乖奉上银子,把这盘莫名奇妙的卡带塞进书包。
当晚做完功课,本来准备看会儿书就睡觉,忽然想起书包里的新卡带,于是索性拿出复读机听听看。一边嘴里碎碎念着:“这个周杰伦是谁啊,双截棍不是兵器吗,怎么还能唱啊?”一边按下了播放键。
彼夜,他口含卤蛋如梦呓般的唱腔和那根儿上下翻飞的《双截棍》,彻底把我幼小心灵对流行音乐的肤浅认知狠狠击碎。
当时,我绞尽脑汁也没能想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词汇来形容《范特西》,后来查字典才知道,“范特西”是“fantasy”的中文音译,有“幻想;狂想;想象”的意思。原来,我是庸人自扰,周杰伦早就想好了该如何形容自己的这张专辑,“范特西”便是最好的形容。
对于那时还不懂爱情的我来说,《爱在西元前》给我带来了一个很实际的好处,“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世界古代史考试时用上了,甚至在考场还轻轻哼了起来,得意到不行。
听完《范特西》我就迫不及待去找来了他的第一张专辑——《Jay》,注意,这次我买的可是正版。当我听到《星晴》,我还隐隐下了个决心:总有一天我也要牵着女朋友唱着这首歌去看星星。这么多年过去了,终究还是没能牵着谁的手唱这首歌。谁又能算到,多年后的今天,梦想竟已然成了妄想。
《斗牛》让我眼前一亮,绝对晃瞎眼睛的那种亮。那时,我和阿安都报了篮球训练班,又在重温小学时最爱的《灌篮高手》漫画,更有一帮猪一般的队友,这首歌真是有极强的代入感啊,身临其境的挑衅,过瘾,过瘾。
《八度空间》到来的时候,我已经不打篮球了,我还从同桌蒋健那里学到了一个很新鲜的词汇——“忧郁”。
作为初二年级里唯一存在的优质帅哥,蒋健总是很忧郁,对他来说“帅”是生命里最沉重的负担。我觉得他应该忧郁,抽屉里全是纷至沓来撒满香水的情书,连自己的书包都没地方放,只好跟我的书包可怜兮兮地挤在一个抽屉里;我觉得他应该忧郁,常常有些写给他情书会被莫名其妙地辗转送到班主任手里,他就会天灾似的被拉去接受教育,并被一再警告“不得招蜂引蝶”,甚至一度被罚只准穿校服上学(校服很丑,我们学校规定每周一必须穿校服,其余四天则可自行处理,而班主任则要求他必须天天穿校服);我觉得他应该忧郁,每天只准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校服(因为没得换,后来我看他可怜,就把自己的校服捐给他了),跟苏乞儿似的,而那些疯狂的女生为了多看他几眼,天天拔他单车的气门芯,只为在校门口尖叫着一睹他推着单车步行帅气的忧郁背影。
蒋健每次唱《半岛铁盒》都会先把前面那段对白腔调十足的来上一遍,“小姐请问这边有没有卖半岛铁盒?”“有啊,你从前面右转第二排架子上就有了。”“谢谢!”“不会。”仿佛某种不可或缺的仪式程序似的,用今天的话来讲,他就是个无聊的MV对白控。
最后,他终于被逼到了只能徒步上学的境地,每天蹭钱小星和潘壁的顺路车,坐在后面幽幽地唱起:“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哎,他那深入骨髓的欠抽忧郁。
中考前,《叶惠美》陪我们度过了那紧张复习的半年,“眼睛你要擦亮,记住我的模样……黑板是吸收知识的地方,只是教室的阳光,那颜色我不太喜欢,没有操场的自然,为何比较漂亮的都是在隔壁班,还有考卷的答案,我刚好都不会算,没关系,再继续努力,没关系”不可否认《三年二班》里唱的句句都是我们的心声。当年身为班长大人的我,为了鼓舞士气,向班主任力荐,终将其定为班歌。当然,歌中那腔调十足的训导处广播,还是要由我们的忧郁王子蒋健来担纲献艺啦。
“其实,我比较喜欢《东风破》,最喜欢那句‘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蒋健痴痴望着正在给我们听写文言文古今释义的语文科代表——徐雯幽幽说道。“我更喜欢《你听得到》,MV的女主角很美啊”钱小星突然回头插嘴道:“我觉得她长得很像徐……”被我一眼瞪回去。因为我知道小星要说,那个女主角长得像徐雯。除了小星、潘壁和我,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蒋健很喜欢徐雯,而且喜欢很久了。但这终是一场悲剧,徐雯对我们的忧郁王子一点粉红色的小念头都没有,完全免疫。她对蒋健爱理不理的,不怎么正眼看他,但正是她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让蒋健更加欲罢不能、泥足深陷(详情见我的小说《十年》,要过段日子才能写完啊,哈哈)。
中考完后的整个夏天我都在听《晴天》,因为Gold喜欢,我就在家练习、练习、练习,希望有一天可以唱给她听。可是这梦想到后来竟也成了幻想,终是没能实现。想来我那么喜欢周杰伦,当初若不是因为加持上了对她的那一份爱屋及乌(她曾不经意说起,她喜欢周杰伦),可能也没办法持续关注杰伦那么多年。而《晴天》对我而言,则是我和她故事的主题曲(插曲是孙燕姿的《遇见》)。
我记得上高中的第一个晚上就和小夫、小李子聊了一晚上的周杰伦,第二天熟悉地形的小夫就带着我到处去买《七里香》,高中军训便这样在《七里香》的美丽旋律中度过。那段日子我们三个常常坐在一中那排老房子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路边的梧桐,轻轻地唱着“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我记得那时夏天的午后总会有一场阵雨,雨后,一中校门口的路上都会铺上一层厚厚的梧桐树叶,踩在上面很有感觉,“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这一切在那个《七里香》泛滥的季节里很应景、很美。
后来,我们在五班建立了一个很拉风的组织——犯罪六人组,成员包括:文子、花猪、阿Nine、小夫、凯猪和小强(小强就是我)。我们是很有爱的一大家子,乔乔(凯猪的女朋友啊)今年暑假还跟我说当年很羡慕我们六个人,可以那样相亲相爱地在一起,做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是啊,犯罪六人组的故事很动人啊(详情见我的小说《十年》,要过段日子才能写完啊,哈哈)。
高一时,我凭着一首《借口》在一中“扬名立万”,从此江湖上的朋友都会叫我一声“借口”。其实,那次晚会唱《借口》丢人丢大发了,都没跟上节奏,还严重走音,引为平生一大丑事。
有一次,文子被拉上台给大家唱歌,她撅了撅嘴,不紧不慢地唱了一首《简单爱》,台下的众生都疯掉了。因为她唱的节奏很慢,比原来慢了将近一拍半,诡异啊,诡异啊,你不信也放慢拍子唱唱试试,听上去就像walkman快没电了一样。
阿Nine是杰伦的死忠fans,也是我的同桌,她爱关于周杰伦的一切,但我却从没听过她完整唱过一首杰伦的歌。倒是她老大,当然也是我老大——小雪唱过一次《黑色幽默》,震得我灵魂出窍,从此再也不敢班门弄斧。毋庸置疑,那时,我们一中要选出唱歌最好听的莫过于小雪老大。
我还记得高二的冬天,楼下四班的小拾有时候会来找我借MP3,有一次下晚自习,她跟我说她喜欢听《东风破》,问我会不会唱,我说当然会唱,她叫我唱给她听,虽然怪怪的,但我还是唱了一遍给她听。后来,我还给她唱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我们还只是好朋友,她喜欢听我唱,我乐意唱给她听,有伯牙遇子期之感,这种美好感觉一直都在我心底,未曾忘记。那时,有的只是歌声,聊的只是人生,无关风月。
当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十一月的肖邦》,可我们的资深fans阿Nine却发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断言:“杰伦,江郎才尽矣。”不过说来也是,除了一首《发如雪》,其他都太一般了,这张专辑和《范特西》比起来差了好几十光年的距离。这年冬天,我们都有些失望。于是我们在教室里放起了那些曾经的老歌,一首一首地回忆,聊以慰藉。
从那以后就再也么有听过杰伦完整的专辑,不敢再听,怕我们的期待再次被重重摔回地表,跌到遍体凌伤。
时光飞逝,转眼我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这些年星光帮大行其道,周杰伦拍电影、当导演、做主持,我都快忘了他还是个歌手。
2010年,杰伦来武汉开演唱会,我们神学院一众人都去看了。一到了现场,我就疯了,当几首老歌熟悉的旋律响起,我们的杰伦含着卤蛋深情款款,全场人跟着一起吼,吼得我全身发抖、血脉喷张、兴奋异常。忽然银幕上放起了VCR,内容是关于杰伦出道十年各个时期的剪影,看着他的十年剪影,我一边看一边流泪,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十年。很多事情突然洪水般涌上心头,见眼前物是人非,不由得悲从中来,继而大哭不止,把一旁的小倩给吓坏了。
当初那个蹭漫画的我,怎会料到那个海报里的怪家伙、那个含着卤蛋的唱歌的单眼皮,能用他的音乐渗透进我十年的人生各个角落和节点。
人生路上很少有什么能陪我们十年,但周杰伦的歌算一样。每当听到一段熟悉的旋律,那旋律所代表的某段回忆就会在我脑海里被慢慢勾起,渐渐清晰,宛如昨日一般亲切、明丽。就像对我来说《简单爱》代表文子,《东风破》代表小拾一样,每首歌都与我有着特殊的羁绊,每首歌都代表着一个故事。这些年,他创作和演绎的不仅仅是一首一首动人的歌谣,更是一段一段你我难以忘怀的流光岁月。
感谢杰伦,感谢文山,感谢那些动人的旋律、字句,陪我走过这如梦般的十年。
这些年,在耳边,你轻轻吟唱,含着卤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