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听一本喜马拉雅的小说,齐老友的《蚀骨》。当我和陈晨玩的时候,我会听小说。陈辰睡着后,我用西红柿读了这本小说。
目前连听带看,已经看到160章了。
这部小说已经出版很久了。它刚出来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刷九大杂文榜,研究虐文的套路,也想写一部虐文小说。
当时看了前50章,真的受不了。太残忍了。
就算我还没看完,女主简童和男主沈秀金的形象也一直深入人心。
简童,曾经上海最骄傲的红玫瑰,被沈秀金毁了。
书中,恶毒的女伴夏伟明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却毁了简童的一生。
那个叫陆的女孩没有出现,但是她救了简的命。
听说下面的故事就开始虐男主了。
沈秀金是我见过最烂的演员。为了吻她,不让她挣扎,他摘下了简的下巴。当吻够了,把她的下巴放回去。
我只能说我佩服作者的脑回路。
这一次,无论如何,我要看完这本小说。
作为一个作者,能写出一部让男女主人公深入人心,印象深刻的小说,其实就是最大的成功。
我希望我能写出如此优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