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一)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等影响身体活动、妨碍安全驾驶的神经系统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未满三年,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吸食、注射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八)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证条件,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参加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发而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被本人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状况暂时不符合要求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撤销的除外;
(六)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超过有效期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以上内容?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