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和高中: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海盐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
一、加分的对象和范围
优惠加分对象为参加海盐县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总分。优惠加分分为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
二、加分条件及分值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5分。
1,保单类别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县(市)沙漠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特种、一、二类海岛部队军人子女、盐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具有海盐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侨眷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
2.科学与技术
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下列活动或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下同)、市级二等奖、县级以上一等奖的考生。
(1)浙江省、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浙江省暨嘉兴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
(3)海盐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海盐县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
嘉兴、海盐中小学生“三模”(航模、航模、车模)竞赛。
以上属于集体项目,加分仅限第一作者。
3.运动
(1)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参加省、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计划体育竞赛,获得省、市前六名;团体项目获得省级前三名(含篮球、足球、排球前六名)和市级前两名(团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的50%)。
(2)2008年6月1至2009年5月31期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4.艺术类别
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的考生,成绩为A级、b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加3分。
(1)父母双方均为海盐县农村居民(指2008年9月30日为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含依法收养一个女孩),现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再生育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
(2)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水平测试,取得B级成绩的考生..
三。申报加分的要求和方法
各种加分每学年规划一次,做到预算在前,质量有保证,体现公平。县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统筹安排年度中考优惠加分顺序书,科学合理安排各类竞赛的项目数、获奖人数、加分项目和加分项目。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向县招生办提供相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招生办核实原件并填写《2009年海盐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登记表》。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但同一类别重复获奖的,只能选择一项。
四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级运动员须有县级以上侨办、台办或体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除户口本外还须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盐军现役军人子女加分还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和市双拥办出具的证明。
5.应届毕业生向学校申请《海盐县2009年两个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申请表》(附件3)。填表后,应于2009年3月25日前提交本表、父母户籍证明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合法收养的,须向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附上收养证明复印件。由村民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别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村民委员会、镇计生办分别签署意见并汇总(附件4),于2009年4月5日前报送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后,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海盐县2009年“双农单女”符合入学考试加分汇总表》同时发送至县教育局招生办。
㈥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由学校在申报前将享受优惠加分的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在校园公告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接受社会监督。县招生办设立热线电话,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七属于集体项目的,学校应明确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参赛人数(不含替补)、加分人数和分值。
8.2009年5月12日上午,我们在县招生办办理了确定加分的手续。6月2日上午,县教育局普教科补办了5月1 ~ 31期间参加竞赛学生加分认定手续。
2010开始,相关项目享受的加分由两年改为一年。其中,科技、艺术获得加分的有效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5月31日,2010日。省教育厅对加分项目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海盐教育局。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