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文学史上,马克·吐温一直以幽默讽刺的批判现实主义风格著称。鲁迅说,他的幽默里包含着悲伤和讽刺,背后的喜剧效果是真的严肃。《顿悟》是马克·吐温早期的自传体作品。作者以他在1861 ~ 1865之间的西部之旅为素材,用西部的黑色幽默加以点缀,为我们呈现了19世纪美国西部波澜壮阔的民间传说。与他中后期更为熟悉的作品相比,此时的作者因为还年轻,对美国社会的信心大于批判,晚年也没有悲观和幻灭,所以表现出了美国处于上升期的开拓进取的“浮士德精神”。
“禁欲主义”的主线是我和哥哥在内华达州上任时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有千奇百怪的生物,比如长耳野兔和郊狼,神圣的马车夫,亡命之徒斯莱德,妻子和成群结队的摩门教徒,还有成群结队的淘金者...丰富的知识没有被描述成枯燥的流水账,而是融入了作者的观点。
作品中充满了对文明和野蛮的反思,在西方生存不是靠文化,而是靠实力和暴力。“斯莱德”对人类生命的漠视可以保持当地的和平并赢得人们的认可。维护体制的公务员身份和破坏体制的土匪身份在他身上和谐共存,甚至给叙述者留下了绅士的印象。书中对宗教的嘲讽是对西方文明传统的反思。《圣经》的调侃或许会让人发笑,但不难看出作者对宗教、文明和生存能力之间关系的反思。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无序的西部世界:土著印第安人可以抢劫邮车,屠杀黄包车夫,外地人涌向西部,大规模的淘金者西迁,都带着发财的激情和探索野外的热情。蒙昧与文明在这里达成了* * *理解:对财富的狂热追求是一种兽欲,作者揭示了对文明的批判性反思。
这种反思更集中在他最著名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就像《苦行僧》故事中的叙述者乘驿车去西部探险一样,这个想要摆脱一切枷锁的叛逆者形象象征着美国崛起时期的开拓精神。但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被时代的潮流所席卷。他敏锐地看到了这种趋势下人性恶的总爆发,甚至连叙述者自己都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出轨了。本作品写于1871。此时淘金梦已去,于是作者在对自己过去的反思中,追溯到美国历史的那段时期。所以,虽然作品是自传性的,但还是能看出作者和叙述者之间的距离。“镀金时代”的虚假繁荣掩盖了解放后人性的邪恶。在作品中,作者通过与叙述者的距离对其进行了讽刺和反思。
书中描述了一个狂欢的世界,宗教和法律失去了神圣性,生命的力量和放纵成为这里的主旋律,到处都是挣脱文明枷锁、暴富的自由呐喊和狂欢。在艺术手法上,也呈现出狂欢式的放纵。叙述者充分发挥其夸张的言语艺术,表现出一种语言狂欢。这种语言的狂欢还表现在小说选择的独特叙事模式上。叙述者就像一个讲故事的人,沉迷于讲故事,对事实本身进行虚构和夸大,不断游离去讲其他有趣的故事,或者为了描述一个有趣的故事,充分发挥自己的夸张、嘲讽和讽刺。所以有人批评这本书结构松散,但这种松散的结构正是创造狂欢语言所必需的。同时,马克·吐温的语言极具画面感,他对奇闻轶事的描述往往具有夸张的喜剧效果,用一场关于西方奇闻轶事的视听盛宴让读者应接不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