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谏的道:
1,警示提醒:主要通过询问和警示,通过专题教育、发送提醒、函询或信访、提醒谈话等方式。,告知预警提醒对象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并提出要求和希望。如果需要作出承诺或者说明,可以找我作出承诺,写说明或者查材料。
2.诫勉监督:诫勉监督谈话以监督、引导、鼓励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出督导通知书、督导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告知诫勉监督对象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要求其停止错误行为,纠正错误倾向,防止蔓延发展。对改革开放和官员创业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要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支持他们开拓进取、大胆工作,帮助他们改正,提出改进的建议和要求。视情况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
3.责令改正:根据实际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和危害,分析错误的根源,责令改正,提出整改或补救措施,通过发出改正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挽回损失。我会做出承诺,一周内写出书面检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可以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予以训诫、责令退场、罚款或者拘留。对扰乱法庭、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并处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