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王子以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慈悲感动了上帝,带着他和小燕子去了天堂,永远享受天人合一的幸福。
这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快乐王子》的片段。
奥斯卡·王尔德。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19世纪出生于英国,是最伟大的作家和艺术家之一,以戏剧、诗歌、童话和小说闻名于世。
王尔德是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19的80年代唯美主义运动的主力军,90年代颓废主义运动的先驱。代表作有童话《夜莺与玫瑰》、《巨人的花园》、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戏剧《莎乐美》等。
年轻时,王尔德已经是自我推销的大师了。1874年,王尔德进入牛津大学,毕业时步入社会。在他有分量的作品出版之前,他已经是个名人了,主要是因为他的谈吐风趣,衣着精致,自我推销的好。
奥斯卡·王尔德穿着精致,谈吐优雅。“人要么做一件艺术品,要么穿一件艺术品”,对他来说,生活无时无刻不充满仪式感。我认为注重仪式感,意味着王尔德热爱生活,注重形象,天赋过人,富有想象力,追求美。这种表现形式有助于他投身于生活,创作出优秀的作品。
王尔德的《臭美人》有很多经典故事。当他进入纽约港时,海关官员问他是否需要报关。据说他提高声音回答说:“不..除了天才,我没什么可宣布(宣布)的。”
自恋无耻,无人能比。
美国作家海伦·波特(Helen Porter)记录了王尔德初到美国时的穿着:“深紫色宽短外套,及膝短裤;黑色丝袜,带闪亮搭扣的低帮皮鞋;袖口和低翻领有细褶边,长发,从中间分开,或向后梳。"
作为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王尔德的作品具有巨大的文学价值。这证明他不是一个肤浅的花花公子或唯美主义者,更不用说是一个绣花枕头。
从1880开始,王尔德的衣着、谈吐、举止都是英国著名漫画杂志《吐槽趣事》无情嘲讽的对象。当然,无形中,也正是这本杂志的调侃,在很大程度上让他出名了。
枪打中了第一只鸟,但爱炫耀的王尔德却树敌了。他被卷入诉讼,被诬陷,入狱两年。两年苦役在当时是很重的判决。英国监狱的生活和卫生条件极差,王尔德的健康在狱中受到极大损害。1900 165438+10月30日因脑膜炎在巴黎一家酒店去世,享年46岁。
同样是王尔德出品的《夜莺与玫瑰》,也是一个为爱献出生命的夜莺,所以她没有那么幸运。当夜莺听说这个年轻人给了他心爱的女孩一朵红玫瑰时,她因为得不到而痛哭流涕。夜莺无法忍受。为了成全年轻人的爱情,夜莺把玫瑰刺进自己疼痛的胸口,为的是用鲜血浇灌一朵红玫瑰。
夜莺失血过多而死,被鲜血刺透,备受折磨,灯尽油尽,夜莺无怨无悔。为了帮助别人,夜莺成了最勇敢的人,她带着深深的痛苦去绽放最美的爱情之花。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模棱两可的死,没有不应该失望的贡献。
玫瑰成了夜莺最炽热的心和最灿烂的血。年轻人手捧鲜艳的玫瑰,向女生表达求爱。女孩翻了个身,鄙视玫瑰,不适合我的衣服。鄙视青春,穷小子!
于是玫瑰被扔进了沟里,年轻人沮丧地回到了他的书上。
夜莺的爱和快乐王子一样伟大无私。但是夜莺的生活是错误的。两个功利的年轻人不懂得珍惜爱情。爱情的真谛是平等,尊重,真心,这两样都没有。
自私的人,用功利的心要求爱情。爱变成了伤害。
如果我不下地狱,谁会?夜莺委屈了千年,只为祈求真爱天长地久。作者唯美的情节,破坏了最好的东西给人看。只要你认真读一读,用心感受一下,就会深深明白,生命的热度还在,身体的痛苦不算什么。回归自己的内心,看到爱,懂得爱。人生更加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