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官方妓院是公元前7世纪中叶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管仲开的。也就是战国政策东周政策那一年,齐桓公有七宫七城,七百个女人。
女妓,也就是妓女住的房子,是后世的妓院。一是满足男青年的要求,二是保护女性不受骚扰。管仲的青楼作用更大。第一,可以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第三,可以吸引大量人才;第四,妓女可以不流血送给敌人。
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国家模仿,官妓盛行。这恐怕是作为春秋时期伟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始料未及的吧!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妓院肯定不像以后的妓院那么窝囊,而是在丞相管仲的庇护下经营。所以妓女都把管仲当成“守护神”,这种习惯延续到后世。
据古书记载,当时政府设立并经营的卖淫业是以收税为目的的。淫乱过度,设女人市场收男人钱做官。二是缓解社会上丧偶者和工商业市民的性饥渴。因为皇宫里的贵族、文人、富绅养了一大批美女,造成了社会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衡。官妓发展到汉武帝时,就建立了卖淫制度,即《万物本原》中所说的“汉武帝到,立妓待兵无妻”。换句话说,卖淫就是为军队官兵提供性服务。但是,后人也把音乐营里的妓女叫做妓女。确切的说,妓女是官妓的别称。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设立国有妓院并收税,据说是国家妓女发展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