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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奴性是怎么炼成的?

奴性、卑屈、卑屈的总称。奴隶因为地位和能力的限制,只能服从人,本质上是被动的臣服,奴性是无意识的,是精神上的奴隶。奴隶因为利益的诱惑和欲望的满足,愿意低头。本质上,他们是主动臣服的,他们的奴性是自觉的,是奴隶精神。奴性和奴性* * *的表达方式是一样的,就是不需要自己的大脑去判断对错,验证效果,甄别利益,而是一味的接受命令,对诺诺百依百顺,这样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讨好主了。或者生搬硬套权威、经验、书本,不越线;哪怕是徒劳的,甚至是代价高昂的,也是可以开脱和推掉的。奴隶制违背了创新和进步的精神。无论表现出奴性的人是无奈还是心甘情愿,都会因为缺乏独立意识和勇敢精神而无法创新,不愿前进。如果奴性局限于个人,那只是个人的悲哀——其人生价值难以充分体现;如果很多人跟风成为一种时尚,那将是社会和民族的悲哀——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它将延缓甚至阻碍社会的进步,导致民族的衰落甚至灭亡。人的奴性不是天生的。当每个人都与母亲分离的时候,不管她的母亲是出身豪门的贵妇,还是受困贫困的弱女子;不管面对的是知识渊博的产科医生还是目不识丁的助产士,都会毫无顾忌地竭尽全力呱呱大哭。这一声啼哭,与其说是对母亲的怀念,不如说是向世界宣告:我来了!这种自然的、无法控制的、惊心动魄的哭声,以其豪迈勇敢的声音,是每个人从生命一开始就敢于做自己思想和行为的主人的象征,并以其巨大的感染力,让母亲感到幸福和充实,让父亲获得喜悦和责任。可见生命之初,性不是奴隶。那么人类的奴性从何而来?现代人无一例外地生活在自然、法律和利益包围的空间里。人类生活在大自然中,大自然给人们提供了温饱的条件——土地、空气、水,但也给人类设置了很多限制:有的地方寸草不生,有的地方空气稀薄,有的地方水资源匮乏。因此,人类往往选择山川秀美、土地肥沃的地方休养生息、繁衍后代;通过增产节约土地,锻炼和增加肺活量,学会在洪水中游泳。法律是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互不侵犯,人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自然和规律无法选择,人类只能无条件地尊重和适应自然;每个社会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只能敬畏法律,服从法律。这才是人的理性所在,而不是奴性。兴趣是发展人类智慧的动力之源,是人性改变的根源。利益主体可以是多样的,包括个人、集体、民族和人类。奴役是利益创造和分配过程中的一种思维方式和受这种思维方式支配的行为方式。利益相关者越小,越有利于奴性的滋生和成长。同时,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个体对利益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性。总结起来就是两类,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其中,精神利益主要指名誉、地位和权力;物质方面包括一切为了生存可以解决和改善的条件。这使得奴性的生长空间进一步加大,防不胜防。奴役是人类精神和行为中的主观现象,而利益只是奴役的温床和客观环境。如果奴性是“果”,那么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人是“内因”,利益是“外因”,外因只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面对相同的个人利益,不同的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并不完全一致,甚至相互竞争。有的人从容不迫,有的人奴性十足。由此可以发现,奴性的形成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我们再来看奴性形成的客观原因。奴性形成的客观原因很多,但以下三个方面是显而易见的:传统文化的僵化现象和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内容是奴性产生的思想根源。以孔孟为代表的主流文化,两千多年来享有中国独尊的地位,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孔子和孟子长期以来被视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充分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很容易看到他在思想上和精神上对人的约束。特别是这种主流文化中的一些糟粕,无情地摧残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比如所谓“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赤裸裸地要求大臣做皇帝的奴隶,儿子做父亲的奴隶,妻子做丈夫的奴隶。任何思想和行为上的差异都被视为犯罪,犯了罪就和作乱一样,应该受到严惩。你不想成为奴隶。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大臣见皇帝,儿子见父亲,妻子见丈夫,都有顺从的心态,逐渐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即使有不同意见,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受侵犯和剥夺,他也不得不选择让步。最后,从一开始的行为奴隶到思想精神的奴隶。这些渣渣文化因为遗传因素依然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并不时以不同的形式影响着自己的家人和周围的人。现行制度设计的利益导向是奴隶制的巨大诱因。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规章制度,虽然不能像法律那样对人身的整体自由给予刚性约束,但却规范着每个人所处的特定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行为。而几乎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为了个人利益的得失而设计的,使人成为利益的工具。学校制定学生继续教育的纪律,机构制定干部晋升的制度,企业制定员工分配的规则。学生为了成绩努力,所以成为考试分数的奴隶;干部争取升迁,所以成为权力的奴隶;员工为了工资努力工作,所以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如果这些系统在运行中是公平的,它将停止在这里。当老师有了给学生考试成绩的自主权,大干部有了提拔小干部的自主权,老板有了给员工私人红包的自主权,学生、小干部、员工就又多了一个奴隶主,奴性的形成就会更快更强。所以,老师说的是问题的唯一答案。老师说麻雀在树上叫,学生不敢说乌鸦叫,认为一定是错的。大干部说的永远是高屋建瓴,永远有掌声和前呼后拥;老板可以是凯撒,想炒你就炒你,想搜你就搜你。法制建设的严重滞后是奴隶制社会的根源。我国正处于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法律还不完善和配套。但这并不是人们法治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才是人们无视法律的罪魁祸首。当人们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向法律求助,而是向执法者求助。所以,我热衷于和执法者搞好“关系”,和他们交朋友。你可以不懂法律,但你得认识执法者;你可以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不能不磨执法者的心理。知根知底,投机倒把,是为了建立和加深“关系”而做自己喜欢的事。现在“关系”是利益,“关系”是生产力已经成为很多人接受和遵守的人生宝藏。没关系的话,找关系。找不到关系,就买关系。没钱就卖人格尊严,拉关系。想找、买、拉“关系”,就不能做奴隶。不能做奴隶,就要做奴隶。如果你是奴隶或者奴隶,你就得表现出奴性。所以在有些人眼里,说好话不如做好事,说好话不如送钱;再不做了,喝酒投怀送抱也能赚五斗米。主观上,能力和性格培养的缺失是奴役的直接原因。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可以概括为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如果一个人既没有生产资料的占有,又没有有效劳动所必需的技术能力,那么生存的唯一途径就是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而出卖的过程就是奴性的形成和表现过程。然而,奴性并不是无能者的专利。有没有发现,50岁的县长去“帮”40岁的省长,月薪2000元的市长去“安慰”月薪3000元的部长。这里体现的奴性多是表演性质的,其奴性中隐藏的不再是生存的需要,而是对自我发展的追求。是奴隶为了自我生存而表现出奴性,是奴隶为了自我发展而表现出奴性。奴隶往往有一定的能力甚至很强的能力,但为了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付出更少的劳动,使追求更短更有效,他们利用整体评价体系的缺陷和人性的弱点,不惜表现出奴性。哪里有奴性,哪里就有奴隶和奴才。奴隶自己会犯错,但奴隶也会犯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奴隶多了就没有竞争力,奴隶多了反而会把已经有的竞争力拉下来。当奴性融入到一个人的血液中,自尊离开了他的灵魂,就没有了创新的冲动和欲望,也就没有了率先垂范、争先恐后的动力和要求。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用自己的能力去追求自己的利益,用法律的力量去捍卫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党员应该用自己的先进性、行动和突出贡献,让人民给自己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