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老百姓只是尽量远离那些神圣的权威体和不洁的危险体,当然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他们害怕神秘力量更强的人体通过接触、视觉、声音传递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是人体对自身以外的禁忌。此外,人民还认为,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身体采取一些禁忌的行动,以进一步确保自己的身体安全。?
赤裸裸的禁忌?
在中国,人们被禁止暴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孩子们可以光着身子跑来跑去,
成年人千万不要把自己的身体暴露给别人。民间有句话叫“男不露脐,女不露皮”。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活太热的担心,也可能是出于对男性上半身无性刺激敏感区域的考虑,所以对男性上半身暴露的限制并不太严格。对于女性来说,要求的严格程度是惊人的。旧社会的女人,都是普通人,家境好,从小就躲在闺房里。俗话说“出不了前门,出不了二门”,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无非就是把难以包裹的脸和手藏起来,不让外人看见。因为女性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吸引力”,引起男性的情欲,导致灾难。《孟姜女传说》中,万喜良为逃避修筑长城的辛苦,跳进孟姜女家中,玩水时碰巧看到她裸露的手臂。因此,孟姜女不得不成为万喜良的妻子。从这个角度来看,裸体禁忌的根源不仅仅是不礼貌或者男女之间的暧昧关系,还有更深层次的信仰根源。也就是在别人看到自己赤裸身体的同时,自己的灵魂被这个人拿走,占有,控制。这样一来,赤身裸体的人已经完全失去了自卫的能力,只能靠把这个人带走。但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在后来封建礼教的影响下改变了面貌,变得更加隐蔽。直到现在,人们提起一个人,总会有人骄傲而自信地说:“他,我见过他!””“我认识他!”“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从小就在水坑里洗澡。“等等,你还是能隐约感觉到他在说,“我有他!”“这个占有的概念,当然属于灵魂的占有!他越熟悉自己的脸和身体,就越牢牢地抓住自己的灵魂!?
现代中国人对裸体还是比较忌讳的,但是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死板了。禁止暴露乳房和性器官;对于四肢等不太性感的地方,就随它去吧;“比基尼”三点式泳衣的接受和人体展、人体艺术的欣赏,标志着国人在这方面意识的突破和进步。?
骨骼禁忌?
因为相信通过观看可以摄取和控制灵魂的巫术效果,中国古代就有很多身体意象。骨头就是其中之一。王符的《论钱复笔记》。《香烈》云:“人有其骨,而物犹有其形。”王充的《论衡》。《古香篇》云:“处理关节之法,乃察肤理以判人之命,无一不可。”王充还举了范蠡赴越和廖伟死于秦国的例子。他说:“越王是一个长脖子、长喙的人。他可以找* * *,但不能找* * *。”“秦王是个人,长着一双长眼睛,说话狡猾,有点善良,还有一颗狼心...你不能和他交朋友。”都是通过相面和职业来掌握对方灵魂的实证,从而避免。可见有“长颈鸟嘴”“长眼睛长眼睛”等骨骼禁忌。不祥之骨的共同信仰原则一旦在民间确立,不仅适用于他人,也适用于自身。所以,如果你有不好的预兆,你也会害怕自己。当然,这种相论是唯心主义的,但在民间仍有不少信徒。这种情况很早以前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在《荀子无相篇》中就指出来了。他说:“相人之形色,以吉凶见长,为世俗所称;古人无有,学者无道。”他还举了许多例子证明相面法不可信,指出“不如谈心。”可见,相面禁忌属于民间信仰,迷信谬误的地方早就被明眼人识破了。但是,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并没有因为少数智者的觉悟而停止和改变,相面信仰还在以越来越复杂的方式发展和延续。民间有“上身长,辅佐王;上身短,浅福”,“上身长,坐中堂;下半身又长又忙的说法。这是奉承。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身短。不吃饭就是懒。“这是工人爱惜自己的一句俗语。两种说法虽然立场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它反映了同一面相上不同位置的不同禁忌,也是相面共同信仰的特例。简而言之,民间还是相信骨法灵气的,“骨法是鲁的样子,颜色是好是坏。对于意志坚强的人,人们通常称之为“硬骨头”和“脊梁”。《西游记》中的白能从一堆骨头变成人形,也是中国人相信骨头是有灵性的证据。《水浒传》中,宋武用尸骨安葬其兄,今天对故人的悼念寄托在他的骨灰上等等。,这也和骨灵信仰有关。由于民间信仰骨灵,在迷信活动中,凡是骨相不好的人都成为禁忌的对象,骨相不好的人也深感嫉妒,想尽办法改变自己的霉运。?
生理禁忌?
与骨骼相连的是人体。民间习俗认为,身体也是灵魂依附的地方。《左七年》:“人生开始化为魂,既是魂,也是魂。【瘦】魂,诸神之名。附形之灵为魂,附气之神为魂。”(见《康熙字典》。鬼部》)或“灵,人是阴神;灵魂,人是阳神”(见《淮南子。说山地训练。注”)。而“阴阳之不测,谓之神”(见《易经》),则归于骨肉归土。回来的都是鬼。所以我们知道,在古人的眼里,人体的血肉就是灵魂的居所。当血肉回归泥土,人就会变成鬼。因为这种信仰的存在,有时候人也会有一种灵魂在体内以示吉凶的精神感受。比如身体某个部位的肉体在颤抖,就被认为是灵魂在显灵,或者是神灵附体,神灵感召的结果。据《台省风俗志》记载,尤氏、陈石、印石身上的肉跳,不仅象征着灾难的迫近、财运的丧失等灾难,所以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忌讳的事情。其实人肉跳只是一种生理现象。由于身体是灵魂的居所,人们非常关注身体的肥胖。太胖不好,太瘦也不好。一般来说,婴儿喜欢胖,避免瘦。生下来就是一个“大胖男孩”和一个“小胖女孩”,很讨人喜欢。如果你生来就瘦,你担心你是否能成为一个成年人。年轻的时候喜欢瘦,避免胖。如果年轻人突然变胖,这将是一个不好的预兆。有句话叫“来世肥,棺材是房。”中年人发胖很正常,太瘦往往是生病的征兆。老年人喜欢瘦,避免胖。所谓“有钱难买老人瘦”,老人越瘦精力越旺盛。然而,中国人仍然认为胖是一种福气。我有几天没见到你了。遇到你,总是说对方“胖”“胖”,不想说人家瘦。人又瘦又倒霉,不是有病就是“穷”。所以,无论年龄还是健康,见面说“你又胖了”是绝对正确的,人家也不会怪你。如果你说,“你又瘦了”。听者会想:“真的吗?没有?”少一点心眼,回去真的会生病。这就是禁忌的作用。?
纹身禁忌?
除了血肉,人体的皮肤也有禁忌。纹身禁忌是很常见的一种。据说中国56个民族都有纹身。现代学者普遍认为,文身是民族发展初期的习俗。方法是用针在人体的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状或几何图形。有的染了,有的没染,一般用作图腾符号。《庄子逍遥游》中有一句话:“宋人禀赋,适越,越人破了文身,无用。”许多历史记载也记载了少数民族的纹身习惯。直到现在,这一习俗仍然在许多少数民族中流行,如傣族和基诺族。纹身一般从十五六岁开始。很多人一生中都会纹好几次中文纹身。男女都有,女的大多只刺腿,花纹类似衣服上的宽包边花纹;有胳膊有腿的男人,人物有动物、花卉、星星、日用器皿等等。纹身的图式展示了一些具体的形象。这些具体形象凝聚着民族精神和文化的意义,与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宗教观念和民间信仰密切相关。有人指出“纹身是一种刻有痛苦和意志的精神现象学”。纹身的作用有五种解释:美丽、荣誉、吸引、巫术和象征。与纹身禁忌信仰相关的主要是巫术论和符号论。比如基诺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就有忌纹身的信仰。他们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纹身,死后就不能加入鬼村的祖先,只能是野鬼。这当然是一个种族认可的信仰。另外,在自己的身体上刻上图案,标记出独一无二的自己,是不是也意味着经常离开身体旅行的灵魂,在回归自我的时候,不会认错,不会犹豫?如果它有这个意思,那么如果你没有纹身,你就有失去灵魂的危险。其他民族将纹身视为抵御侵害、防止灾难、增强自身魔力的一种方式,具有巫术作用。台湾省高山族的泰雅族女子,婚前都要“掩面”,就是在脸上纹三个蓝色的图案。有的额头和下巴上有放射状的蓝色条纹,吹嘘自己很会持家,会织布等。男人的下巴也要纹上蓝色条纹,表示威武勇敢。其实这些纹身不仅有美容的功能,还有巫术的功能。他们认为“掩脸”的结果会增强他们应对新生活的能力,确保他们不会受到陌生人的伤害。如果有人纹了不该纹的图案,也会受到惩罚。因为不同图案的纹身有不同的含义。高山族的中国人身上还有很多特定的禁忌。比如泰雅族纹身,必须是处女,处女。私下结婚的人禁止纹身。纹身手术期间禁止孕妇及其丈夫探视,否则认为伤口会大量出血。纹身伤口愈合前,禁止与外人见面。一般女性月经期间不做手术,部分同族不做手术就死了,家人不做手术就设陷阱狩猎。如果违反了这些禁忌,纹身就很难成功。排湾族还有月嫂不做手术、有人打喷嚏不做手术、放屁不做手术等禁忌。我想,新月的时候,文身会溃烂;打喷嚏或放屁时,听到声音灵魂会起飞,不安全。夏塞人和泰雅族人也规定纹身前不能吃动物的血和内脏,否则纹身时出血会更多;不能吃锅巴,否则皮肤会变硬,手术会很痛苦;不要吃盐,不要抽烟,不要吃橘子,不然图案会变色。不要吃鱼,不要吃馒头,否则伤口会痒。排湾人如凯,手术后在伤口愈合前,不宜吃米饭、猪肉、盐、豆类或烤红薯,只能吃红薯、浆糊等蔬菜。泰雅族人纹身时不允许穿花衣服,尤其是红色衣服。汉族也有纹身习俗。比如《水浒传》中的九纹龙史,以及其他习武者的文身,都是这种习俗的残余。进入阶级社会后,纹身也被用作等级地位的标志或作为秘密社团的成员。总之,所有强调纹身的地区都禁止纹身。只是那些纹身习俗早已褪去的民族,纹身禁忌的枷锁才消失。现在中小学生身上,或者青年男女之间偶尔看到的臂花、胸图,更是流行游戏,更不用说纹身,更不用说纹身禁忌。但是,你能想到它也是某种文身风格的残余遗物吗?我觉得也可以这么看。?
裸体禁忌与身体禁忌——中国人对自己的身体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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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5 12:58:33
形象禁忌?
中国流行人体由“形”和“气”组成。形、容,而且,形是骨,即外貌、形状、容色等物质实体;生气的人,休息,神的繁荣,也就是精神的存在。形式,形式;气,生命力。俗话说,“形者生于宅,怒者生于元”(见文子《辩章》)。王充《论衡与毒》说:“万物生而有活力。”所以无论是“身”还是“元气”,都是要由人体来守护的,一个不能丢,一个受损两个受损。形和元气是否完好,直接关系到灵魂的稳定,因为“魂附于形,魂附于气”(见《春秋正义》、《左传》卷四十四,疏),所以形与气的关系,也就是身与魂的关系。所以,在与人体相关的禁忌中,中国不仅有身体禁忌,还有灵魂禁忌。如何体现灵魂的禁忌?中国人很容易把自己的灵魂形象化成图像。在中国人的普遍观念中,人们认为一个人的影子与人体是相似和相关的。身为阳,象为阴,所以感觉影子讲的是我的灵魂,或者是我生命中与灵魂有关的重要的东西。人的身体里有灵魂才会有影子。鬼没有影子。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影子(相信完全有可能),那么这个人就会变成鬼,失去生命。同样,如果一个人的影子被别人破坏了,那么他的身体也会生病或受伤。如果你想诅咒或伤害某人,你可以悄悄地踩在上面,或者用刀子或钉子偷偷割开某人的影子,通过这种手段达到目的。所以中国人是忌讳的,禁止别人踩自己的影子。如果身体生病或受伤,找不到其他原因,他们会回忆是否有人踩到或伤害了自己的影子。在收集死者,给棺材盖上盖子的时候,也要特别小心,不要让自己的影子被钉进棺材里,以免危害身体健康。下葬的时候也要退到离坟一定距离的地方,用绳子把棺材继续往坟里套,以免自己的影子掉进坟里伤到自己。阴阳师总是站在影子落不进坟墓的坑边,指点埋葬的事。掘墓人和抬棺人用布条把自己的手腕裹得紧紧的,让自己的影子牢牢地贴在自己身上,否则影子掉进坟墓里会不吉利。?
阳光和烛光投射出来的影子,与镜中的影像联系在一起,感觉镜中的影像也是我的灵魂。中国的文学名著《西游记》、《红楼梦》以及许多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都有“魔镜摄魂”的情节描述。普通人也觉得照镜子不要太过分。照镜子越多,老得越快。因为当你照镜子的时候,你的灵魂会被带走。照此反复,灵魂会受损,人体也会受损。?
当照相机在中国发明并开始使用的时候,很多中国人都不敢拍照,害怕这会损害他们的生命力。据说连慈禧太后都相信这种说法,认为摄影有失魂落魄的危险。直到现在,还有人很认真地解释说,拍照会像洗澡一样伤人。洗澡会损伤身体,摄影会带走真正的灵魂,这两者都是需要避免和忌讳的。现代摄影技术,加上镁光灯的闪烁,加深了这种担忧。甚至有人说拍照会导致失血。有些人甚至担心照片没有把全身都拍进去,认为不拍腿脚照片会导致自己真的失去腿脚;如果不拍头部,只拍半个身体,会比较忌讳,不敢拍。然而事实是,相机越来越多,喜欢拍照的人越来越多。似乎只要能留下满意的画面,人们就不会在意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是否会受到折磨。?
在照相机被广泛使用之前,人们仍然害怕肖像。一旦你的形象被画在纸上,你的灵魂就被带走了。在古代,逮捕罪犯的方法是画一幅画,贴在城门和交通要道的路边,以识别罪犯。同时也包含了先俘获罪犯灵魂,再抓捕真凶的意思。一些魔术师和巫师还可以根据图像判断罪犯的行踪,甚至控制罪犯诱捕他们。因此,中国人一般不愿意让人给他们画肖像。人们认为,如果你想惩罚一个人,你可以画出他的肖像,烧掉它,或者刺穿它,这至少可以伤害他的灵魂,如果不是直接伤害他的身体。直到现在,这种方法一直被用来对付犯下不可饶恕罪行的元凶,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不管他是普通人还是领导。如果不是真实的人像,而是一幅漫画,夸大某个人物的某些特征来表现幽默感或讽刺意味,那对中国人来说就更不能容忍了。无论如何,画家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或者至少是一种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的羞辱。这还是形象禁忌的想法。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中国的漫画只能画某一类匿名人物。他信仰的根源与偶像崇拜和精神崇拜密切相关。在中国民俗书信中,存在和形象是同一的。人的形象、肖像、雕像,和人本身一样,都是人的灵魂的公寓,甚至这些形象、肖像、雕像都是人本身。就像那个穿红衣的年轻女人嫁给了一尊木雕的女战士;像《原野》里的老婆婆针灸偶像;传奇故事中描绘的场景,如神笔好马、叶公·龙浩、画中人以及男孩和女孩、牲畜、房屋、器皿等的雕像。死者葬礼时焚烧都是这种民间信仰背景下的现象。因此,中国的意象禁忌有着悠久的民间文化传统和深厚的民间信仰基础。?
色气禁忌?
还有色气与形和像有关。色,《说文解字》曰:“燕齐也。”今天有个外貌和颜色的说法。颜,指眉心。一个人外貌和气色的变化,可以看出他心情和体质的好坏。“若有暖心,燕法池”。《周树》说:“你笑,你就出来;愤怒,傲慢;想要色彩,就会快乐;恐,薄而下;悲伤的颜色是平静的。”可见色是气的表面,气在色。汉语和英语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中国人戒淫好色。要避免接触带有色相的人体作为不洁人体。我相信淫损元神(这一点后面会在《性交禁忌》中详细讨论,这里就不赘述了)。人要不负众望,相信不负众望伤身体。淫荡意味着不沉溺于性的欲望;所谓“对的配一定要干净,恶的婚不能拴。”如果你好色,不仅会失去活力,还会遭报应,这是大忌。失望意味着不和别人吵架。和为贵,贵在贵。如果是为了赢而和别人吵架,势必会把小恩怨变成大仇恨,伤财害命。也是大忌。但如果是正当婚姻,自强不息,还是可以“向往美好”,应该“争口气”。?
人们把久病后身体虚弱的人称为“气虚”,身体虚弱的人容易招致灾难。放纵也会导致“气虚”,所谓“阴虚”也是如此。气虚是灵魂衰弱无力的标志。此时避免外出,以防邪气坠落。为了增强抵御鬼祟入侵的能力,人们经常用朱砂装饰身体,或者在不得不外出时携带桃枝、佩戴红色头巾以辟邪。?
突然疲劳也是民间大忌。原本很坚强的人突然失去了力量,似乎没有了原因,这是很可怕的。这种情况总是一种不好的预兆,很可能是灵魂将要离开的先兆,所以民众是非常忌讳的。南方有句俗话:“死了就没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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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使用筷子时有十二种禁忌。
在中国,使用筷子吃饭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古代也叫“筷子”,日常生活中筷子的使用很有讲究。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的时候,正确的使用筷子的方法是右手握住筷子,用拇指和食指握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握住筷子,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在使用过程中,吃饭前筷子一定要整齐地放在饭碗的右侧,吃完饭一定要整齐地放在饭碗的中间。但是绝对禁止使用以下十二种筷子。
1三长两短:这是指在用餐前或用餐中,把筷子放在长短不齐的桌子上。这种做法不吉利。通常我们称之为“三长两短”。意思是“死亡”。因为以前中国人认为人死后要放进棺材里,而人在盖棺之前放进棺材里,棺材是由两块短板组成的,两边底部有三块长板,五块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恰好有什么意外,所以极其不吉利。
2仙导:这种做法也是极其不能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拇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拿筷子,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吃饭的时候食指伸出来,总是指着别人。北京人一般向对方伸出食指时,大多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用筷子吃饭时指着人,等于指责别人,和骂人一样,是不能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个意思,就是和别人说话,吃饭的时候用筷子指着人。
3针会发出声音:这种做法也是不可接受的。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放在嘴里,用嘴去背,时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卑鄙的做法。因为用嘴吃筷子本身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伴有声音的时候就更讨厌了。所以这种做法一般被认为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不允许的。
4敲杯:这种行为被视为乞丐讨饭,其做法是吃饭时用筷子敲盘子、碗。因为以前只有乞丐用筷子击打乞讨碗,发出的声音伴随着嘴里的哭喊声,才会引起行人的注意,给予施舍。这种做法被认为是极其卑劣的,为他人所不齿。
5.拿着筷子巡城:这种做法就是手里拿着筷子,什么都不做。用筷子巡视桌子上的菜,知道去哪里拿筷子。这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狂妄自大是极其令人反感的。
6粉丝挖坟:这是指在菜里手里拿着筷子,为了寻找猎物,就像盗墓一样。这种做法类似于“逛城”,既没教养又无聊。
7泪珠:其实这是用筷子夹起你盘子里的菜,手不利索,汤洒到别的菜里或者桌子上的时候。这种做法被认为是严重的失礼,也是不可取的。
8倒挂干坤:也就是说吃饭的时候倒挂着用筷子是很被人鄙视的。俗话说,人饿到连脸都不在乎了,那就绝对不能把筷子倒过来敲。
9定海深圳:吃饭时用筷子夹盘子里的菜是不行的,被认为是同桌用餐人员的耻辱。在吃饭的时候做出这样的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竖起中指,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能接受的。
10公共场合烧香:经常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为了方便快捷,在饭菜里放一双筷子。被人们视为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给死者上香的时候要这么做。如果你把一双筷子插入你的米饭,它将被视为与给死者上香一样。所以,把筷子插在碗里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11交叉:
这一点往往被人忽视,吃饭时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因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盘否定,就像这本书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打叉的性质,是其他人无法接受的。另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因为以前我只有在打官司的时候才用叉子做忏悔,这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可以的。
12:所谓“落地休克”,就是不小心把筷子掉在地上,这是一种严重无礼的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所有的祖先都埋在地下,不应该被打扰,筷子掉在地上打扰地下的祖先是一种极大的不孝行为,所以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有一种方法可以打破它。筷子一落地,你就要按照你坐的方向,迅速用已经落地的筷子在地上画一个十字。它的方向是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我不应该打扰我的祖先,然后我会拿起我的筷子说我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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