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选中这本书,就是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多真实的内心独白里最期望的傲娇梦想的即视感,让我捧起书一口气看完了。
? 这本书是青年漫画家白茶的绘著系列4,没有看前3集,对人物形象了解的并不多,主要是被书里的三大主角“吾皇”、“爱德华·牛能”、“巴扎黑”圈粉啦!
? 傲娇的吾皇猫,在家里的地位是妥妥地高级啊,简直就是一家之主!虽然胖的可爱,却又持着一副高冷的端庄模样。无论是老爹和少年,还是牛能和巴扎黑,都是为吾皇猫命是从……这只猫,可能只有吃猫罐头的时候才低头哈腰的猫,让我觉得江湖中庸之王,每每听到他的言语,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呀,难怪被称之为“吾皇”。
? 巴扎黑,我最喜欢的狗,我觉得他是整本书的搞笑担当,妥妥的第一男配角。最爱吃,圆滚滚的身子总是常常被误认为是一头猪。搞破坏的巴扎黑,不是啃坏了少年的玩具,就是咬烂家里的沙发。每天被揍的一屁股巴掌印的巴扎黑,还总是想和吾皇争宠,虽然从来都没有赢过,但是却深得吾皇的喜爱和庇护,每次惹了祸,吾皇总是毫不犹豫地救他与水深火热之中……我是真的好喜欢巴扎黑的天真和单纯,我也好佩服巴扎黑能真实地释放自己的天性,能和每个人都相处好,能无忧无虑地表达真实的愿望……其实,我也好希望自己可以做无忧无虑又自由自在的巴扎黑呢!
? 爱德华·牛能,这让我想起了《乡村爱情》里的刘能,很自恋,爱逞强,一天到晚闲得无聊就想搞事……是不是这个名字就这么谐音过来的呢?
? 牛能,一条矮挫胖的小黑狗,所有的狗都称他“柯基”,他自己反复强调自己是“哈士奇”,虽然我也没搞懂这两个品种的特点,但是还是喜欢这个觉得是社会中的“熊孩子”。他总是和其他狗不一样,每天都扎着一根粉色的领带结,其他狗狗都嘲笑他哗众取宠,巴扎黑也错怪他为了讨好人类而活……我知道,因为没有人收留他的时候,那个一身黑的老王愿意把他领回家,这个红领结是老王的爱,所以他一直戴着,即使被所有的狗类误解为讨好人类,他也不觉得丢脸……
? 这个熊孩子牛能,总是怂恿巴扎黑干坏事,甚至带着巴扎黑离家出走,以此试探他们在少年和老爹心目中的地位。他假装受伤,固执地抢用吾皇的沙盆撒尿,吾皇气得半死,少年不得不给吾皇重新更换新的。后来被发现伪装后被狠揍一顿,也还是骄傲地认为尝试了吾皇的待遇,被揍也值了……哎,爱德华·牛能狗其实也挺幸福的,虽然和老王一起寄住在少年家,但也同样被一家人爱着,虽然想傲娇却又总是幼稚的可爱的狗呀!吾皇虽然对此总是嗤之以鼻,但是这铁三角的友谊,却从来没有因为这些插曲而断裂过。读着读着,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生活中的朋友,甚至都想去对号入座了哈哈。
? 真的喜欢这本书,笑着读完这本书,书里的动物全都拟人化,与人平等,甚至还高人一等。整本书都是天马行空的幽默风趣,各种网红谐音词灰常搞笑,笑过之后,却又发现这书里的故事也是生活味十足,感觉都是现实生活里的好多趣味友谊小尴尬的聚集哈……
? 喜欢一本书,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有生活的***鸣,喜欢一个角色,总是觉得似曾相识,或者就是自己期待的模样。读一本书,读的是别人的故事,想的是自己的人生。
? 我觉得最轻松地读,就是不要去想这本书蕴含了什么道理,也不要去想这本书映射了怎样的人生。虽然又多了爱猫的情感,但是我还是没有精力和耐心去养一只猫……别整太多“鸭”力,轻松一刻就好咯!
? 我觉得读完这本就够了前3步在哪里?后续还有没有?都不重要了!这一刻,就喜欢这本书,就喜欢这几个人,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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