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纽约有一个23岁的年轻人,名叫亚瑟·莫曼德。那时候,莫蒙德一周能挣125美元。那是一大笔钱。因此,他和他的妻子搬出了他们在纽约的公寓,来到纽约富人街居住。他每天看到邻居骑马,他也想骑马。他看到有些富人有仆人,他也雇了仆人。不仅如此,他还在家里举办聚会,邀请邻居吃喝玩乐。
其实他是在炫富。他正在进行一场无休止的竞争。比赛一直持续到他没钱,再也负担不起有钱人的生活费。结果,莫蒙德很快就退出了富人街,重新拾起了他最初的创意产业。他在报纸上以亚瑟·r·“波普”莫曼德的名字发表了一系列漫画,漫画中的主角是琼斯。那时琼斯在纽约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这组漫画开始了五年,直到1918才结束。他漫画书的主题之一是与琼斯一家并驾齐驱。
因为他的漫画深受大家喜爱,加上“攀比”这句话已经深入了纽约大多数富人的脑海,“赶时髦,比别人有钱”这个成语迅速流传开来。这就是“赶时髦”这个成语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