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社保是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的特殊劳动组织。国家对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人员出台了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城市化,从而有效地保护了灵活就业人员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利益。
《再就业优惠证》持有人从事灵活就业的,可以通过就业委员会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程序,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不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是公民的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