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考级上海考区2010年
报审
一、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水粉、水彩、油画)、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硬笔书法、素描、篆刻、漫画。
二、申请条件
凡热爱美术、书法,有一定基础(不限年龄、地域、职业、文化程度)的均可报考。
第三,考试日期
科目考试日期科目考试日期
素描165438+10月13(周六)素描165438+10月20日(周六)
篆刻165438+10月13(周六)硬笔书法165438+10月20日(周六)
色165438+10月14(周日)漫画165438+10月20日(周六)
国画165438+10月14(周日)软笔书法165438+10月21(周日)
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10 7月15至9月30日。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所有报名点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
请考生根据考试大纲和就近参考分级教材,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填报成绩,不得随意填报成绩。
报名时必须交纳报名费、等级考试费和证书费。报名费每科计算一次:1 80元,2 95元,3 105元,4 115元,5 130元,6 140元,7 155元。考试费以申请等级为准,考核等级低于或高于申请等级。
2010 165438+10月1至10凭报名回执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报名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完整地提供考生信息(信息录入电脑后不可更改)。
2.非中国籍或非汉族考生报名时请准确提供自己的国籍或民族(如不提供,程序默认为中国籍和汉族)。
3.因为篆刻属于书法范畴,发给篆刻考生的证书就是书法等级证书(加篆刻字样)。
4.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显示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身份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
5.获得文化部中国艺术学院考试中心颁发的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请在试卷背面左上角粘贴等级证书原件一份(指该科目最高等级)。
6.报名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办理退款或补考。
7.评卷机构有权对评卷作品进行展示、研究、拍摄、记录、出版、宣传和处理,评卷作品不予退还。
8.估计2月下旬可以打电话16862275查询本次等级考试成绩。
9、2011 3月1至10,凭考场发放的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报名电话:021-63171337。
欢迎访问中国艺术等级考试网站:
关于上海考区的信息,请访问艺术与艺术教育网站:
全国美术考级上海考区办公室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