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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残忍吗?

人类对自己的同类极其残忍。

更别说动物了。

上世纪末,法兰西学院教授弗朗索瓦·贝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酷刑是前所未有的,以残酷酷刑为主题的极刑远未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国家被法律认可。在这些国家,可判死刑的罪行正在增加。.....只有不杀人,人类才能真正成为人类。”

但是,他承认,即使在下一个世纪,人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几乎所有的科学和智慧都用在了死亡这一可怕的“艺术”上,在死刑的发展中,体现了规则、技术、发明和创新。以杀死刑为例,是对敢于挑战权力和秩序的人最严厉的警告。

让我们跟随时间的逻辑去浏览人类残酷的智慧。

首先,动物处决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文明史还要长。当人类还在用石头和棍子与自然作斗争的时候,用藤绳把一个非法的同类绑起来让动物糟蹋,是最简单的死亡手段。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公元前7世纪,亚述国王苏巴尼·巴尔(Subani Barr)将俘虏扔给巨犬饱餐一顿。埃及人倾向于使用鳄鱼。而印度人则喜欢让老虎做“执行者”。至于中国人,他们更倾向于“不义之人必起而攻之”的原则,把罪犯扔进老鼠、蛇、蚂蚁中,以此来验证力量、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相互依存和交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手无寸铁的人。鄙视“欺软怕硬”的中国人嗤之以鼻。是罗马人对动物处决有一种想象中的迷恋。罗马一度盛行“勒索致死”,其实是一种溺死的刑罚。但在溺死之前,犯人会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一条蛇一起被装进一个皮袋里,然后将袋口缝得紧紧的。被这样对待的犯人在被淹死前身上布满了彩色的痕迹。在整个罗马帝国,观看野生动物吃人是非常流行的,这是法典所允许的。这种惩罚中使用了各种野兽:狮子、老虎、豹子、熊,偶尔还有狼和狗。所有的动物都被预先饿死或监禁。观众都是行家,顺序上不允许出错。一般来说,老虎更受欢迎,它们可以很快吃掉所有的囚犯。熊的风格被一小部分心理不正常的人欣赏。它像暴风雨一样把犯人打倒,但吃东西的时候,它很慢,很慢,嚼得很仔细。除了直接的处理方法,还有一种间接的方法,就是用畜力来折磨,中国历史上的五马分尸,马尾辫拖就是这样。在印度,马通常被牛或大象代替。至于中东或非洲,则常用单头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历史,最可怕的是中世纪流行于法国、英国和荷兰的一种刑罚,即剥光犯人的衣服,把他绑回床上,只在他的肚子上扣一个锅或一个笼子,里面放一只老鼠、雪貂或睡鼠,然后点火加热。为了逃离恐慌而择路的动物会又抓又咬,还会剖开犯人的肚子,深入内脏。

第二,喉切除术

割喉一直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因此被称为“罗马刑”。其本质就是割喉。与砍头不同的是,在这种刑罚中,头和躯干是不分开的,但两种刑罚的执行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死于窒息和失血过多,直接原因是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是用匕首完成的。

首先。但在罗马刑罚中,“喉切除术”从未被列为死刑的主要手段。

在古罗马的竞技场上,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个会在摔倒后抬起手臂,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他一方面会通过这样的姿态承认失败,另一方面会请求观众宽大处理。这时候胜者会走到他面前,做出跪姿,控制头部,把刀放在头下,高昂着头等待观众的宣判。如果输的一方在打斗过程中尽了最大努力,并且勇敢灵巧,他们就会举手表示原谅。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会伸出大拇指,判他死刑。如果是这样,竞技场的主席会喝:

割喉确实有一些荣誉和悲剧意义。

割喉也被用来惩罚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徒。

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原始部落也在仪式中使用喉切除术。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惩罚。就是“割喉,放在烙铁里,挤出舌头,割下来再挂。”在英国国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中,规定切口必须高至颈部,以便刽子手通过切口将犯人的舌头拉出来。

20世纪,柬埔寨再次采用喉切除术。他们用锋利的棕榈叶慢慢割开犯人的喉咙,在颈动脉附近不停地来回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切口,然后用尽全力水平拉。血立刻溅得到处都是,射得老远。”就这样,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第三,剖腹手术的处罚

惩罚就是用尖刀刺穿犯人的肚子,打开嘴巴,导致内脏受损而死亡。希腊罗马只是停止了对死者的杀戮,而在古波斯,开膛破肚后,六到八米长的肠子被拉出来缠在绞盘上,而日本的切腹惩罚则是自己执行,以证明自己的忠诚,挽回失去的荣誉。剖腹的同时,一个有英雄特质。

月桂花冠被戴在死者的头上。所以不是普通人都有资格剖腹产。他们通常被斩首。在日本,斩首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侮辱精神运输灵魂的意图。

第四,投掷惩罚

这种惩罚的关键是让犯人从高处坠落。当然不能在没有高处的地方进行,比如沙漠。

在…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扔刑的区别只是犯人最后落地的地方。罗马人把俘虏扔进喀斯特石林,而希腊人在登陆点铺上一些尖尖的石头。波斯人喜欢选择石板平坦的街道。另一方面,墨西哥在水中竖起铁钩,然后把人扔上去。欧洲最招摇的地方就是亲宗教的战争,都主张让士兵排成方阵,手中持矛持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顶、城墙或者教堂,喊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Huber Monteilhet写道:“这是最具戏剧性的惩罚,非常好玩”。

二十世纪中叶,法国和美国军队恢复了投掷刑。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信息的囚犯经常被踢出直升机。位置没有古代优雅,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动词 (verb的缩写)饥饿惩罚

如果只是简单的把犯人饿死,那么拷问者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就体现不出来了。在中世纪的欧洲,“饥饿面具”是最常用的。当面具扣在一个人的脸上时,一条铁舌头被塞进犯人的嘴里,强迫他呼吸。这样,即使到处都是食物,囚犯也无法进食,直到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叫“恐怖梨”的东西,用铁做的,梨形的,可以通过机制打开。放到犯人嘴里,让他不能喊,不能说话,不能吃东西。有些“恐怖梨”含有尖刺,可以从刹车口慢慢伸出,夹住嘴,刺破喉咙...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饿死的人会被熔化的铅水堵在喉咙和嘴里。

在19世纪的非洲,一些部落将杀人犯和受害者的尸体对立绑在一起。“手牵着手,嘴唇相触,这些俘虏浸在腐烂的血里,又饥又渴,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候会让饥饿的犯人在饿死之前暴饮暴食,然后把尿的东西勒紧,然后堵住肛门,让它胀死。二战期间,纳粹经常这样对待集中营里的囚犯。

第六,钉死在十字架上

这种刑罚在古埃及就有,并在地中海沿岸和中东国家广泛使用。一般来说,是用来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等。钉死有时被用来羞辱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

作为一种刑具,十字架通常由两三根木桩组成——如果是四边形的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型,有的是X型,有的是Y型。丁字十字架主要是用来惩罚闹事者的,有时还要倒过来,头朝下,脚朝上。圣皮埃尔就是这样被处决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接受基督。

同样的惩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点之前,十字架的直杆就已经插在地上了。后世描述的基督背十字架砸向“头骨”的场景,从惩罚的角度看是与事实相悖的。

在行刑场所,犯人用绳子绑在刑具上,但更常见的是直接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永远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了身体的重量会撕裂,手臂可能会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把尖刺钉进手腕间的一个狭窄缝隙里,这个缝隙现在在解剖学上被称为德斯托宽缝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钉死仍然有其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越南士兵将“叛徒”钉死在十字架上。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的小偷被判处这种刑罚;上世纪90年代,包括苏丹在内的7个国家将犯人送上十字架公开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屠杀。中国战国时期,秦国大将田雷活埋了赵国40万士兵,秦始皇坑儒的行径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在惩罚犯法的妇女时,也采取了“活埋”的方式。

在活埋之前,古代波斯人会把囚犯从高处扔进大量故意焚烧的灰尘中。骨灰进入犯人肺部造成的窒息,远比普通活埋造成的单纯缺氧更可怕。

高卢人和德国人活埋叛徒和逃兵。哥特人专门用它来对付同性恋。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不会被绞死。毕竟一个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吊在半空中晃腿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必须活埋。现代活埋的记录可以在越南战争期间找到。

八、木桩刑

对于这种惩罚,19世纪的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将人类的残忍带到极致的造物之一”。行刑方法是将木桩插入犯人体内,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让他自生自灭。

根据木桩的直径,有时会事先用扩张器打开肛门或用刀切开,然后由刽子手插入木桩,用锤子钉牢。有些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行刑者会将木桩竖起,插入已先铺好的铜钱中,使木桩配合犯人自身重量,一点一点深入,直至穿过腋下、胸部、背部或肛门。总的来说,

事实上,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忍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在欧洲亲基督教战争期间,木桩刑特别流行。1669年意大利皮埃蒙特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赤身裸体死去。一群刽子手高举着她游行,声称这具尸体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叔叔因同性恋被判处火刑,他选择这种刑罚是因为他“喜欢在屁股里塞东西”。

九、活剥

脱皮就是脱皮,可以是部分脱皮,也可以是完全脱皮。

在古印度,活剥又叫“小火除细毛”,就是用火把烧皮,把尸体烤到三分熟。此时,完全附着在身体上的活肉的皮肤被分离。然后,“无视犯人的哭喊,彻底剥了他的皮...他的肌肉完全暴露在外,血管清晰地暴露在外,可以看到他的内脏在跳动,灯光照在他的胸部,他的肌肉纤维在发光”。

这种剥皮需要技巧,这可能已经代表了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平。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体效果,而是直接做“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条状,或切成圆盘状、片状、长方形。

薄片...加工最好的杰作就是把皮切成狭长的圆形细节。

作为一种惩罚,活剥已经消失了几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逐的对象。19年底,在人体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纳展出了一张完整的鞣制过的人皮。还有纳粹,他们收集的不仅仅是有漂亮纹身的人皮,还把一些人皮作为书籍封面、灯罩、纸板坐垫或者其他艺术品的好材料。

X.分割

惩罚就是简单地砍掉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拷问者认为“单纯”关押犯人太廉价,于是花样繁多。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砍掉手指,再砍掉脚趾,再砍掉手、胳膊、脚踝、腿、耳朵、鼻子。

儿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四肢截肢后用金疮药止血,用布包扎伤口,放入大瓮中,放入厕所。这个囚犯将在死前遭受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汉代以后,肢解之刑被凌迟之刑所取代。也许在刽子手看来,凌迟的惩罚更加痛苦和微妙...

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国家规定对小偷可以使用截肢术。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个小偷将被从腕关节处砍掉右手;第二次违反者将被砍断左脚。”然而,很少有囚犯被这种惩罚剥夺生命的情况。

是的。

十一岁了。

亚洲和中东的少数民族尤其喜欢这种刑罚。这种惩罚的关键是将人体打散直至死亡。

波斯帝国将叛军分为四部分。罗马人对付女囚先割胸,对付男囚先割生殖器。希腊人在切肉的时候,还要加上去骨的程序,这让俘虏们看起来就像填满了锯末的玩偶。但是和中国人比起来,其他民族就粗糙了。中国人把这一年发展到了顶峰,使它成为一种特技。执行

起初,刽子手会熟练地用刀把犯人的喉结割出来,防止他喊叫。然后迅速放血包扎伤口。第一部分是背部,每一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死一个成年人,必须使用3357把刀,刀必须流血,失去血肉。应该是用大白瓷盘贴在上面让观众欣赏,应该是欣赏。如果犯人在指定的刀数之前死亡,刽子手会

子寿会被观众耻笑,可能会丢饭碗。

十二、肢解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爱玩机械密切相关。囚犯赤裸的身体被用钉子固定在一个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次,固定在地上的铁刺就会切下一块肉,转十几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撕成碎片了。

十三、碾过处罚

碾压刑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用固定重量碾压致死;二是把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发力并逐渐增加重量;三是用优势碾压或撕扯东西。

在罗马和埃及,囚犯经常被放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所以囚犯没有活命的机会。

德国人用一个很重的木拼盘,用马来回拖着,直到犯人变成一块血淋淋的酱。

在波斯,囚犯被塞进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榨汁机里,这样对待的囚犯没有形状。

十四。在火刑柱上燃烧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做法,古代东西方都讲。

高卢人把囚犯放在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筐里,然后放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了类似的方法。这种方法据说“很有观赏性”,囚犯们在篮子里尖叫跳跃,却无论如何也爬不出这个“独特的环境”。斯开泰人把囚犯扔进一辆装满干木头并洒上薄薄树脂的马车里。一旦起火,受惊的牛就会拉。

驾驶火车穿过整个城市是非常危险的。

罗马人把犯人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用沥青和松节油浇透,做成一个大的火把手,带到公众面前。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和意大利,囚犯被用柴火包裹起来,像棕色的种子一样绑起来,然后点燃。

至于特殊的火刑柱,就是把人高高地绑起来,在脚下烧。法国的圣女贞德就是这样被处决的。她被烧死的整个过程充满了淫秽的展览手段...

据说木桩有净化作用。因此,火刑柱总是与消除异端和邪恶联系在一起。

十五、烤刑和烤刑

这两种刑罚都是常用的行刑方式,与火刑的区别在于,犯人必须用“小火”对待。把火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目的是让犯人在清醒时死去。

罗马帝国时期这种惩罚最著名的受害者是圣洛朗,一个基督教教派。为了纪念他,巴黎一家以他名字命名的时装公司闻名全球。当时他为穷人得罪了当局,所以先被鞭打,指甲被拔掉,牙齿被打碎,然后被架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很长时间后,洛朗告诉刽子手

他说:“你不觉得我这边煮过头了吗?能翻翻吗?”他翻过来说:“真好吃。差不多准备好了。可以吃。”然后他就死了。至于给犯人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那是一种惩罚。有的人在行刑过程中还没“煮熟”就已经被火烟呛死了。

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经常把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来,放进事先在犯人头上开的一个洞里。这样,犯人的大脑立刻沸腾,从洞里溢出。古代印第安人使用铁棒,在火中燃烧。

白皇后,从犯人嘴里插入。

旧中国有专门用于“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看到了惩罚

这是一种特殊的分解刑,刑具是锯子。据说东方人喜欢横锯,西方人爱直锯。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拉锯。他们过去从头顶锯,而西方拷问者则相反,从两腿之间的腹股沟锯。后果是最可怕的,因为犯人在割到肚脐之前都很清醒。为了延长受刑过程,犯人往往被允许低着头,让大脑获得足够的氧气。

避免失血和死亡。

《电锯惊魂》历史上最后一部“杰作”是由某个患有躁狂症的盖世太保完成的。他们有各种类型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了一棵树,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砍任何想砍的部分。

十七、箭刑和贯刑

用箭射死是箭刑。好像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刑罚,只是先用箭射中身体某一部位的处理方式有差异。

穿透刑的关键在于用利器穿透肌肉和组织。但刽子手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总会体现出一定的创造性,因此贯穿手法也有很多种。用钉鞋把人穿成一串,是欧洲王子最喜欢的东西。囚犯往往要过几天才会死去...最可怕的刑具是一种叫“马特·多洛罗萨”的铁刑具。

与之前发明的刑具“努朗保圣人”不同。它不是靠刑具上的“少女胸”位置来夹住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不是用遍布刑具的各种铁刺穿透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手臂使犯人窒息,然后一根钢刺会从刑具的心脏伸出,插入犯人体内...

十八、毒药。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服毒致死就是行刑方式之一。

据记载,本案中的早期投毒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处决。苏因为得罪了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毒药一到,他就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完毒后不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因为运动会减缓毒的发作,延长死亡时间。尽可能少说话,否则你将需要

喝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是苏家收的。当时在希腊,欧洲常见的从铁杉中提取的铁杉,多被用作毒药。

在古代中国,毒药是从动物、昆虫、矿物和植物中提取的。好像和西方比起来,毒死人的方式很多。

现代社会为了有效性和人性化,又开始使用老祖宗的方法。毒气室和安乐死注射似乎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着吊着

它不同于绞刑。方法是把犯人的双手割在背后,然后用绳子绑住他的手腕,抬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他突然松开绳子,让它落下,停在离地面只有几十厘米的地方。囚犯的手臂会在停止落地的冲击下脱臼。按重量吊就更残忍了。有记载说,如果一个犯人被罚腿上绑着60多公斤的重物,连腿都会脱臼。如果超过100 kg,那么在冲力的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开裂,即使肚皮张开,内脏溢出也并不少见。

19世纪中叶,中国清政府曾经对天主教传教士处以绞刑,这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法定刑罚形式。

二十、鞭笞和棍刑

鞭打存在于历史的各个时期。新加坡是第一个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鞭刑严厉的国家。

鞭子可以用各种棉包材料制成,如皮革、植物纤维等。,而且上面可以有附件,比如长钉、钩子、石头、金属球。总之,如果认定这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那一定是人类充满恶毒意图的杰作。被打的结果是“变成了人肉抹布”。

棍子可以由木头、竹子、铁、铜和其他材料制成。杀人比鞭笞简单,痛苦远不如鞭笞,所以棍棒刑很不得人心。用酷刑专家的话说,“当犯人还没有对其行为结果的严重性深感后悔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鞭刑的执行自由度要大得多。在一定的时间,你可以将受害者浸泡在盐水、酸性水和碱性水中...还可以在腐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匹马戴孝”,被鞭笞者的血淋淋的部分被裹在白色的麻布里,24小时后,麻布从犯人身上一件件撕下来...给我一个好时光,然后杀了我...对于拷问者来说,剥夺生命是终极目标,但犯人死前表现出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奈,只有犯人自己知道。

二十一、车轮处罚

这是把一个人绑在轮子上打死的惩罚。

刽子手拿着一根铁棒。按照行刑程序,他要先把犯人的四肢折断,打八下,断成十六段,最后上来胸口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一击被称为“仁慈的一击”。似乎很难想象大多数囚犯在胸部被打了两次后仍在呼吸。为了证明自己不仁慈,刽子手会把犯人的手和腿扭到背后,让他们摸犯人的头。这种具有悲喜效果的姿势,观众会或哭或笑或叹息。

因为车轮刑的展示,要求刽子手展示特殊的专业技能。法国囚犯拉兰德因指控刽子手而被载入史册。当刽子手利落地解决了他的胳膊和腿,他就要打破他的胸部。

当时棍子轻轻一滑,碰到了他的下巴。拉兰德喊道:“嘿,那是违反规定的。”。结果观众开始叫嚣,有人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说:“奇怪的事情,他们似乎想让我代替你去死。”

二十二、执行

这种刑罚的特别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同时受到“力”的作用...

这种惩罚的最早记录是在希腊书籍中。他们的执行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人工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来破解人体。

古代中国和古罗马都是用马拉战车肢解尸体,秦国著名宰相商鞅就是不朽的牺牲品。但似乎刑罚的执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人也没有纸那么容易撕。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斯利在他的著作《法兰西史》中写道:“骑在鞭打的马上,疯狂地拽着一根用四肢绑着的绳子。虽然首先

曾经的刽子手已经用钳子撕开了犯人腿上的肉,把他的胳膊拉开了,但是他的肌肉还能承受这么大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绞肉机,把他认为会妨碍行刑的肉块切下来。就这样,马终于折断了四肢...还活着的树干倒在了地上。"

也有记载说,有时候被处决的马累得口吐白沫,但犯人的四肢还连着他的躯干,这让刽子手、犯人和观众都很不耐烦。所以在执行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非常周到,研究犯人的身体特征,了解被处决的马各自的力量...

二十三、勒死

绞杀就是绞杀,和吊死一样让人窒息。但它并不主要取决于犯人自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外力作用于颈部而死亡。绞杀在亚洲和欧洲很多民族都有使用,但欧洲有些地方有规定,处女是不允许被绞杀的,所以刽子手必须让处女失去童贞,才能在犯人脖子上套绳子或其他刑具。

从文字记载来看,中国人的绞杀记录是清楚的,但似乎这种刑罚是献给上层阶级的,因为死后还有“全尸”。直到清末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绞杀方式,叫做连枷,专门用来处决被认为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下:先把犯人的双手绑起来,把他的脖子伸进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把木板抬起来。

在一个刑架上。就这样,犯人的脖子和下巴悬空,脚悬空约50厘米。如果你想让犯人死,就把石头绑在脚上。如果要折磨他,那就要看犯人自身的体重了。囚犯通常要过一两天才会真正死去。

二十四。勒死

勒杀不是绞刑。和绞杀原理很像,可以说是人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勒死是让犯人坐在一个平台上,双手绑在腹部前,背部靠在一根垂直的木桩上。刽子手把一根麻绳放在木桩的孔里,编成一个环套住犯人的脖子,然后把麻绳的两端绑在木桩的另一端,从里面插一根棍子。当棍子转动时,环收紧来勒死囚犯。这种方法根本不伤颈动脉,只是让人慢慢窒息。

后来出现了金属制成的绞杀机,用铁环代替绞索,可旋转的螺丝使铁环更容易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