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规则一。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则二。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规则三。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级别: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三甲社区卜式路168号
双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帅湾村委会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万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新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广播电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万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电影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万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万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类、技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包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动漫(影视特效、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万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万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机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机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8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万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8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了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军队院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
学校出资设立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助学金、平台奖学金。学校自成立以来,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先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的资助部门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认定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八条?外语专业培训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外语不限,英语语言考生报考。学生入学后将提供英语和日语教学(日语教学仅限于动画、漫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九条?批准的男女学生入学比例要求
没有
第十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秋季高考本科生录取规则
1.备案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的认定方法:各省各专业的认定方法(专业成绩认定校考或统考成绩),请参考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明确”(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省份:招生时,按排名从高到低选择所有专业;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表演类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综合成绩选择。
综合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0.4+专业分数线×0.6;
其他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部分影视传媒专业等。)=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
5.各省调剂及提档原则:分数不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调剂但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予以辞退;
6.同分录取原则:在艺术类专业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分数高的考生,其次是专业分数、语文、外语(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影视特效方向】优先录取的科目为:专业分数、外语、语文;表演专业优先科目为:高考文化分、中外文)。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金融、飞机动力工程、飞机制造工程、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新媒体技术优先学科依次为数学、中文、外语;广告学、网络、新媒体优先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影视特效)招收有明确职业志向的考生,英语类考生要报。
8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普通专业:招生计划为1: 1,按专业志愿排名录取;
艺术类专业:实行专业自愿录取原则。美术、音乐、编导等专业使用地区统考成绩,其他专业使用我校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综合成绩录取专业;
综合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表演专业:以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线×0.4+专业分数线×0.6排序;
美术、编导、音乐等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线×0.6+美术、编导、音乐(或其他艺术类学校考试)统考分数线×0.4排序。
9.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艺术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一般文史理工类专业的选择要求,请参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10.专业有方向的,在新生入学后结合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科录取原则
吉林省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原则按教育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第二学士学位的录取原则
学校会对报考本科(取得第一学历)的考生的学习成绩、申请材料、综合表现进行审核。根据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卜式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