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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能忍受黑暗,如果不曾见过光

《AWM绝地求生》小说中提到了美国诗人狄金森的这句话。

这句诗,用来总结于炀的人生也是可以的。

一直没有写关于这部小说剩余部分的阅读感受,那么,也用这句话作为小说全文的阅读感受收个尾吧。

于炀幼时可谓悲惨至极,母亲带着他改嫁,继父从来对他拳打脚踢,母亲懦弱至极,看着于炀被打只是哭。

后来于炀逃了出去,开始了他虽然困难但是自由的生活。

在网吧里给人看机子,帮别人打比赛挣钱。

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哪怕命运按着他的头颅扎进泥坑里,他也能昂着头从泥坑里挣扎出来。

于炀在外一直给人一直很硬、生人勿近的感觉,直到他遇到了他的光——祁醉。

“我本能忍受黑暗,如果不曾见过光。”

遇到了祁醉以后,于炀开始主动的接近他的光。

祁醉的人生可以说是开了挂的,家庭条件优渥,长相出挑,最重要的是技术很棒。

小说中是这样形容祁醉的:别人拿第一是因为他的水平就是第一,祁醉拿第一是因为比赛名词最高就是第一。

条条大路通罗马,祁醉一出生就在罗马。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祁醉后期的努力,但更加不可否认的是,命运之神始终是眷顾他的。

他被人称之为“祁神”,当之无愧!

不过,他还被人称为:老畜牲……

祁神虽然人骚气了点,但其内心是真的绅士,这种绅士风度体现在,与于炀分手后,以为于炀只是想蹭自己的热度提高自己。

即使他是这样想的,祁醉后来也并没有打压于炀。

第二次是俞xx反水,他坑了祁醉三场,祁醉打死他三场,事后对于这种临阵反水也并没有蓄意打击报复、攻击抹黑。

这些足矣证明祁醉是个君子,行为光明坦荡,我想这种人格魅力也是吸引于炀的地方吧。

不得不说,祁醉与于炀的组合也是天选。

祁醉这种什么都不缺的人,堪称完美,我有时也在想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配得上他。

想了很久,似乎还是于炀最合适。

第一于炀身上的精神吸引他。于炀是一个“不喜欢睡觉”的人,不睡觉的时间都在高强度训练的人。

对他来说,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会不遗余力的努力。这种狠劲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第二是于炀聪明。于炀单排很厉害,短时间内提高的非常快,说实话,这种情况我们都知道,光靠努力是不够的,还要靠天分。

只有努力了,才会知道天分是多么重要。

第三是于炀好看!这个必须划重点,祁醉一开始注意到的真的是脸!是脸!

当然实力也是一方面。

那反之于炀为什么会喜欢祁醉呢?

第一是崇拜。祁醉追于炀的时候,就已经被封为祁神了,试想一下啊,假如自己所在行业的帅气大神主动提出要与自己谈恋爱,你会拒绝吗?

第二是性格吧。其实真是祁醉的性格很果断,不拖泥带水。他一开始以为于炀并不喜欢自己,麻利迅速的删了于炀存的所有自己的联系方式……

自己虽然也难过,但是在以后的很长的时间,祁醉并没有再纠缠于炀。

其实不管是现实还是小说,这种果断的性格都是极好的。当然祁醉身上的优点并不单单只有果断这一点。

第三是因为祁醉对于炀好。正如本文的标题,于炀从未体会过父母、手足甚至是旁人的一丁点温暖。

祁醉的出现如一缕阳光照亮了他,温暖了他。趋光性是大部分生物与生俱来的,因此于炀也不顾一切的奔向了他的阳光。

第四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我们祁神这么优秀,经历过第一的男人,又怎么可能看得上别人呢!

最后总结:漫漫何其多的这部小说是真的比较优秀的,相比于另一部《当年万里觅封侯》我更喜欢这一部。

每部小说给我留下的感觉都是不一样,《AWM》给我留下的最大印象就是标题这句话。

别的小说,我也留下很多印象:比如《天官赐福》是这样一句话,破败的神庙里即将被遗忘的神和尚且年少的信徒。

还有《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不知巫山客,不识命中人。

不过这些只是我的标题,并未将文章写出来,只有这部,连带着阅读感悟一起写出来了。

在今后的时间里,有时间、有感觉我尽量把这些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