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可以说是非常之低了,既然已经有了明确的规章制度,不让游客游泳,而驴友此举明知故犯,为了贪图个人一时的乐趣而藐视管理规章制度,抛弃做人道德底线,缺乏基本的道德素质。
但是,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除了驴友的个人素质不过关,另一方面还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做得不够到位。试想,如果我们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巡逻,发现有此类情况立刻予以制止和处罚,相信我们的自然保护区野泳的现象会大大降低,同时,如果我们有相关的法律制度来严格规范此类行为,并对违法者予以严惩,是否能够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呢。
虽然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亟待完善刻不容缓,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我们旅游出门旅行时,个人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高。
这方面固然离不开学校、家庭从小对孩子的教育,但是我们的政府也要积极作为,可以在社会上播放一些教育宣传片进行宣传,出台相关保护法来规范行为,通过法律讲堂、法律栏目来扩大宣传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驴友不让游还偷偷游的行为值得引起我们社会的重视,这不仅反映了驴友个人基本素质低下,也折射了我们的自然保护区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中存在的纰漏和不足,国家在相关法律层面存在的空白,这一切都亟待完善。
只有个人、保护区、政府三方都能做好,才能才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