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第八间第三十七条:教育局有权辞退或者处分教师。
《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第八间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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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开除教师相关案例:
“梁老师,我是××楠,我在这里为我做的事向您道歉,我知道我伤害了您,请您一定要原谅我。”12日一早,这封出现在报纸上的道歉信让不少读者颇觉纳闷:这名叫××楠(以下简称小楠)的人做了什么不可以原谅的事,竟要登报道歉?这封道歉信的背后藏着什么故事?
记者多方采访,得到了一个让人吃惊的答案:因为小楠与同学说话间随口说邻班梁老师一句“彪子”(大连方言,有傻子之意),被梁老师要求道歉。事情曝光后,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迅速展开调查,目前当事梁老师被解聘,并被扣除全年校内津贴。
记者看到,“道歉信”刊发在报纸分类信息中,不过1/4名片大小,寥寥数语。知情人表示,小楠的父母也是委曲求全,希望息事宁人,才被迫按照老师的意思,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道歉信。据其介绍,小楠的父母是吉林来连打工人员。
3年前,一家人来到大连后,小楠就在革镇堡附近棋盘小学上学。孩子此前在老家耽误了几年学习,如今虽已15岁,但还在读小学6年级。至于登报道歉的原因,该知情人表示,近一个月前,学校要收费,一个班级收了30元钱,另一个班级收了30.5元。
晚上放学时,小楠和另一个班级的同学聊天,无意间说起两个班收费不一样。小楠随口就说了一句:“你们老师是彪子。”没想到,孩子这句话正好被该班的梁老师听到了。知情人表示,事后小楠曾向其家人表示,自己曾向梁老师道歉,却没有获得老师的原谅。
小楠父母是在两周后才知道发生此事的。小楠的班主任老师通知了小楠的母亲。当时班主任老师表示,梁老师给了小楠两周时间,除了让孩子“真心”向他道歉外,还需要请家长。小楠可能怕父母生气,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所以一直没跟父母说。
小楠母亲知道此事后,立刻赶到学校与梁老师沟通。梁老师表示,已经给了小楠两周时间主动道歉,小楠没这么做,证明对老师非常不尊重。现在家长来了也不行,必须登报道歉解决此事。“父母觉得小楠毕竟是孩子,一句玩笑话不至于大动干戈。
还曾跟梁老师恳求,能不能由家长带着小楠在全校师生面前做检讨,但没获得老师同意。”无奈之下,家长在12日花了260元在报纸上登了一封道歉信。小楠父母看孩子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怕孩子在学校受到歧视和委屈,所以只能息事宁人,选择在报纸上道歉。”
知情人称,小楠在学校学习成绩一般,有时也很调皮,家长很担心此事闹大了,对小楠不利,所以并不愿意对外讲此事。
记者与梁老师取得联系。对于小楠登报道歉一事,梁老师表示,确实是因为小楠骂了他,他才让小楠父母通过登报向他道歉的。他称小楠骂他时,很多学生都听见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小楠必须道歉。如果让小楠在全校公开道歉,又怕小楠的班主任脸面上挂不住,那么只能登报了。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13日见到媒体报道后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媒体报道符合。
甘井子区教育局做出了处理意见:对棋盘小学、该校校长及此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由相关责任方向当事学生及家长道歉;扣除梁老师全年校内津贴;依据《大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解除梁老师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同时表示,将以此事为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师德大讨论,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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