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克里·波洛广为人知的形像是当初通过黑斯廷斯上尉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所树立的:波洛的外貌十分特殊,身高不及五呎四寸,但是拥有极高贵的情操。他的头形仿若鸡蛋,总是倾向一侧。上唇留着笔直工整的八字胡。全身上下保持得一尘不染。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让身子挨颗子弹,也不愿衣服沾到脏灰。
不但过分讲究整洁,波洛还坚持要穿名牌皮鞋,甚至在应该穿上别种鞋类的乡间也一样。因此有几次当他被迫长途跋涉的时候,他的皮鞋为他带来很大的痛苦(比如《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里)。他还总是穿套剪裁绝佳的条纹西装加背心,带着个祖传的芜菁面的大盖表。由于他从不运动--甚至连查案方法也尽量避免劳动尊体--所以体力不佳,宁可保留所有的精力给小小的灰色脑细胞。
波洛似乎蛮以他奇特的外表为乐的。对所有的讽刺嘲笑、横眉相对、他都暗笑于心,还说这些笑话提供了未来许多冬季的娱乐。他对自己的外表倒也实话实说。在《鸽群中的猫》中,他准备推翻女校长(在这里是可敬可畏的布尔斯罗德小姐)对穿老式尖鞋、蓄大胡子的老外可能怀有的狭隘偏见。他可是赫尔克里·波洛,世人接受他,必须照单全收,包括他一切的堂皇外表。
秩序对波洛来说就是一切。他的世界和专业,就是依秩序和方法而建立的。因此,他对他日常的工作和活动都有周全的组织和计划。他选择住在怀海芬大厦,完全是因为喜欢它对称的格局。他的衣服一定得打理得整洁美观。还有,他雇用李蒙小姐,因为她效率佳,而且削瘦合度。
当诸事不能尽如人意的时候,波洛就极为不快。在《阿卡迪亚牝鹿》(出自《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这篇短篇小说中,波洛可恼了,因为他的美沙罗格拉兹牌名贵轿车机械表现不如预期完美。年轻的高薪司机未能修好它。当有人建议他租辆车继续前进时,他吓坏了。他的拉丁人式的节俭被冒犯了。租车?他已经有车了,而且还是名贵的车呢。
不可否认的,波洛的过分注重外表和整洁是一种可笑的虚荣心。他亲口对《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中的史宾司探长承认,他年纪虽大却没有灰头发,是因为我用染发水细心照顾。他在《阳光下的罪恶》中,下榻于迪逢海岸的乔利罗杰旅馆时,坚持头戴巴拿马帽,身穿一尘不染的白西装,只担心天气热得胡子垂下来,或染发剂流到领子上。
波洛滥用英语的恶习也令人印象深刻。他把法文混在日常英语中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他就大声的说这儿有,一张桌子!(法文)---啊,我的朋友,住大房子不见得舒服。他的句法也怪,而且常以父执身份对人说话。例如他一定要某些人,通常是年轻女姓,叫他波洛老爹(Papa Poirot),并常称呼他的工作伙伴为mon ami(我的朋友,法文)。更过分的是,他毫不谦虚,恶名远播,他不仅不以为意,还拿来与朋友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