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把曾轶可这样一个流行文化符号和布尔迪厄和康德这样的哲学大师放在一起讨论呢?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在对于流行文化的判断和发声的时候,我们几乎很难形成***识,即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
一个很小的辩论几乎随手就来:曾轶可在机场安检事件中犯的错,值不值得被封杀?
王源抽烟有没有错?
脱口秀演员拿爱豆抽烟来编段子,有没有错?
毫无疑问,法律有法律的边界,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但是公权力的边界和话语讨论的边界呢?很难说清楚。有行规,还有感情。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因为讨厌ta,而封杀ta。直到审查和批评来到你自己的领域。
曾轶可最近一个比较让我思考的热搜是:#曾轶可质疑节目组招募标准#,一个鹅厂出的综艺《黑怕女孩》。
“我觉得从最开始,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莫名其妙,就是这个观众,哪里找来的。”
“你可以找观众,但你一定要懂得音乐的观众、因为节目的使命是什么、树立音乐的审美,引领中国的黑怕,中国的音乐去走向一个更好的地方。”
我认为说得太好了。大家请注意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一个逻辑就是:用户是最大的,用户是最有发言权的。无论是艺术还是消费品,你的创作动机是什么,你的推导逻辑是什么,最终都抵不过一句:我就是真实用户,我觉得你说的不对。
这里面取消了每个行业的审美标准存在。它取消了专业性的底线存在。所以有大量可见的用套路和弦和APP制作的抖音神曲,有大量让人不适却所谓洞察了人性大数据的洗脑广告。在那些持有决策权的人口中,他们low,但有效。因为用户买单。
曾轶可从本能上提出了沟通对象的专业性要求,不是谁都可以欣赏艺术,哪怕是流行音乐。
康德在他的真善美哲学世界里定义了什么是:美。
美是合逻辑的无目的性。
美本身不考虑善恶、真实与否。
你不能说一部纪录片极度真实,所以艺术价值必然高。
你不能说一个人有显而易见的缺点,所以否定他的艺术性。比如郁达夫那病态的美学。
这是现代美学的哲学基础。
回到当代人的生活。
布尔迪厄认为:审美趣味不仅是审美,审美不是无目的的,审美趣味是一种阶级区隔。就是通过特定的审美趣味,来区隔我是一个什么阶级的人。
比如一个朋友在朋友圈发了国庆去野餐的图,有人指出他用的餐布和椅子是日本的一个小众艺术家品牌,那他和指出这件事的人的目的都是:我们是超越简单有钱人的阶级范畴。我们是中产和城市精英。
你去星巴克不仅是因为它是第三空间,更是因为他彰显了你的审美趣味。
因此我的结论是:你看什么听什么吃什么用什么都决定了你的审美趣味,审美是技术性的有高低区别的,审美是有目的的现代生活。当你刷着短视频愉快地过着国庆的时候,你的大脑分泌多巴胺告诉你你很快乐,但你的审美趣味会提示你,你不只是大数据算法下的韭菜。资本可以决定一个选秀冠军是谁,但资本不为时代的艺术和审美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