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笑,但以微笑为宜,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具体要求参照:
公安部制定《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1、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照片规格),分辨率350dpi,照片尺寸为32mm×26mm;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要求: 公民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