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市是国家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同战国属赵,汉置平城县,北魏建都,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置云中郡和云洲。辽重熙十三年(公元1044年)于今大同城建西京,十七年(公元1048年)置大同县附郭。自此,大同县名沿用未改。吸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为大同府治。抗日战争时期分设东、西大同县。1949年5月解放后,大同城区建为大同市,属察哈尔省。1952年11月重归山西省。1993年7月雁北行署撤销,与大同市合并,并将雁北行署下辖的部分县划归大同市。现辖有开发区、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等5个区和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左云县、大同县等7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