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怎么丢掉江山的?清朝皇帝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从道光到光绪(乃至宣统),都在身不由己地做着同一件事情:把祖传的家产分批分批地送进当铺里 ——只取回了几张可耻的票据。曾经富甲一方的大清王朝,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命比纸薄。辛亥革命拿小手指一捅,就破了。自咸丰始,清朝的皇帝彻底丧失了猎手的血性和尚武的精神。既不能御敌于马上,救民于水火,又不擅长料理财政、工商、科技等诸多内务——导致中国在世界之林的名次每况愈下,频频遭受列强的欺凌。最终还是人民的觉悟推动清王朝走向灭亡。
清代的皇帝,大多喜欢狩猎。跟成吉思汗一样,努尔哈赤也是靠“弯弓射大雕”而白手起家的——传说他最初创业的本钱仅为私藏的十三副刀甲。若按阶级划分,他无疑属于猎户出身,朝伏夜出,捕杀野兔山鸡之类去城里卖,养家糊口。估计在那个时代,貂皮鹿茸灵芝草,就已是“东北三件宝”了。然而此人偏偏有一颗不安分的心,率领一大群穿着虎皮短袄的“解珍解宝”《冰浒传》里的猎户兄弟),游走于白山黑水之间,不仅打猎,而且打仗,凭借武力统一了满洲诸部落,进而跟长城内的大明帝国“叫板”,有取而代之壮志。就像让野生动物与圈养动物相互厮杀,自古即实行井田制的中原农耕民族,哪里是打虎上山的八旗兵马的对手呢?鹿死谁手是明摆着的。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仗着兵强马壮的优势,爱新觉罗们终于冲进山海关。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明降将吴三桂,无疑充当了鹰犬的角色,引导着有备而来的狩猎者占领北京城,并且一鼓气打到了南方的边疆。由盛京(沈阳)移鼎北京的顺治小皇帝。封吴三桂为平西王,允许其把“狗窝”盖在云南——总算捞到几根骨头啃一啃。
真正的赢家是努尔哈赤的后裔。打到了一头足以令老前辈欣慰甚至嫉妒的猎物:大明的皇天后土。虽然此举近似于乘人之危的“偷猎”。鹬蚌相争(李闯王进京逼死崇祯帝),渔翁得利也。
按道理讲,衣食无忧、富贵尽享的真命天子,已无需操刀挽弓去猎食。康熙却不这么想,仍苦练骑射的技法。在宫墙御苑内打靶犹嫌不过瘾,还在热河的原始森林设立“木兰围场”——莫非为了训练野外生存的能力?只能说,他不甘心让锁链般的长城束缚住骨子里遗传的野性。据史书记载:康熙每年立秋之后都要远赴热河狩猎近一个月,一生共参加四十八次之多。看来他对木兰围场之依恋,丝毫不亚于对精雕玉琢的紫禁城的感情。那是他精神上的故乡,那是他磨砺意志与体力的行宫。康熙天生是个彻底的行动主义者:不管狩猎抑或执政,都迷信速度与力量。甚至在初出茅庐时,就铲除强大的政敌鳌拜,随即又屠杀了吴三桂这父辈的鹰犬。对于真正的猎人来说,鹰犬是多余的。
在无仗可打的时候,康熙只能把过剩的精力用于打猎。当他脱下臃肿的龙袍、换上紧身的铠甲——一马当先冲入深山老林,肯定暂时忘掉自己是个皇帝,忘掉身后尾随的庞大的卫队(近万人),而现出猎手的原形与本性。眼前只有莽莽的群山、遒劲的树木、一掠而过的鸟兽,吸引着他全部的注意力。或许曾有一闪念:即使从此真的做个平凡的猎户,也会很快活的。野地里射虎,和政坛上逐鹿,快感相似。都可以满足血液里的征服欲。从客观上来讲,已成定律的秋狩,对其麾下的八旗官兵亦是另一种性质的操练:不仅要保持弓马之强劲,更要发扬尚武之精神。在这方面,皇上本人即是最好的榜样。
既然人类中已无对手,政治上已无劲敌,唯我独尊的康熙大帝(中国历史上能称作大帝的君王屈指可数),意犹未尽地把目标转向毒蛇猛兽——简直在跟大自然较劲。1719年,他对自己的业余爱好做了一番总结:“朕自幼至今已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五十三只,熊十二只,豹二十五只,猞二十只,麋鹿十四只,狼九十六只,野猪一百三十三口,哨获之鹿已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并且沾沾自喜于这绝妙的乐趣,“朕于一日之内射兔三百一十八只,若庸常人毕世亦不能及此一日之数也。”我视之为一位和平年代的帝王特殊的“述职报告”,不是在炫耀政绩,而是逐一清点狩猎的战果。这份血淋淋的清单,若让当代的“环保”人士看了,会心疼不已:难怪虎豹熊狼都成了珍稀动物一它们的危机早在清朝就开始了。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康熙之残暴,似乎并不亚于杀人如麻的希特勒? 可惜彼时,没有谁敢罚皇帝的款,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好在康熙无师自通地懂一点生态平衡的知识,逐年轮换狩猎区域。也亏得木兰围场面积大,珍禽异兽总算有喘息之机,才不至于断子绝孙。否则治国有方的康熙,堪称荼害生灵的刽子手了,功过相抵,毁誉交加。
作为神射手康熙之子孙,雍正与乾隆,皆精于弓马。尤其乾隆,是好战分子,东征西伐,打得很过瘾。自诩为“十全武功”(刻碑后供奉于避暑山庄)。与人战之余,也与天地战——继承了“木兰秋狩”的传统,厉兵秣马,捕虎射雕,一轮又一轮地“大扫荡”。他去热河行宫的次数比康熙还多,估计“成绩单”也并不逊色。乾隆的爱好甚至更广泛:不仅频繁在塞上游猎,还热中于乘龙舟下江南。这最尊贵的“渔翁”,兴高采烈地亨小调,往返于运河沿岸,垂钓风景,垂钓诗画,垂钓美食——包括垂钓形形色色的美人鱼。他的风流韵事可太多了。游戏山水也游戏人生。
我还知道道光的枪法很了得!嘉庆十八年(1815年),皇帝去热河行宫避暑,天理教起义军乘虚而入,攻打紫禁城。在太监的内应下,兵分两路:由西华门潜至隆宗门,由东华门攻入内廷景运门——直至由通道登上五凤楼,居高临下地与御林军交火。其时诸皇子正在宫中读书,听到枪声后都很惊慌,唯独道光保持镇定,率领几个小兄弟取出鸟枪去养心殿抢占有利地形。偏偏内廷军械库的值班太监手忙脚乱,没有找到铅丸。迫在眉睫,道光反应很快,让在场者将衣服上的铜纽扣全揪下来,混入火药中代替铅丸。当起义军翻墙而入时,道光开枪击中两人,其余皇子又射伤第三人,打得对方抬不起头来,只好改变偷袭皇帝寝宫养心殿、劫持人质的作战计划。道光凭着一把铜扣子作弹药,一直坚守到增援部队赶来。
嘉庆皇帝原本不欣赏这位貌不出众的皇次子,曾惩罚他到内廷“打扫处”接受劳动改造,跟小太监一起擦窗户扫地。可道光在此事变中的表现,使父皇刮目相看:临危不乱,智勇双全,可治理江山也。于是道光被“破格提拔”为皇位继承人。神枪手道光,尚是皇子时,恐怕就接受过“军训”了。否则不至于如此熟练地使用火器。他平日打靶的成绩一定也很不错。
道光承袭帝位(也算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后,一如既往地喜欢玩枪,喜欢打猎。他晚年时,与其父皇一样为选择接班人的问题而伤脑筋,颇费踌躇:“欲付大,犹未决,令校猎南苑,诸皇子皆从,恭亲王奕忻获禽最多。文(咸丰)未发一矢,问之,对日:‘时方春,鸟兽孳育,不忍伤生以干天和。’宣宗大悦,日: ‘此真帝者之言!”’[清史稿·杜受田]以聚猎比武的方式来辨别儿子们之高下,本无可厚非。只不过作为裁判的父亲,暗自拟定的是另一种比赛规划:并非比枪法、比武力、比战利品,而是比人心之善恶。因此,猎物颇丰的恭王奕新反而落选了,怀抱着一杆道具般的空枪的咸丰却脱颖而出。
咸丰考虑到春季鸟兽正在生儿育女,不忍杀伐,破坏其家庭和美乃至生态平衡。他是一位生活在童话世界里的皇子,一位最老的“绿党”——肯定很讨后世之绿色和平组织欢心与褒奖。当今之濒危动物,若有良知、若能读懂历史的话,应该会感激这“大善人”的恩情。可惜,若以帝王必须具备的霸气来衡量,咸则失之于迂腐了。政治毕竟不同于“环保”,治国平天下,光有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侠骨、雄心、铁腕。上下五千年,凡是挫败诸侯、开疆拓土的君主,又有哪一位是省油的灯、是心慈手钦之辈?哪一位不是在累累白骨中立而不倒的?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乃至成吉思汗,基本上都是马上皇帝,靠火与剑建功立业的。
道光自己就是在平叛中崭露头角的,偏偏器重咸丰这样的“慈善家”,器重一个另类。真不可思议!莫非他本人,已被太平盛世麻痹了神经、削弱了斗志?难道忘记了:书生造反,十年不成—一让其守业也不见得会有多好的结果。若以不杀生为优点,适宜做和尚。烧香拜佛,与保家卫国,是不同的概念。毕竟,世界已非尧舜禹的时代,不进取则落伍。群在那次南苑校猎中,弹无虚发的恭亲王奕新,倒还真是个人物。众人皆知他与咸丰少年时同房修文习武,而才华略胜一筹。他好强斗胜的血性,却不受父皇青睐。嫌其太生猛、太逞能了?
道光不以实力、而以道德选拔人才,犯了主观化的错误。他的一念之差,导致大清国运的衰竭:亦步亦趋地走进一条无路可退的死胡同。中国近代史上的耻辱,道光首先是要负责的。他不仅于1842年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而且选错了接班人。
后来的事实证明:治国确非咸丰的强项,他更适合做“农林牧富渔业部长”,抑或组建绿色和平组织,却不擅长扩充武备,抵御外敌。徒具“妇人之仁”,哪里能斗过强盗的逻辑?他在任期间,北京首次沦陷于跨海而来的西洋人之手,真是丢尽了脸。咸丰十年(1860年)十月十三日,英法联军冲进安定门——从此安定门再也不安定了。咸丰本人吓得屁滚尿流,到承德避风头。以前的清帝去避暑山庄,都为了打猎,为了耀武扬威;咸丰此次十足是在逃难,把祖传的围场当作最后的避难所了。真是绝妙的讽刺!咸丰肯定没心思秋狩了,他自己俨然已成别人追击的猎物。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可躲也不是办法。咸丰在承德躲了将近一年,既不好意思面对先帝们的手迹与丰碑,又无颜见江东父老——肯定如坐针毡、进退两难。大病一场,索性躲到地狱里去了。
咸丰生前连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可他的敌人,“焚烧淫掠,备极残酷”,毫不手软地用一根火柴就点燃了价值连城的圆明园。菩萨心肠管什么用?甚至无力为自己的子民提供必要的佑护。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善良的人是可欺的,怯懦的人是可耻的。
说咸丰是清朝的败家子并不为过。在洋枪洋炮面前,他拱手献出了都城,并退避三舍。逃跑主义与投降主义,就是由其开始的。狩猎者的家族,已生疏了弓马,竞争能力大大地退化了,任人宰割。从此,西方列强的铁蹄在华夏版图上横冲直撞,恣意地围猎。
就像道光选错了接班人,咸丰还有个失误:娶错了老婆。他该纳慈禧为妃的。慈禧把老公的棺材从承德抬回北京后,就发生祥政变,由此垂帘听政达四十八年。大清王朝真正滑入阴盛衰的境地,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尴尬:不断地赔款,不断地割地,不断地签署卖身契(不平等条约)。慈禧不思振作国防,反而把本购置坚船利炮的海军军费挪用来盖别墅(颐和园)了。这个女人瞎搀和的结果,是使首都再度失守: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在中南海饮马,在太和殿里跳华尔兹……
我偶尔会作无用的假设:继承道光衣钵的若非咸丰,而是身不凡的恭亲王奕忻一一那么历史是否要改写了?即使不能说国家的命运完全是皇帝本人的性格的投影,至少,叶赫那拉氏恐怕就没有机会在舞台上亮相了,更难以成为一个动乱时代的臭名昭著的女主角。慈禧太后的晚清,至今仍是国人痛定思痛的反面教材”。想忘是忘不掉的。想更改也是更改不了的。
十个手指不可能一样长。奕忻与咸丰虽为兄弟,却具有不同个性——从南苑校猎各自的表现就能看出来:咸丰偏重于仁其实是个庸人),奕忻倾向于勇(倒是可造才)。一山不容二虎,咸丰上台以后,奕忻只好低眉顺眼地跑跑龙套——以免把新帝比下去了。即使这样,咸丰对其仍加以提防与排挤。杨义先生曾将这哥俩比作萁豆相煎的曹丕与曹植,可见奕忻的日子是很熬的:“曹植借诗泄愤,成为旷世诗伯。恭亲王却把诗情倾注于林苑,使他的花园成为砖瓦木石堆叠成的沉默的诗了。” 奕忻是道光第六子,因而什刹海西岸前海西街17号的恭亲王府,俗称六爷府”。这位有经韬伟略而无法施展的王爷,在空旷的花园里采菊、饮酒,也一样备感压抑吧?
咸丰去承德避祸,却把擦屁股的事交给恭亲王,令其留守京城“主持抚局”。这是一盘很难收拾的残棋,连皇帝都下不了的,只好委托自己的兄弟充当替罪羊,跟兵临城下的英法联军讨价还价,赔笑脸、求情。“这是个置之死地的‘差事’。和谈破裂,背城一战,奕新只能‘殉社稷’。和谈成功,背上个丧权辱国的罪名,既 ‘隗对祖宗’,‘亦无颜于人世’。可是奕新居然‘不辱使命’,不佃‘妥善’地处理了‘抚局’,而且利用‘留守’之职和洋人拉上了关系,打开了局面,控制了北京地区。”(引自方彪著《北京简史》)奕新作了咸丰的“人体盾牌”,抵挡腥风血雨。然而这“小六子”确实有几分指挥才能与外交手腕,总算把一团乱麻理出了头绪。
恭亲王本是挽弓当挽强的世袭贵族,有射天狼之豪情。不得不屈尊与豺狼谈判,赔礼道歉,委曲求全。想一想,真是够为难他的。若将奕忻比作中流砥柱,有点夸张了;但他毕竟努力发挥着能屈能伸、能开能合的外交家风度,以应付祸从天降的激变。不容易啊。
奕忻的硬骨头,后来体现在敢与慈禧太后相对抗。慈禧有一宠臣,欲从紫禁城正门出去办事,门官不允许,称其违背祖训(此门是皇帝本人进出的御道),双方就争吵起来。慈禧偏袒自己的走狗,要奕新和刑部处死一点不给面子的门官。奕忻严词拒绝。慈禧很下不来台:“你算老几?敢顶撞我?”奕忻不服软:“我是恭亲王。”慈禧威胁:“我撤了你的王爵!”奕忻不惧:“你撤得了我王爷的称号,可改不了我是先皇韵六儿子的身份!”言下之意是你算老几,反过来把慈禧给难住了。看来奕忻的本性是不畏权贵的耿直之人,傲气十足。
假如十九世纪的大清帝国,由这样的人当家的话,估计情况会好一些。
然而历史从来没有第二种选择。自咸丰始,清朝的皇帝彻底丧失了猎手的血性和尚武的精神。既不能御敌于马上,救民于水火,又不擅长料理财政、工商、科技等诸多内务——导致中国在世界之林的名次每况愈下,频频遭受列强的欺凌。咸丰之后,同治与光绪二帝,都不太像男子汉,皆是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个太婆玩弄、操纵于股掌。尤其光绪,虽曾想谋取改革、以摆脱“母虎似的婶娘”(林语堂语),可几个回合就给打趴下了。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又如何统治四方、降龙伏虎呢? 他眼睁睁地瞧着心爱的珍妃被“老佛爷”派人推进井里,却无力解救——活得真够窝囊的。
至于末代的宣统小皇帝(溥仪),更是扶不上马的“阿斗”。他三岁时被推上龙椅,看着满朝文武,嗷嗷大哭,吓得尿裤子了。哪像是有能力担起整个国家的帝王?最终还是人民的觉悟推动清王朝走向灭亡。
河北遵化马兰峪的东陵,和易县永宁山下的西陵,分别安葬着清代的九位皇帝。光绪的崇陵,是其中的最后一座——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座帝陵。因为末代皇帝宣统登台仅三年出头就被迫退位(故称“废帝”),葬送了大清王朝。况且,溥仪去世时的身份是平民,已无再造皇陵的可能。清陵是以光绪的崇陵画上句号的。
出北京城,走读东、西陵,等于是在读清史,读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历程。皇帝们终于像恐龙一样绝种了。清代距今天尚不足百年,但在观众的心理上——已遥远如侏罗纪了。清陵,离你我最近的一座侏罗纪公园。
读这部化石版的清史,可对其盛衰一目了然。道光的慕陵,恰恰是其间的分水岭:大清帝国开始走下坡路的标志。康雍乾诸具有豪华装修、富可敌国的陵寝,真正称得上气象万千。从道光开始,在料理后事方面则显得小气多了。慕陵的规模就有所压裁撤了华表、石像生(石人石兽)、明楼等装饰性建筑,并且没神功碑。清朝有制:凡丢失国之寸土者,皆不得立此。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鸦片战争失败而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开赔款割地之先例。也是断不好意思给自己树碑的 ——该如何书写那耻辱的一笔?常言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偏偏是有大过的,犯了丢失国土的错误。一位失职的皇帝,厚着脸皮给自己立功德碑,无异于扇自己耳光。
况且,“政策”也不允许。有违先祖订立的家法国法。
道光就这样红着脸躺在不完整的陵墓里。我想他一定盼望着自己的后代早日收复失地,早日弥补罪过。否则,他会睡得很不踏实的。死后照样噩梦不断。
慕陵的名称,系道光生前细加斟酌选定的,取仰慕列祖列宗功德之意。对先帝们创业守业的丰功伟绩(譬如乾隆的“十全武功),他确实只有仰慕的份儿。不仅仅仰慕,他还应该抱愧呢。愧对祖先。
不只是道光一个人羡慕。此后的咸丰、同治、光绪,同样只有羡慕的份儿。同样愧对祖宗打下的基业。羡慕的程度与惭愧的程度,是成正比的,甚于道光。
与道光相比,他们赔的款更多了,割的地更多了。直至输得精光。
所以,他们的陵墓,同样没有大碑亭、石像生——权当自己惩罚自己吧。地下的死者,羞于谈论自己的功过,只好让墓碑缺席。
看来这些龙子龙孙挺守规矩的。
没守住江山,光守住规矩有什么用?
他们不仅愧对祖先,更愧对后人。
即使无规可循,也是需要惭愧的。眼睁睁看着山河破碎、版图缺损却无计可施,纵然“土遁”了,也无法逃避千夫万民的谴责。这张脸该往哪里搁?圣德神功碑该往哪里搁?
还是老老实实地在九泉之下多写出几份检讨书吧。闭门思讨去吧。
玉碎月蚀,民族的自尊与信心从指缝里溜走——光是忏悔有什么用?一个又一个,红着脸走了,哑口无言地走了。怎么一比一个还不争气呢?皇冠与权杖像接力棒一样传递着,而懦弱屈辱也在传递着。
走读东、西陵,走读清史,越读越不是滋味。从慕陵开始,江日下,风雨飘摇,光荣与梦想逐渐为耻辱所代替。
话又说回来,大清的创业者们是无愧的——甚至是伟大的。仅在开疆拓土中发挥了最大的能量、为后人提供了叹为观止遗产,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精神的信条:丢失国之寸土,即大罪错也!
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还有哪一个朝代,订立过如此严格的戒律——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配享有圣德神功碑。简直带有罪不可贺、死有余辜的意思。
我宁愿将之视为清朝的创举。开国者居安思危,对后代不放心,才会留下这意味深长的遗嘱:要保护好我流汗滴血积累的遗产,稍有差池,即为不肖子孙也!这是对败家子的警告。
若更早点产生,若更加锋利——如达摩克斯之剑高悬,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是否可能减少若干误国亡国的昏君?
总之,应该有一些制约昏庸帝王的东西(譬如报应,譬如祖训),以免其无所顾忌地挥霍、腐化乃至割让 况且,爱新觉罗氏的家规,虽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毕竟还有葬身之地),并没有阻挡住国力衰竭、国土沦丧的命运。
从道光开始,到了光绪那里——虽有寸土必争之心,苦无寸土必争之力。以《中英南京条约》为先导,相继有《中俄瑷珲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协议,为日暮途穷的晚清缝补了一件腐朽的尸衣。从道光到光绪(乃至宣统),都在身不由己地做着同一件事情:把祖传的家产分批分批地送进当铺里——只取回了几张可耻的票据。曾经富甲一方的大清王朝,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命比纸薄。辛亥革命拿小手指一捅,就破了。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走读东、西陵,走读化石版的清史,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最后垮掉了的王朝。垮掉了的,最后的王朝哟!
清室奉行的诸多规矩,迥异于前朝。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的特色。能够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动了一番脑筋的。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地得以贯彻。譬如我前面说过的:帝陵是否可建立圣德神功碑,绝对是有条件的。是跟该君主的政绩“挂钩”的——不容失寸土,就像不容白玉有微瑕。道光因鸦片战争落败,丢了香港——哪怕香港在当时不过一弹丸之地,足以让道光羞辱不堪、死不瞑目了。
清取代明,从宏观的体制方面,袭用了前朝之衣钵。本来是件很省心省力的事情。打江山的人却不满足,在一些至关重要的细节上又谋求变革,企望制度能更完善。且其中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点子。
最具创新意识并且与国家命运、皇族命运休戚相关的.要数立以贤的帝位继承法。
明朝执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谁先出生谁就是最佳人选一有一种论资排辈、听天由命的意思。表面上似乎容易减免是非,却有后患:不是当皇帝的料,偏偏当上了皇帝;而在才能方出类拔萃者,却不见得有入选的资格。所以,明帝(共十余位)中颇多昏庸之辈,祸国殃民。恐怕正是因为吸取前车之鉴,清朝选立皇储的比赛规则修改了:摒弃了辈分的因素,以才取胜、为贤是取——这样对每一个皇子来说,则显得公平多了。机会面人人平等,关键看你的才学武艺是否脱俗超群。而对国家的发来说,则更保险一些:毕竟,皇储是经过严格的筛选与客观的考验的,非等闲之辈所能企及。
清之先祖作为北方游牧民族,崛起于严酷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比中原王朝要更富于竞争意识乃至忧患意识,也更重视领袖作用。两军交战勇者胜——如果主帅既无勇又无谋,大家跟着吃亏。所谓立储,等于是在选择民族的领头羊,一点也虎不得。“大海航行靠舵手”,舵手必须具备方位感、判断力及指挥才能,才不至于把众生之船划进漩涡里去。一旦触礁或搁后悔莫及——还不如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
紫禁城里的皇子们,都要接受精密的综合素质教育。有德高望重的大学士担任教师爷,“逐日讲经史,以扩充圣聪,庶于古今乱兴衰之道,可以详细陈说,而圣德日增其高深。”譬如同治六岁就上学了,启蒙老师是翰林院编修李鸿藻。继位后,两宫太后又特意为这个小皇帝聘请了李鸿章、翁心存及礼部和工部的两位上书,担任弘德殿授读的师傅。
滁了学习书本知识,还必须“军训”:骑马射箭,飞刀舞剑,甚至操练火器。难怪道光哥儿几个在抵抗天理教袭击时,临阵不有那么好的枪法呢。
皇子们同台学艺,谁不想以优势取胜呢?不是为了考状元,是为了当皇帝——太有诱惑力了。因而加倍地勤勉。在主考官(父皇)面前,拼命显示自己新学到手的文韬武略。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就跟西方竞选总统似的,只不过是为了拉着最关键的一张选票。假如儿子们的学习成绩差不多,就够让他们的“皇阿玛”为难的。该让谁当“班干部”呢?
想当年道光一直很为难:四子奕狞(咸丰)和六子奕忻,各有千秋——如何取舍呢?他率领儿子们去南苑校猎,无形中将天地作为考场了。当然,他打的是德育、智育、体育的综合分:咸丰的武艺虽不出众,但“政治课”学得好,以仁慈之心获得了父皇青睐——国家就需要这样“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人才……
据传道光曾考问这两位势均力敌的竞争者,出了一道题目:何为治国之本?在赵大力著《恭亲王奕忻》一书里,奕忻回答:“当然是国富民强,只有发展经济大业,国家富强,百姓安居乐业,社稷才能安定,大清国才能稳定。”而咸丰则回答:“治国之本惟仁孝,贤德最为重要,得人心者得天下,若不恩济于民,抚育百姓,取信于民,则人心所向难以驾驭,若人心不轨,则难图大业。”两人说得都不错,但各有偏重。我以为奕忻的态度更务实一些。
事实证明,咸丰说起来是一套,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实践能力较差。在那样一个黑云压城的多事之秋,空谈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