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与小鲜肉开房,被强行注射过量胰岛素,结果该男子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0年1月24日,苏州市吴江区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的报案,男子称自己和妻子在宾馆,妻子胰岛素打多了,现在非常痛苦,在床上翻滚喊叫,所以他报警求助。
河南一女子与小鲜肉开房,被强行注射过量胰岛素报案男子名叫孙涛(化名),他说自己与那名女子王琳(化名)是夫妻,两人在宾馆住了几天,当晚因为妻子和其他男人打电话打了太久的缘故发生争执,想到生活太累、太苦,都不想活了,于是王琳便注射了较多的胰岛素。
事情的真相是,孙涛与王琳的确不是夫妻,准确来说,他们只是男女朋友,在此之前,孙涛是王琳的婚外情人。后来两人因为感情出现问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孙涛在给王琳注射后,也给自己注射了大量胰岛素,想和她一起死,但过了几分钟,看王琳那么痛苦,还是心软了,不想让王琳死,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也就是说,王琳刚到案时所说的“相约殉情”是假,从头到尾,王琳就没想过自杀,是孙涛因为情感纠纷,一厢情愿想让两人一块死,但后来他又中止了犯罪。
结果如何?事实上,即使王琳真想自杀,孙涛受她的委托帮她注射胰岛素,依然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为生命权是公民最为基础的人身权利,没有生命,其他一切权利都无从谈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生命让渡给他人,而在本案中,王琳原本非自愿自杀,孙涛强行要求一起殉情,带有教唆和逼迫的意味。
此外孙涛明明知道王琳没有糖尿病,给她注射过量的胰岛素可能导致其死亡,依然采取这种方式,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王琳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已经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看到对方痛苦,放弃念头,报警求助,让王琳捡回了一条命,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虽然可以从轻,但他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4月,苏州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孙涛入狱服刑,他和王琳的这段情感关系算是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