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新乡市代管2个县级市(辉县市、卫辉市)、6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河南省直管县))、4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
新乡市,河南省地级市,地处河南省北部、南临黄河,紧邻省会郑州,中心位于北纬35°18′,东经113°54′,南临黄河,与郑州市、开封市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市、安阳市毗邻;西连焦作市,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市与鲁西相连,总面积8249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
1952年,平原省撤销,新乡、安阳、濮阳专区改属河南省。新乡归河南省直辖。同时新乡专署迁驻新乡,所辖除封丘、长垣归濮阳专区外,其它各县均归属新乡专区。
1954年,濮阳专区撤销,封丘、长坦改属新乡专区。
1955年,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
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全境属之。
1960年,撤销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并入新乡。
1961年10月,恢复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同时新、安两专分治。新乡和获嘉、辉县、新乡、汲县、原阳、延津、封丘归新乡专区。长垣县归安阳专区。
1967年,新乡专区改名新乡地区。
1974年,新乡改为省地双重领导,
1978年1月,又改归新乡地区领导。
1983年9月,新乡县和汲县划归新乡领导。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仍隶属新乡地区。
1983年,安阳地区撤销,长垣属新设的濮阳市。
1986年2月,撤销新乡地区,新乡辖新乡县、汲县、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8县。
1988年11月,汲县改为卫辉市,辉县改为辉县市,隶属关系未变。
2014年,长垣县被划为省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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