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冷笑话大全 - 浅谈避讳

浅谈避讳

避讳是中国一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最早起源于古人对鬼神的信仰,原始社会认为名字是身体的一部分,语言是福祸的根源,以避讳的方式趋利避害,避免说出一部分名字和事物,正好迎合了古人恐惧迷信的心理。

避讳最早是通过避名来体现畏惧、尊敬的态度。这一认知也 直接促进了“字”的出现。古人最初也是有名无字的,名是父母在孩子出生时起的代号,以方便称呼,所以呼孩子名的,一般是父母长辈等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可以。所以在古代可以看到这么一种现象:如果一成年人听到有人直呼其名,倘若是陌生人,会非常生气,因为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表现,但若是熟悉的人,则会非常高兴,能够接受直呼其名的,往往是小时候关系非常亲密的人。

呼名如此忌讳,“字”自然应用而生。古代男子二十岁便举行冠礼,以“字”称呼,为了表示尊敬,名则不再被同辈人使用。夏商时期还不是那么讲究,那时候的人取名很朴实,在名中常常加入天干地支,比如我们熟悉的夏商帝王履癸(夏桀)、武乙、盘庚、小辛等,都以干支人名。

周朝要避三种人的讳:尊者、亲者、贤者,在这种原则下逐渐产生了国讳、家讳、内讳、宪讳和个人讳。

国讳,是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要遵循的避讳。秦始皇本人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秦朝时期的农历表,特将“正月”改为“端月”,就是为了避始皇讳。在汉朝,为了避高祖刘邦的名讳,特将《尚书》中“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中的“协和万邦”改为“协和万国”。汉光武帝名“刘秀”,因此当时的秀才,也被改称为“茂才”。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做法。最令人惋惜的例子,便是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他因为其父名叫“晋肃”,而“进”与“晋”音同,故而他终生未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才华横溢,却无用武之地。因为不得志,二十七岁便郁郁而死。

内讳,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所以内讳也就是“妇讳”。这种情况在汉朝最为常见,最典型的就是“野鸡”一词,在汉以前,野鸡被称为“雉”,但因吕后本名吕雉,所以“雉”作为皇后名讳不得民间使用,所以采用“野鸡”一词替代。

宪讳,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避上司官员的名讳,历朝历代皆有之,其中以宋为最,而且闹出不少笑话。其中我们耳熟能详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语,就是避上司讳闹出的笑话。宋朝有个州官叫田登,讳言“登”字,就连谐音也不能提,否则就会被重罚,因此,那个州县的百姓都把“灯”字改称为“火”。元宵佳节照例张灯,于是州官张贴告示于集市:“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把原本的”元宵节放灯火三日”硬生生地改成了“元宵节放火三日”,看见告示的百姓,无不把它当做笑话广为传谈。

个人讳,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这种自讳其名,无非自抬身份。像避皇帝名讳、祖辈名讳其实也属于个人讳。